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6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与北京德皓国际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并同意了改聘事项。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孝禄,2008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胡晓辉,200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郑基 | 2022年9月28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 | 因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被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130.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
5、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晶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就改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管理层及北京德皓国际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2025年2月10日,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及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后,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德皓国际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3、2025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北京德皓国际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