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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页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 2

关于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估报告 3 – 7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332_G01号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332_G01号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卫华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宇澄
中国 北京2025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88349 公司简称:三一重能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湖南三一智慧新能源设计有限公司、重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通榆县三一风电装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重能装备(郴州)有限公司、三一(巴彦淖尔)风电装备有限公司、托里湘庆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三一(韶山)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三一(巴里坤)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三一新能源开发(郴州)有限公司、哈密湘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亳州三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一智能电机有限公司、三一张家口风电技术有限公司、三一(通辽)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三一(锡林郭勒)风电装备有限公司、神木恒风新能源有限公司、邵阳隆回县驰正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兴市达昌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一风电印度私人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博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三一(塔城)风电设备有限公司、宁乡神仙岭风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通河县新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庆阳三一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三一(邢台)风电装备有限公司、三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5.7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8.9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生产、工程项目、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内外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业务、工程项目、商务采购、制造研发、资金活动、信息安全、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内部监督和财务报告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

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损失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 0.50%资产总额的 0.20%≤错报 <资产总额的 0.50%资产错报<资产总额的 0.20%
利润损失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5%利润的总额 2%≤错报< 利润总额的 5%利润错报<利润总额的 2%

说明:

上述资产损失与利润损失标准,满足任一认定标准,即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且存在方向性错误,对公 司经营产生严重负面作用
重要缺陷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的执行不合理,严重偏离,对公司经营产生明显的 消极作用
一般缺陷重要营运目标或关键业绩指标的执行存在较小范围的不合理,目标偏离,对营运 影响轻微

说明:

上述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满足任一认定标准,即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损失资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0.50%资产总额的 0.20%≤损失 <资产总额的 0.50%资产损失<资产总额的 0.20%
利润损失利润损失≥利润总额的 5%利润的总额 2%≤损失< 利润总额的 5%利润损失<利润总额的 2%

说明:

上述资产损失标准与利润损失标准,满足任一认定标准,即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严重违规操作,接受政府机构调查,使业务受到监管层限制,或受到重大诉讼和 巨额罚款
重要缺陷违规操作,接受政府机构调查,或受到法规惩罚或被罚款等
一般缺陷未达到上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定性标准的缺陷

说明:

上述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满足任一认定标准,即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或已完成整改。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公司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已安排落实整改或已完成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体系,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被有效执行。信息披露、财务报告真实可靠,资产安全,业务合法合规,未发现重大或重要缺陷,能够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

2025年,公司将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持续修订、完善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保持内部控制体 系持续有效运行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控,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业务流程及内部环境, 为公司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周福贵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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