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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四月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13点30分会议地点: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毛嘉明先生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会议主要议程:

一、宣布参会人员情况及会议须知;

二、听取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0、审议《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三、股东或股东代表现场沟通;

四、宣读投票表决方法;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大会投票表决;

七、宣读投票结果;

八、律师发表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九、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二、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当遵守会场秩序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临时提案(具体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执行)。

四、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明的情况(例如累积投票)外,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本次股东大会涉及非累积投票表决议案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请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不使用本次大会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七、在大会期间离场或不参与投票者,作弃权处理。

八、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24年终端消费性电子产品市场需求稍有恢复,但产品销售单价依然处于历史底部,公司不畏艰辛,努力经营,降本增效,实现了扭亏为盈。虽然市场环境状况不好,但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团结,依据客户和市场需求不断调整电子纱、电子布的产品规格、结构,相互鼓励,相互协助,相互加油,坚持“诚信、努力、热忱”的企业文化和精神,合理调控能源资源用量,稳定生产,提高产品品质和技术,不断开拓高端市场,提升产品毛利率。

下面就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向各位董事汇报,请予审议。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按照公司规范的治理制度,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参与管理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行使资产经营、投资决策、利润分配等事项的审议职能,开展经营规划和稳定生产的部署安排。同时,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围绕企业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对各部门管理现状进行系统的调查、了解;参与公司生产、安全、经营、员工生活、企业文化等检查、考核、调研、改进工作;跟进子公司生产、安全、经营等情况;了解各项经济政策、产业动态及行业状况,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战略规划,为公司全面实现年度经营目标提供决策支持。

(二)董事会勤勉尽职,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和战略重点开展各项实际工作。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职,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认真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全体董事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内部重要会议,董事会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平,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创造有利条件,全力支持管理层的工作,协助公司管理层共同开展战略分析和研究,董事会在各项重要事项、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董事会的战略指导和科学决策作用。

二、2024年董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其中第三届董事会召开了4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召开了3次会议,董事会切实履行决策管理职责,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切实履行董事会各项职能。具体如下: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六项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财务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增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上海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两项议案:

(1)《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二十七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7)《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8)《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9)《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3)《关于公司申请交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4)《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5)《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6)《关于公司申请江苏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7)《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三项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九项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公司申请中国信托商业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申请工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公司申请上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六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4)《关于公司申请上海农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一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共召集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表决程序,聘请律师见证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会议,为股东参加会议、充分行使股东权利提供支持和便利。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5,517,838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67%。

本次会议审议以非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第一个议案,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第二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7,499,338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4746%。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非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前十三个议案,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13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9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4,078,185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5805%。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三个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9月19日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9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44,739,997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558%。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非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三个议案:

(1)《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董事会履职情况

1、董事积极参会,切实履行决策职责2024年,公司在职董事均以现场或者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董事会会议。董事会成员审慎地审议各项议案并投票表决,三位独立董事依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独立做出判断,对相关议案充分发表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

极作用。

2、推进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履职能力

2024年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行的各类培训,加强对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的学习和了解,进一步提高其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3、加强信息披露,确保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公司重大信息搜集、反馈、整理、审核等工作并及时进行披露,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简洁,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公司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和知情人的登记管理,未发生触碰内幕交易红线的现象,有效维护了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性。

4、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董秘办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审慎审核对外披露的信息,时刻关注公司股价变动及投资者的反馈和意见。加强日常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回复投资者的咨询工作,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沟通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一方面有效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及时了解投资者的问题,有利于董事会在做出决策时充分兼顾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也认真履行了相应的工作职责,积极推动了公司相关工作顺利地开展。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履职,积极参与会议议案讨论并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召开了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就公司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投项目、股权激励等议案进行了充分探讨和审议,对公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各重要事项提供了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认真履职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职,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开展及经营情况。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的良性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2025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展望2025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对公司来说,既有国内国外经济发展的机遇,又面临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行业竞争和风险挑战。公司仍将立足于电子超细纱、超薄布、极薄布的核心技术优势,加快超细纱、极细纱的客户推广,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抢占高端市场份额,确保完成2025年各项目标和任务。

1、强化安全环保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

安全环保问题作为公司核心工作和发展基础,必须时刻警醒,警钟长鸣,全员参与,预防、防范措施,健全体系管理,防患于未然,做实、做细、做牢每一个点,确保公司2025年度安全环保无事故,筑牢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面。

2、重抓人力资源建设,优化人才梯队和团队

2025年,公司继续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工作,制定并执行人才培养计划,优化人才梯队年龄及专业结构,逐步实现中、高层管理人员年轻化、专业化。继续完善薪酬体系,创新激励机制,继续推进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以优厚的待遇积极引进高端专业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储备充足的人才资源。全面推进优化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把员工培训作为上岗、岗位考核晋升的硬性指标,提升员工综合素质。2025年公司将按照既定的人才战略和管理制度,继续把人力资源工作做实、做细,继续提升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水平。

3、强化创新管理,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为完成2025年经营目标,公司将重抓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实施降本增效方案。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引进专业人才,升级研发装备,形成创新研发成果;开展合格供应商评审,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确保原料供应充足和价格合理,稳定生产经营;深入调研国内外产品开发、销售模式的新变化、新趋势,加强与全球高端客户的深度合作,强化销售的组织建设及人才培养,逐步打造一支具有专业素养,行业领先的营销队

伍。通过对各项业务管理的创新、规范管理,确保2025年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4、提升超细纱线产量和质量,推进募投项目产品品质和技术,增添持续发展动力

2025年,公司将全力推进黄石宏和超细电子纱的稳产提质和募投项目新布厂产品的品质和技术提升工作,促进公司在技术研发、生产设备节能管理、产能规模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市场营销开拓等各方面的竞争力提升,为公司后续持续发展增添新动力。

5、全面实施产融结合,迈出资本运作步伐

2025年,在确保公司内生持续增长基础上,公司将充分运用上市公司的各项资源,抓住行业发展趋势,紧贴玻纤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红利,继续服务好股东,学习并开展资本运作,寻找市场合作机会,助力公司不断发展和壮大。

6、跟踪推进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

董事会跟踪并推进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的制定、执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公司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及注销工作。

六、董事会其他工作

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等工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有力维护股东权益,为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附件一2024年董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董事会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参加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3月22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除董事兼总经理杜甫先生、董事郑丽娟女士因故缺席本次董事会,其余董事均参加本次会议
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13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6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7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附件二2024年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序号股东会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参加情况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1月31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5月21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3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8月13日除杜甫、郑丽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余董事均参加本次会议
4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9月19日全体董事参加会议

特此报告,谢谢!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2024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足于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公司监事列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等相关方面进行了检查监督,并监督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有效地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会议列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7次,股东大会会议4次,作为监事,我们积极列席各次会议,列席会议情况具体如下表:

监事姓名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列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列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二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次数
徐斌娟3001
徐芳仪7004
林蔚伦7004
邹新娥4003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6次,各位监事均准时出席了会议,具体参加会

议情况如下表所示:

监事姓名本年应参加监事会会议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二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徐斌娟3300
徐芳仪6600
林蔚伦6600
邹新娥3300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宏和增资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6)《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全体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决策事项和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监事会没有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权益、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做了认真细致审核,我们全体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良好。

3、监督投资和资产处置情况2024年度,公司投资和资产处置交易价格合理,监事会未发现内幕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核查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本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执行,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并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都是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关联交易真实客观,遵循了自愿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5、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增强工作责任心,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一2024年监事会会议情况

序号董事会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参加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7月26日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4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13日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6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全体监事参加会议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
项目金额(万元)占比%
主营业收入83,463.29100.00%
减:主营业成本68,966.7982.63%
毛利14,496.5017.37%
税金及附加882.611.06%
销售费用635.350.76%
管理费用6,413.157.68%
研发费用4,356.085.22%
财务费用2,970.573.56%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222.000.2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0.0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填列)-71.25-0.09%
资产减值损失转回212.410.2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填列)18.620.02%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填列)735.660.88%
营业利润(损失以“─”填列)356.180.43%
加:营业外收入1,643.721.97%
减:营业外支出18.650.02%
利润总额(损失以“─”填列)1,981.242.37%
减:所得税费用-298.85-0.36%
净利润(损失以“─”填列)2,280.092.73%

二、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情况说明如下:

2025年,公司将继续推动电子超薄布、极薄布新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继续推动黄石宏和子公司超细纱线生产技术的提升,产品品质的提升和研发技术的提升,继续推动低介电功能性电子布的研发和生产,保持快速发展的节奏,提升高端产品质量和技

术核心竞争力,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和客户,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加大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和环保管控的力度,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生产有序,全力打造产品品牌,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和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编制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方案如下:

(一)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年度预算是公司本着务实稳健经营原则,结合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充分考虑以下假设的前提下,依据2025年度公司经营指标编制: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所处市场环境、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发生重大变化。

5、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2025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1、公司2025年预算报告编制参照2024年度生产经营数据测定指标。

2、主营业务收入按照公司生产能力、销售目标、市场预测编制,产品销售价格和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测定编制,各主要材料消耗指标以公司2024年实际并结合公司考核指标要求测定编制。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结合公司2024年实际水平以及考虑到人工费用、差旅费用、折旧摊销等预计将增加的费用测定编制,财务费用结合公司经营和投资计划测定编制。

公司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考核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及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市场需求状况等,以及公司管理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净利润金额为人民币22,800,933.92元。

鉴于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刚实现扭亏为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就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确认。

一、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1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宏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林瑞荣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住址:无锡市新吴区锡钦路26号经营范围:从事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新型电子材料的生产;从事上述产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研发、技术服务(以上不含国家限制、禁止类项目,如需许可证的凭有效许可证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昆山必成”)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嘉昭注册资本:14,100万美元住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南路201号经营范围:生产、开发玻璃纤维等制品,并销售自产产品,从事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商业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必成”)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新台币10亿元住址:中国台湾嘉义县新港乡中洋村工业区2-1号

经营范围: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无锡宏仁因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构成关联关系。昆山必成和台湾必成因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担任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共同实际控制人南亚塑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并且关联交易均存在多年,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

二、关联交易的项目

(一)2025年度与无锡宏仁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金额:人民币元,比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百分比
向关联方销售电子布无锡宏仁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9,308,3196.32%

注:比例为相应金额占同类商品销售额的比例

2、关联交易价格原则和定价政策以上公司向无锡宏仁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原则,交易价格依据销售产品的市场同类价格制定,为公允的市场价格;依客户需求特别订制的产品,如缺乏同类产品价格的可比性,参照市场行情、原料成本及合理利润确定。

3、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生产的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可作为无锡宏仁生产产品的原材料,无锡宏仁从公司购买电子级玻璃纤维布作为生产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覆铜板及多层板用环氧玻璃布半固化片的原材料。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2025年度与昆山必成和台湾必成的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人民币元,比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2025年预计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百分比
向关联方采购原纱必成玻璃纤维(昆山)有限公司65,000,00027.36%

台湾必成股份有限公司

注:比例为相应金额占同类商品采购额的比例

2、关联交易价格原则和定价政策以上公司与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的关联交易,是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

3、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从昆山必成及台湾必成采购的玻璃纱可作为公司生产玻璃纤维布的原材料。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由于此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2025年度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所聘请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扎实严谨、勤勉耐心,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作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各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与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项目实施主体为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宏和”),投资“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项目投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2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投资金额及建设期以项目实施后实际情况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落实具体投资事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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