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蒋力先生、朱巧明先生、李诗鸿先生组成,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完成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独立董事成员保持不变。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2024年度任职的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蒋力先生、朱巧明先生、李诗鸿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外的任何职务的情况,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