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托生物”或“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赛托生物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5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股票1,164.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47元,共计募集资金26,159.0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5,379.0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6.8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192.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5,192.24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121.44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B2 | 15,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3 | 170.3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882.97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C2 | 5,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C3 | 125.47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004.41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 | D2=B2+C2 | 20,000.00 | |
利息收入净额 | D3=B3+C3 | 295.83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1,483.6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483.66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于2023年4月24日与民生银行上海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4月24日与公司之子公司山东和诺倍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诺倍康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陶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开具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民生银行上海张江支行 | 639059812 | 58,466.75 | |
交通银行菏泽分行 | 409899991013000155048 | 14,778,100.78 | |
合 计 | 14,836,567.5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赛托生物《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
证报告》,其鉴证结论为:“赛托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赛托生物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赛托生物在2024年度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192.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2.9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04.4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端制剂产业 化项目 | 否 | 25,192.24 | 25,192.24 | 2,882.97 | 4,004.41 | 15.90 | 2029 年 4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5,192.24 | 25,192.24 | 2,882.97 | 4,004.41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总额 | 25,192.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2.97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34.1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08.81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了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734.17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08.81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4 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已全部归还上述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剩余21,483.6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483.66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00万元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刘 彦 | 郭 菲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