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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股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0630公司简称:龙头股份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子分公司,各职能部

门。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内部监督、资金、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资产、生产、研究与开发、合同、信息系统、全面预算等18类公司主要业务和事项,不存在重大遗漏。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品牌销售、进出口贸易、资产管理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审计及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

说明:

重大缺陷:指错报金额达到利润总额的5%,可能导致财务报表严重失真,影响财务信息的可靠性。重要缺陷:错报金额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的标准,但仍可能对财务报表的准确性产生较大影响。

一般缺陷:错报金额较小,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仍需关注并改进。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2.财务报告重大错报未被发现。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监督无效。4.公司因会计差错等原因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5.内部控制环境无效。6.外部审计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重要缺陷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或虽已建立但未有效执行。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虽已建立但未有效执行。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5.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审计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较大影响。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这些缺陷通常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和可靠性影响较小,但仍需关注并加以改进。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5%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3%

说明:

重大缺陷:通常指因内部控制缺陷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较大,损失占总资产比例较高,可能对公司运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损失比例介于一般缺陷和重大缺陷之间,虽未达到重大缺陷的标准,但仍需引起管理层的重视。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或比例较小,对公司运营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仍需关注并改进。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企业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或企业员工存在串谋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4、影响公司声誉的重大事项,如媒体负面新闻频现。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能得到及时整改。6、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2、存在虽不及重大缺陷严重程度及所导致的严重后果,但对达到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造成阻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缺陷。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对公司的运营、合规性或声誉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对公司的运营、合规性或声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这些缺陷通常对公司的运营、合规性或声誉影响较小,但仍需关注并加以改进。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公司严格遵循了2024年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运作,公司各事业部和职能部门职能明确、责权明晰、按责履职,将强内控、管风险、促合规作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管理目标。为加强风险管理,强化预防控制,确保经营合规,公司通过财务共享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建设优化了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了公司的风险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

2025年,公司将持续基于2024年版《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指引,全面梳理和动态优化公司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及其相应的内控管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内部监督,对绩效评价体系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以公司财务共享系统上线运营为契机,探索通过信息化系统识别经营风险和突出问题,全面整合优化内控、风控与合规管理的管控措施,构建相互融合、协同高效的内控监管制度体系,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倪国华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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