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