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徕木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徕木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8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814,81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09.2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790.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2-2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3,205.39万元,利息收入974.1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6,559.57万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年,公司已使用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1,887.88万元,并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项目45,093.27万元,并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16,049.7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8,790.7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3,205.39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974.1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887.8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78.02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45,093.27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352.2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25,049.71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16,049.71 | |
差异 | G=E-F | 9,000.00[注] |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2022年6月起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40000006303 | 18,384,121.78 |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36940180800350360 | 107,997,092.18 |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3101040160002183652 | 已注销[注] |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 | 03004968599 | 已注销[注] |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635498244 | 已注销[注] | |
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九亭支行 | 36940180800768585 | 1,436,341.50 | |
徕木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0301220000006304 | 2,856,684.49 | |
湖南徕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 | 36620188001336794 | 29,822,817.06 | |
合 计 | / | / | 160,497,057.01 |
注:该等募集资金账户于2024年7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将“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由40,000.00万元调整为24,953.10万元,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终止实施“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相关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将“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投资总额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由40,000.00万元调整为24,953.10万元,并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6月;终止实施“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其中18,000.00万元投入到新增项目“绿色智造基地项目”;3,500.00万元投入到新增项目“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3,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1: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8,790.7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887.8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5,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093.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36.34%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 | 是 | 40,000.00 | 24,953.10 | 24,953.10 | 6,696.90 | 21,044.74 | -3,908.36 | 84.34 | 2025年6月 | 3,330.15 | 否[注1] | 否 |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10,000.00 | 46.90 | 46.90 | - | 46.9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8,790.78 | 18,790.78 | 18,790.78 | 3.68 | 18,814.33 | 23.55 | 100.13 [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 | 是 | 18,000.00 | 18,000.00 | - | - | -18,000.00 | -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是 | 3,500.00 | 3,500.00 | 1,687.30 | 1,687.30 | -1,812.70 | 48.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8,790.78 | 68,790.78 | 68,790.78 | 11,887.88 | 45,093.27 | -23,697.51 | 3,330.1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受到2022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造成项目建设工期滞缓,一方面是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6月到位,滞后于该项目计划开始时间2022年1月。因此,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项目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考量,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项目实施以来,叠加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国内外宏观环境波动影响,考虑到研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集资金投入采取谨慎态度,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了主动控制,目前投资进度较慢。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的研发需要专业性强、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的专业人才,公司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难以在当地招聘到足够的合适人才,面临研发人员不足的问题。此外,东台周边有多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及零部件企业,公司原计划在当地拓展业务,因此建设研发中心以更好地满足当地客户需求,但后续公司研发需求多数在上海落地。同时,公司总部位于上海,人才供给相对充足,且部分大客户要求直接与公司上海总部进行合作,总部现有的研发中心已经难以满足客户需求。因此,为更好地服务于下游客户、引进高端研发人才,公司拟终止实施东台地区的“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并新增上海地区的“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前,该部分资金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系目前该项目尚未完工,暂无法计算完整效益。注2:补充流动资产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00%,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影响。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 | 3,500.00 | 3,500.00 | 1,687.3 | 1,687.3 | 48.2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绿色智造基地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 | - | - | 2025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25,000.00 | 25,000.00 | 5,187.30 | 5,187.3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项目变更原因 1)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具体详见本报告附件1中“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为了集中研发力量,构建高效协同团队,强化研产联动,加速技术转化与市场响应;应对新能源汽车及自动驾驶技术快速迭代,需持续创新以保持与大众、比亚迪等车企的同步研发能力,并拓展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培育多元利润增长点。公司拟实施“企业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2)绿色智造基地项目:①全球及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高增,2023年国内新能源车渗透率超31%,连接器市场规模快速扩容(2025年预计超480亿元);②公司现有产能不足,亟需扩产以满足下游需求,提升新能源市场份额;③行业集中度提升背景下,规模化生产可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④该项目通过扩大产能,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抢占中小企业退出后的市场空间;⑤新能源连接器是公司核心战略方向,与现有技术、客户资源协同性强,可快速形成新利润增长点,优化业务结构并分散经营风险;⑥国家持续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等),为上游连接器行业创造长期利好环境;⑦公司与大众、比亚迪等头 |
部车企及供应商深度合作,客户资源稳定,可保障新增产能消化;⑧深耕汽车连接器领域多年,具备同步研发能力(如动力系统连接器、光储氢能新品开发)及精密模具制造优势,可保障项目高效落地。基于以上考虑,公司拟投资建设“绿色智造基地”,新增年产2,000万只(套)新能源连接器产能,涵盖设备购置、厂房建设及装修等。 3)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后续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 (2)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2024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在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