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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精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

688605证券简称:先锋精科公告编号:

2025-014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定期会议,公司已提前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明月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内部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股东

会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对外披露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及公司持续发展等方面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结合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公司拟订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管明月、陈彦娥薪酬,上述两名监事作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对外披露相关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与全体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有利于公司加快募投项目的产业化进度,是为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管理和实施作出的合理安排,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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