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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德股份: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

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12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8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军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当年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和审查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4、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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