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3证券简称:彩蝶实业公告编号:2025-009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0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9,635.0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9,447.3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03.01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0,657.9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273.1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0,105.24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476.17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9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5.93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已与国信证券及开户行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7月,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置换,为避
免专户数量过多不利于募集资金的统筹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将上述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金融产品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 | 811267925060652 | 58,757.25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 335061710013000205846 | 524.18 | 募集资金专户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 | 335061710013000238395 | 0.24 |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
合计 | 59,281.6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33.0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7万元。
本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购买了产品期限为272天的结构性存款9,600万元,于到期日2024年3月12日赎回本金及理财收益,上述资金已在到期日划归至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年度内,除赎回前述现金管理本金和收回理财收益外,不存在其他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投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同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以上调整实施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6960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9,635.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57.9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105.2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 调整产品结构、内部投资结构并延期[注1] | 49,635.00 | 49,635.00 | 49,635.00 | 10,657.92 | 50,105.24 | 470.24[注2] | 100.95 | 2025年12月 | 7,317.38 | 否[注3] | 否 |
合计 | — | 49,635.00 | 49,635.00 | 49,635.00 | 10,657.92 | 50,105.24 | 470.24 | 100.95 | — | 7,317.3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已陆续建成使用,本次产品结构调整后的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生产车间为染整第四车间,为达到工业厂房建筑要求,公司对染整第四车间进行改建。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原来的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报告期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一、(二)之说明,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的收益,在染整加工产能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中5,500吨涤纶/涤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调整为5,500吨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同时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的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以上调整实施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未发生变更。
[注2]项目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系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注3]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尚不能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 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 | 49,635.00 | 49,635.00 | 10,657.92 | 50,105.24 | 100.95 | 2025年12月 | 7,317.38 | 否[注1] | 否 |
合计 | — | 49,635.00 | 49,635.00 | 10,657.92 | 50,105.24 | 100.95 | — | 7,317.3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顺应市场发展、改善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投项目收益,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结构调整、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已陆续建成使用,本次产品结构调整后的锦氨面料染整受托加工生产车间为染整第四车间,为达到工业厂房建筑要求,公司对染整第四车间进行改建。基于审慎性原则并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原来的2024年12月调整至2025年12月。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尚不能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