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代码:603813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原尚股份 | 603813 | 不适用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钟情思 | 马小立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电话 | 020-82394665 | 020-82394665 |
传真 | 020-32066833 | 020-32066833 |
电子信箱 | Ir@gsl.cc | Ir@gsl.cc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降本增效政策驱动下,绿色化与智能化转型加速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物流行业在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与市场整合的多重驱动下,实现了规模扩张与效率提升的双重突破。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202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60.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增速较2023年提升0.6个百分点,全年呈现“稳中有升”的复苏态势。分领域看,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5.8%,仍为需求核心驱动力;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总额增长6.7%,新兴业态需求持续释放。2024年,国家政策持续推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与低碳发展。2024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9万亿元,与GDP的比率降至14.1%,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创2006年有统计以来新低。其中,运输费用与GDP比率降至7.6%,各环节效率全面提升。高效运输方式占比显著提高,如民航货运量同比增长22.1%,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5%,水运周转量增长8.8%。物流企业加速向综合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并通过技术应用与绿色实践增强竞争力。国家政策聚焦“降本增效”“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三大方向。2024年发布的《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政策,进一步推动物流业数字化转型与基础设施升级。全国网络货运企业增至3286家,接入社会运力804.4万辆,平台经济助力数据要素流通,物流全链条信用共建机制初步形成。《“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循环包装及多式联运模式,加速绿色供应链建设。例如,氢燃料电池重卡等清洁化运输工具的应用显著增加,企业采购氢能车辆以拓展绿色物流市场。同时,智慧物流成为核心方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覆盖率提升,推动物流效率提高15%-20%。未来,随着绿色化、智能化及全球化进程深化,行业将加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2.新能源汽车发展驱动零部件物流结构性调整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带动性强,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乘联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乘用车国内零售达2,289.4万辆,同比增长5.5%。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零售1,089.9万辆,同比大幅增长40.7%,净增量达315.4万辆;而燃油车零售1,199.5万辆,同比下降14.0%(按总零售减新能源零售计算),延续了市场结构性调整趋势。细分市场表现方面,燃油车市场除部分豪华品牌通过新能源转型实现增长外,自主与合资品牌燃油车销量全面下滑。2024年“两新”政策(以旧换新、报废更新)拉动效应显著,推动下半年零售增速达14%。2024年,中国汽车产业在新能源转型、自主品牌崛起与全球化布局中实现结构性突破,但燃油车市场收缩与合资品牌转型滞后仍是挑战。未来,政策引导、技术多元化及出口市场深耕将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3.绿色物流从理念转向实践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物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涉及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众多领域,是节能与碳减排的关键产业。2024年,汽车物流行业在政策驱动、新能源转型与绿色化浪潮中加速整合。公司需依托数字化能力、绿色运输布局及现有服务网络,巩固行业地位,应对市场竞争与周期性挑战。未来,行业将进一步向智能化、低碳化方向演进,头部企业通过技术投入与资源整合持续扩大优势。
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的汽车物流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和保险代理业务。同时,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经验和人才储备,公司还从事冷链物流、家电物流及机场货站管理等非汽车物流业务。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西南、华东、华北及东北等地区。
(一)综合物流服务及租赁服务
类别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运输配送服务 | 运输 | 通常是指商品的长途或短途运送服务,即公司将货物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区域中转仓运至生产厂商附近仓库。 |
装卸服务 | 装卸 | 公司根据货物运输和保管的需要而进行物料搬运的作业活动。 |
租赁服务 | 租赁 | 仓库、办公楼及设备租赁业务。 |
仓储及其他增值服务 | 仓储 | 公司收货后,按照货物摆放、包装和存储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并对货物的存储数量、状态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共享,配合生产厂商及时调整和管理库存数量;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
品质检查 | 公司在收货时或收货后,按照客户或收货方要求对货物品质、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补送等解决方案。 | |
流通加工 | 公司在零部件上线前,按照整车厂的要求对部分零部件进行组装等简单加工操作,以进一步提高整车生产厂商的生产效率。 | |
包装 | 公司按运输安全性等要求,对零部件进行包装,或按整车生产厂商的要求,对货物包装进行拆分和换装,以更加方便零部件投入生产使用。 |
(二)物流设备销售
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三)保险代理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服务,并获取相应代理佣金。保险类别主要包括机动车保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企业财产险、短期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总资产 | 1,317,046,650.09 | 1,253,110,919.91 | 5.10 | 1,328,514,470.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6,688,937.28 | 675,957,291.77 | -13.21 | 693,970,749.80 |
营业收入 | 298,041,030.54 | 456,097,573.87 | -34.65 | 519,390,567.4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97,609,889.92 | 456,097,573.87 | -34.75 | 519,390,56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358,869.62 | -7,912,651.65 | 不适用 | 37,654,92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900,389.31 | -8,191,085.77 | 不适用 | 21,526,673.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3,861.21 | 58,328,571.04 | -67.68 | 139,300,336.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0 | -1.17 | 减少7.33个百分点 | 6.6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08 | 不适用 | 0.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08 | 不适用 | 0.41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8,151,460.74 | 72,214,215.55 | 71,173,432.66 | 76,501,92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69,892.16 | -9,949,292.39 | -11,562,160.69 | -22,877,52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122,835.28 | -9,633,033.66 | -11,259,360.75 | -22,885,159.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96,946.97 | 56,384,602.36 | 13,301,230.41 | -84,428,918.5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301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74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41,460,000 | 39.48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073,000 | 14.35 | 15,073,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余丰 | 0 | 11,670,000 | 11.11 | 0 | 无 | 境外自然人 |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2,224,000 | 2.12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江卓鹏 | 254,200 | 2,082,792 | 1.9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 | 770,000 | 0.73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46,600 | 746,600 | 0.71 | 0 | 无 | 其他 | |
方旭艳 | 600,000 | 600,000 | 0.5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何悟琪 | 36,700 | 498,800 | 0.47 | 0 | 无 | 境内自 |
然人 | |||||||
周扬中 | 未知 | 434,700 | 0.4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截至报告期末,余军持有原尚投资99.4%的股权,余军与余丰为兄弟关系,故原尚投资与余丰互为关联方。其中,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39.48%;余丰持有公司1,167万股股份,占股本的11.11%。2、截至报告期末,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39.48%,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骏荟为原尚投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507.3万股,占股本的14.3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53.83%。余军与余丰为兄弟关系,故广州骏荟与余丰互为关联方。3、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9,804.10万元,同比下降34.65%;实现利润总额-4,464.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8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885.39万元,同比下降67.6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464.3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35.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90.04万元。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04.1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760.99万元,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
(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