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2月6日 | 1、《关于调整“智能硬件柔性制造”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3月12日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1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6月25日 | 1、《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27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9月7日 | 1、《关于为控股三级子公司入驻华为云商店联营联运身份提供担保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1、《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6日 | 1、《关于调整“电子电路柔性工程服务数字化中台项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的议案》 2、《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未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依法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
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过程中,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和有效监督,通过与财务负责人沟通,查阅会计账簿以及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等方式,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经营成果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2024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过为其他外部企业提供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
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六)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从信披范围、标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披露公告均依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内部控制程序,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能够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营情况。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该制度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履职、公司规范运作及规范经营等方面进行监督,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