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1200证券简称:上海环境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竹园、漾沁节能技改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三)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项目融资方案>的议案》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公司董事王龙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上海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