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纪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调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调整后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