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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603515证券简称:欧普照明公告编号:

2025-018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07,735,024.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不分配股票股利和使用公积金转增资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745,148,915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4,664,21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6,436,230.90元(含税),对应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73.80%。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将构成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2023年2022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666,436,230.90625,597,382.85372,710,947.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184,538,556.3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02,969,226.83924,070,111.39784,113,938.0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4,307,735,024.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664,744,560.7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84,538,556.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70,384,425.4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849,283,117.05
现金分红比例(%)212.4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

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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