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24
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审议情况 |
2024年3月22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通过
2024年4月25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2024年6
月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通过2024年8月28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通过
2024年10月25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2024年10月29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通过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遵循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2.
公司财务状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需要监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4.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
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到 2024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5.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6.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7.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8.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9.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 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