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由曹坚先生召集并于2025年4月1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坚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部根据第一季度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3月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登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