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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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专项报告 二、 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1-2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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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698号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杰恩设计”)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杰恩设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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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杰恩设计《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相关承诺完成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报告仅供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针对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对外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杰恩设计公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情况说明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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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7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恩设计”)编制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项业务情况的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8 月,公司大股东姜峰先生与广东金晟信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晟信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姜峰先生通过协议方式向金晟信康转让其持有的杰恩设计9,194,400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64%。同时姜峰先生承诺放弃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27,583,21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2.91%)对应的股东表决权。
2024 年 9 月,协议转让交割过户完成,金晟信康持有公司30,167,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6%,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金晟信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高汴京先生。
二、 业绩承诺的相关情况
根据姜峰先生与金晟信康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间为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1. 双方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杰恩设计继续保留原有的建筑室内设计及装修业务(以下简称“设计业务”)。
2.姜峰先生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原有设计业务于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原有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姜峰先生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3.金晟信康承诺并保证杰恩设计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以下简称“大健康业务”)于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产生的净利润均为正数。若特定业绩承诺期限内任一会计年度杰恩设计大健康业务产生的净利润为负数,金晟信康应当将业绩差额支付给杰恩设计,支付时间为杰恩设计当年度各项业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
4.双方同意,若一方违约未支付业绩补偿给杰恩设计,杰恩设计及另一方自违约方违约之日起 30 日内通过诉讼等措施要求违约方支付业绩补偿,以保障杰恩设计利益。
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各业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情况说明 第2页
情况说明 第2页
三、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单位:元
年份 | 业务类别 | 承诺实现的净利润 | 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 差异数 | 是否实现业绩 承诺 |
2024年 | 设计业务 | 0.00 | -34,487,693.98 | -34,487,693.98 | 否 |
2024年 | 大健康业务 | 0.00 | 23,989,624.52 | 23,989,624.52 | 是 |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