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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力特: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建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建峰)

本人作为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参与了8次董事会,从助力公司发展、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希望为公司未来的发展竭诚尽能,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建峰:男,48岁,注册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现任西域旅游独立董事,维泰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885004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运用自身经验和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4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1、公司年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年审前的沟通。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会计师进场审计工作,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资源配置,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顺利进行;2、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重要业务流程以及重要风险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重视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的风险把控。
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1.对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审核。2.汇报一季报相关内容。3.公司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流程合理规范,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在提出本次意见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的情况。年审会计师在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出具的内部控制初步审计意见,明确了公司2023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及关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在建工程于期初期末的变化及原因。
2024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第一季度报告。
2024年7月2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1.审议讨论有关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2.讨论有关项目,最终一致认为需要经过仔细评估后再做决策。
2024年7月22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2024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9月4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七次会议1.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招标要求进行细化讨论;2.针对参股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方案进行了审议讨论。
2024年10月16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八次会议针对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讨论。
2024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九次会议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讨论。
2024年10月25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计招标项目现场开标环节。
2024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十一次会议1.审议通过了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2.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预案。
2024年12月27日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年审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进行了年审前的沟通。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会计师进场审计工作,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资源配置,保障公司年审的顺利进行;会议中强调会计师要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重要业务流程以及重要风险点、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重视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的风险把控。
2024年4月23日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审查会议,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提名委员会从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对李强同志进行了审查并发布审查意见。
次会议
2024年8月16日提名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审查会议,对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李洪超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提名委员会从专业知识、管理能力、个人素质等方面对李洪超同志进行了审查并发布审查意见。
2024年4月22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的薪酬方案。
2024年2月28日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律师讨论关于项目的投资路径转变为融资租赁形式以及其他方式的可行性。
2024年4月17日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董事会秘书一起讨论关于参股公司内部股权变动事宜。
2024年5月13日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第战略委员会委员与会计师、律师一起讨论有关启动项目尽职调查的相关注意事项等安排。
三次会议
2024年7月2日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1.审议讨论有关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事项。2.讨论有关项目,最终一致认为需要经过仔细评估后再做决策。
2024年11月20日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度第五次会议讨论有关项目,最终一致认为需要经过仔细评估后再做决策。
2024年4月22日关联交易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4年,本人出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2024年4月17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进行关于参股公司内部股权变动事宜讨论。
2024年4月2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子公司维持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正常的产品购销及提供劳务行为,交易都履行了相应的招投标程序,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2024年5月独立董事专门有关监管部门关注事项进行探讨。
11日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
2024年5月14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有关监管部门关注事项进行探讨。
2024年5月23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进行关于参股公司内部股权变动事宜讨论。
2024年10月29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知识产权诉讼、参股公司修改章程以及董监高责任险事宜进行讨论。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①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参会、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现场工作。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题讨论会等,与参会公司董监高人员、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深入交流,充分发表独立意见,积极提供咨询建议;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包括生产场地、经营场所等,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超过15天。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实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②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1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

开1次会议。我作为以上5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通过参加上述会议,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年度内,在审计委员会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特长,在定期报告期间,在公司的大力配合下,积极组织并参与审计师的事前、事中、事后沟通,认真阅读分析会议材料,提出问题质询,听取会计师审计说明等,同时充分提示审计关注点,全年审计委员会工作务实高效。同时,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对重要拟投资或合作标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讨论,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年度内公司新聘任的一位董事总经理李强先生、一位副总经理李洪超先生,认真审阅其履历和任职资格,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年度内,我结合自身专业及经验,在“有关项目尽职调查”中,积极与相关管理人员沟通,在项目数据以及自身专业的基础上,对项目可行性及风险点进行认真评估;在“选聘会计师事项”中,我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会计师报名资料、审计方案进行审查,最终认为天健会计师(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要求,同意聘任天健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我始终站在独立立场,特别关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重点关注维护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经营实际,认真督促公司及时、有效的披露公司真实情况,给予市场准确的公司信息。

③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监会、证监局、交易所以及公司线上、线下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本人多次组织并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公司管理层、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密切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保证了审计独

立性和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邮件、电话及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积极了解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及时准确地传递了会议文件材料,对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均做出反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保证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年度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3,676,551.95元,因出售商品/接受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1,009,353.45元,上述两项合计44,685,905.40元。根据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签订的相关业务合同,预计2025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将不超过6,00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我们在召开审计委员会时,认真审核了上述关联交易,其内容真实,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价方式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关联交易当事人的利益;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公司持续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年度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开了1次,我作为该专业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年度内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职董事及监事会召集人年薪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即在职董事不以董事的职务发放津贴,而是结合年度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节能减排等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管

理层的工作范围、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的规定。2024年度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算为605.58万元。我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以及薪酬兑现情况符合公司现状及年薪管理办法,有利于上述人员更好的履行职责,促进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4年10月29日,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费用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更换会计师的工作中,我全程参与了会计师选聘的全过程,从服务要求到现场开标,我们结合企业发展需求以及目前审计行业的综合排名等情况,充分研判多次讨论,最终通过招投标的形式选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后期与天健会计师的沟通非常顺利,且认可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天健不仅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而且从业务、人员衔接上还是从合作的紧密程度上来说,该所都给予公司极大的支持与帮助。沟通方面,派出的审计人员都能及时、准确的向我们说明审计过程中每个阶段遇到的各种问题。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在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股东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是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诉求回报、公司资金状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制定的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是适当的,方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多年来,公司非常重视股东的回报,也深知现金分红的重要性,公司多年持续、稳定的高回报实属难得,也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和企业的担当。近年来白酒行业竞争加剧,二级市场也持续承压,2024年公司董事会再次提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预案,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积极承担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我们很欣慰。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

同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积极构建与股东的和谐关系。上市以来,公司每年都以大比例的现金分配方式回报股东,较好的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公司聘请天健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对公司内控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年报期间,我与内控审计部门就测试过程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就存在的可能影响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各方面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同时根据对方提出的意见,督促公司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我们还认真地审阅了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格式指引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缺陷及其认定、缺陷整改情况以及结论,符合公司实际。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忠实、勤勉、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

2025年,我将延续往届独立董事谨慎、勤勉、忠实的工作风格,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勤勉尽职,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而努力。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肖建峰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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