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0,104,861.1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9,265,497.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4,800,00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4,800,000.00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76%。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34,8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76%。本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见下表: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4,800,000.00 | 34,800,000.00 | 34,8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104,861.16 | 103,937,168.29 | 109,814,655.83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59,265,497.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4,4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04,618,895.0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4,4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9.79 |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