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办理质押及解押的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浩宇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与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用途 |
王浩宇 | 是 | 18,000,000 | 9.69% | 2.07% | 否 | 否 | 2025年4月23日 | 2026年4月23日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类投资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王浩宇 | 是 | 22,700,000 | 12.22% | 2.61% | 2024年4月25日 | 2025年4月24日 |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合 | 占已质押股份 | 未质押股份限售合 | 占未质押股份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数量(股) | 比例 | 计数量(股) | 比例 | ||||||
仇玲 | 181,318,818 | 20.82% | 0 | 0.00% | 0.00% | - | |||
王浩宇 | 185,748,831 | 21.33% | 41,500,000 | 22.34% | 4.77% | - | |||
合计 | 367,067,649 | 42.15% | 41,500,000 | 11.31% | 4.77% | - |
注:本公告所述限售股份不包括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影响。
王浩宇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若后续出现上述风险,王浩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并及时通知公司。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股东股份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浩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拍卖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