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宁先生、黎毅女士、王金根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宁先生、黎毅女士、王金根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