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批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事前认可。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批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官网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