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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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2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332_G03号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5)专字第70023332_G03号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卫华 |
中国注册会计师:黄宇澄 | |
中国 北京 | 2025年4月28日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一重能”)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8,285,715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9.80元。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61,091.43万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4,021.5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547,069.86万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83434_G0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471.5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906.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61,091.43 |
减:券商保荐及承销费用(含增值税) | 12,443.66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 548,647.77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41,611.87 |
减:超募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5) | 49,018.84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119,721.97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 1,367.98 |
减:补充流动资金(注3) | 100,000.00 |
减:超募资金回购股票(注6) | 20,000.00 |
减: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注4) | 73,100.00 |
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124,660.15 |
减: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自有资金(注7) | 2,266.49 |
减:其他(注8) | 3,297.0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303.4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7,906.91 |
注:1.上述表格中出现合计期末余额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2.公司已于2022年6月21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费用合计14,021.58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11,739.3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增值税金额为704.36万元。
3.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其中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使用安排中包括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7.31 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
5.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6.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7.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77.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等。实际转出2,266.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其募集资金专户中人民币3,297.04万元错误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公司发现问题后于2025年1月1日将人民币3,297.04万元划转回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制度,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万元) |
1 |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70010101000004388 | 54.45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 | 585980190417 | 0.000007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 | 584680596460 | 17,573.06 |
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 | 608080603138 | 9,165.26 |
5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 | 592481739985 | -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创新支行 | 44050111278200000252 | 1,114.14 |
合计 | 27,906.91 |
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星沙支行190102302920036882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世纪支行4305018637360000089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中路支行431601888013001687135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591178691718用于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变更用于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转至中国银行长沙市股份有限公司梦泽园支行585980190417,并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78730180807199838用于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变更用于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608080603138,并完成销户。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110906551910306用于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110062083013003630715用于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已变更用于三一锡
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梦泽园支行592481739985,原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3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2024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单位存款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24,660.15万元。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型 | 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三湘存 | 保本浮动收益 | 124,660.15 | 每12个月审议一次,总期限为2022.6.28-2027.6.28,可随时支取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7.3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2)。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上述项目的金额合计为49,018.84万元。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77.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
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666.32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3、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
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4、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建设项目“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同意将原募投项目“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并同意向新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其募集资金专户中人民币3,297.04万元错误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公司发现问题后于2025年1月1日将人民币3,297.04万元划转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涉及的误操作募集资金仅占公司募集资金总额的0.59%,且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也未对其他募投项目造成损害及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加强日常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548,647.7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205.06 (注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4,367.4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3,452.68 (注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占总额比例 | 15.38%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 | 是 | 38,690.17 | - | - | - | - | -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2) |
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是 | - | 38,690.17 | 38,690.17 | 9,869.05 | 37,237.57 | -1,452.60 | 96.25% | 2024-6-30 | 不适用 | 是 | 否 |
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 | 是 | 15,087.89 | 662.30 | 662.30 | 287.49 | 662.30(注3)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2) |
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 | 否 | 117,389.57 | 117,389.57 | 117,389.57 | 24,958.11 | 79,110.58 | -38,278.99 | 67.39%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 是 | 16,504.00 | - | - | - | - | -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2)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是 | - | 16,504.00 | 16,504.00 | 6,620.19 | 16,504.00 | - | 100.00% | 2025-8-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15,507.51 | 1,794.40 | 1,794.40 | 689.48 | 1,794.40 (注3)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注2)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0.00 | 1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 是 | - | 29,190.07 (注3) | 29,190.07 | 26,024.99 | 26,024.99 | -3,148.25 | 89.16%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① | 否 | 不适用 | 73,100.00 | 73,100.00 | 0.00 | 73,1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 | 否 | 不适用 | 73,100.00 | 73,100.00 | 0.00 | 0.00 | -73,1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否 | 不适用 | 50,800.00 | 50,800.00 | 15,537.50 | 33,800.59 | -16,999.41 | 66.54% | 2025-9-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否 | 不适用 | 23,496.00 | 23,496.00 | 15,218.25 | 15,218.25 | -8,277.75 | 64.77% | 2025-8-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回购 | 否 | 不适用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303,179.14 | 544,726.51 | 544,726.51 | 119,205.06(注4) | 403,452.68 | -141,257.00 | 74.07%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 1、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建设工程量大、环保节能要求高、建设标准高,选用了技术成熟可靠、满足产品基数要求和生产效率的先进设备,项目建设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工艺、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及调试等环节,建设周期较长,厂房、设备等相关款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整体经营角度出发,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资本支出进度进行适度管控。综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延期。 经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该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调整为2025年8月10日、2025年9月30日。 2、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 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产品整机设计及技术开发、新技术研发、数字化应用开发、分布式风电技术和智能微网研发等,旨在将公司研发部门打造成为国内外先进的研发平台,依托公司现有研发机制、人员和技术储备,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优化公司研发实验环境,吸引行业内更多的技术人才。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开展。近年来,风电市场呈现出竞争激烈、产品大型化、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不断演变的特点。为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紧密结合市场的最新动态以及客户的实时需求,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优化具体方案,以提高募投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鉴于此,公司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根据市场变化和产品发展趋势确定募集资金投入节奏,“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周期拉长。为保证该项目的研发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要求,经过综合分析与审慎评估,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延期。 经202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1、推进降本增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随着业务战略的调整,公司全面推进降本增效。为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从整体经营角度出发,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对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进行优化调整,拟暂时中止实施原募投项目“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及“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以提升现金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原项目(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近些年来,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鼓励风力发电行业发展与创新。在“双碳”战略的大背景下,大兆瓦和超长叶片逐渐成为风力发电行业主流。风机产品大兆瓦、智能化、数字化趋势明显,产品更新换代与前沿技术的研究及产业化落地是保持竞争力的必要条件。国内陆上、海上风电均已进入平价时代,市场竞争加剧,新增风电装机继续保持高增长。基于国家和风电行业 |
发展趋势、风电行业市场现状及企业发展战略综合考虑,为满足现有市场和技术需求,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以加大大兆瓦和大尺寸叶片研发力度,推动大型化、智能化、数字化等风机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新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拟变更的“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内蒙古区域为重要风资源所在地,从提升风能发电机叶片产能为出发点,结合公司现有资源状况,新建叶片厂房生产风电叶片,生产大兆瓦和大尺寸叶片,将增强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公司也将全力推进市场拓展和产品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供应能力,创造良好效益,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地位。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669.75万元于2025年2月12日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1,611.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1,367.98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置换资金总额为42,979.85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专项报告“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①: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7.3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全部用于经营活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②: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
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7.3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入一般账户。 | |
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 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本等)的情况 |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800万元投资建设三一巴彦淖尔零碳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77.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实际转出2,266.4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666.32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1、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7日、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人员薪酬只能在公司基本户统一支付。为了提高支付效率,计划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 |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编号:2022-039)。
注:1、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548,647.77万元为扣减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2,443.66万元(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
2、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分别经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3、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其中截至2024年3月31日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38.48万元、1,794.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9,173.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实际转出时,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662.30万元、1,794.40万元,实际转出29,190.07万元用于“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4、“本年度投入金额”合计为119,205.06万元,未包含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自有资金2,266.49万元,合计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1,471.55万元。
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03,452.68万元,未包含节余募集资金转为自有资金2,266.49万元,合计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5,719.17万元。
6、上述表格中出现与上期累计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 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 | 38,690.17 | 38,690.17 | 9,869.05 | 37,237.57 | 96.25% | 2024-6-30 | 不适用 | 是 | 否 |
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 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 40,000.00 | 40,000.00 | 21,838.44 | 31,722.25 | 79.31% | 2025-8-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 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29,190.07 | 29,190.07 | 26,024.99 | 26,024.99 | 89.16%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07,880.24 | 107,880.24 | 57,732.48 | 94,984.81 | 88.05% | - | - | - | - |
变更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项目变更主要基于公司战略布局考虑,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是公司根据国家和风电行业发展趋势及企业发展战略做出的变更,将利用郴州市风电产业资源,新建主机厂房与塔筒厂房,提升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风电主机生产规模,填平补齐柔性生产线部分设备,解决生产瓶颈,提升产品质量。同时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物流运输成本,将郴州打造成南方主机生产及交付的主要基地。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6,925.42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净额813.00万元,因此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2,577.7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该募投项目已完成验收,尚有部分合同尾款共计2,953.47万元(最终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待支付,因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 |
机叶片产能为出发点,结合公司现有资源状况,新建叶片厂房生产风电叶片,生产大兆瓦和大尺寸叶片,将增强公司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公司也将全力推进市场拓展和产品技术研发,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供应能力,创造良好效益,巩固和提高公司在风电行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因项目剩余合同尾款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两个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666.32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付该募投项目尚待支付的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工程施工合同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 |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新建大兆瓦风机整机生产线项目变更为郴州三一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 2.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 3.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整体建设工程量大、环保节能要求高、建设标准高,选用了技术成熟可靠、满足产品基数要求和生产效率的先进设备,项目建设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工艺、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及调试等环节,建设周期较长,厂房、设备等相关款项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节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从整体经营角度出发,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对项目资本支出进度进行适度管控。综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的影响,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延期。经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8月10日。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注:1、“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84,367.41万元。鉴于三一重能智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将使用原募投项目“三一张家口风电产业园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16,504.00万元用于本项目,同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3,496.00万元增加投资额,合计使用4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本项目,则上述表格中“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107,863.41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三一重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拟将风机后市场工艺技术研发项目和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29,173.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实际转出29,190.07万元用于“三一锡林郭勒零碳智造产业园项目”。
3、上述表格中出现与上期累计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造成的尾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