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
603813公司简称:原尚股份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运兰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 ...... 26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45
第六节重要事项 ...... 47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77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78
第十节财务报告 ...... 7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原尚股份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原尚投资 | 指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 |
美穗茂 | 指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原尚 | 指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春原尚 | 指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重庆原尚 | 指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合肥原尚 | 指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天津原尚 | 指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长沙原尚 | 指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保险 | 指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成都原尚 | 指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原尚供应链 | 指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荟宁航空 | 指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恒晨农牧 | 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长春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
武汉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深圳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北京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江门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
恒晨农牧新兴分公司 | 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新兴分公司 |
原尚供应链深圳分公司 | 指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原尚金音 | 指 | 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州骏荟 | 指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广东原锋 | 指 | 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联营企业 |
安阳原尚 | 指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尚农智运 | 指 | 广东尚农智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联营企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本期/报告期 | 指 |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原尚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DongGenshoLogistics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enShoLogistics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余军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钟情思 | 马小立 |
联系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电话 | 020-82394665 | 020-82394665 |
传真 | 020-32066833 | 020-32066833 |
电子信箱 | Ir@gsl.cc | Ir@gsl.cc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530 |
公司网址 | www.gsl.cc |
电子信箱 | yuanshang@gsl.cc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原尚股份 | 603813 | 不适用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克晶、吴丹立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不适用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不适用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不适用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298,041,030.54 | 456,097,573.87 | -34.65 | 519,390,567.4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97,609,889.92 | 456,097,573.87 | -34.75 | 519,390,567.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358,869.62 | -7,912,651.65 | 不适用 | 37,654,924.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2,900,389.31 | -8,191,085.77 | 不适用 | 21,526,673.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3,861.21 | 58,328,571.04 | -67.68 | 139,300,336.2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86,688,937.28 | 675,957,291.77 | -13.21 | 693,970,749.80 |
总资产 | 1,317,046,650.09 | 1,253,110,919.91 | 5.10 | 1,328,514,470.8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08 | 不适用 | 0.4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08 | 不适用 | 0.4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08 | 不适用 | 0.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0 | -1.17 | 减少7.33个百分点 | 6.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3 | -1.21 | 减少7.22个百分点 | 3.7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4.65%、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为:
(1)2024年,物流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业务订单减少,部分业务价格下降,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导致公司经营规模下降;经过长期发展,公司在华东、华南、华中、华北、东北、西南均拥有自有物流基地,公司固定运营成本较高,成本无法随之同步下降,加上承租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用以建设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导致费用增加,对公司利润造成影响;
(2)报告期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各业务板块的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28.87万元,同时对以前年度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
884.12万元予以冲回。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亦随着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而降低。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67.68%,主要是公司业务订单减少,收入减少。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78,151,460.74 | 72,214,215.55 | 71,173,432.66 | 76,501,921.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969,892.16 | -9,949,292.39 | -11,562,160.69 | -22,877,524.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122,835.28 | -9,633,033.66 | -11,259,360.75 | -22,885,159.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596,946.97 | 56,384,602.36 | 13,301,230.41 | -84,428,918.5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906.91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88,941.40 | -364,497.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552.03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1,789,345.85 | 1,601,488.3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15,347.31 | 理财产品收益 | 2,095,845.73 | 320,532.2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1.45 | 477,012.58 | 6,176,495.9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379,341.84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3,093,595.26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4,964.66 | -1,186,178.60 | 597,220.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020.2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018.46 | 95,921.61 | 682,351.0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45.11 | -102,984.03 | ||
合计 | -458,480.31 | 278,434.12 | 16,128,250.6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公司是全国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示范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供应链物流市场,围绕先进制造业提供全链条、一体化的供应链物流服务。公司坚持与制造企业深度融合的发展策略,提供个性定制化服务,帮助客户优化供应链体系进而实现降本增效。公司凭借丰富的物流基地资源基础,打造的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华北、东北、华东及西南地区,形成了覆盖国内主要汽车生产基地的分拨配送体系、备件配送体系和返回物流体系,现在已经拥有贯穿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各环节的综合物流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长、中、短途公路运输,管理仓库面积超过31万平方米。
汽车产业发展与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存在正相关性,其市场规模及变化情况直接影响着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行业的发展变化。2024年,汽车物流行业在规模扩张和技术革新中迎来结构性调整。2024年全年燃油车市场合计销量1276.74万辆,同比下降11.6%。报告期内,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9,760.30万元,同比下降34.75%,其中,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6,096.12万元,同比下降51.11%,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4.09%;一方面公司主要客户同期产量及公司同期收入同比下降明显,另一方面公司在业务整合过程中为了追求更高的业务质量和效益,进行了战略性的客户选择和业务调整。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环境,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汽车上下游产业链物流业务的纵向延伸发展,同时公司将凭借行业领先的综合服务水平和生产物流服务经验等优势继续开拓更多行业的物流业务机会,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和客户类别。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存量”、“增量”两手抓,以稳定生产经营夯实存量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对外大力拓展增量业务、挖掘业务机会,持续推动“物流网络联动+数智化”模式,将精益管理应用在更多业务领域。报告期内,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金额为13,664.18万元,同比增长7.7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5.91%。非汽车物流业务方面,公司在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利用现有的干线运输线路成本优势进一步拓展物流业务。公司是白云机场国际出港装卸业务的主要供应商,负责出港货物快速分拣、打包、海关检查并准时送至相应航班。公司持续拓展国际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业务领域,利用在国际出港装卸业务方面的服务经验和客户粘性,向前段延伸,满足客户对于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直接需求。2024年12月,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顺利开工,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位于广州空港经济区内,总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拓展新业务方向,特别是在国际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领域,满足机场客户对于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直接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及客户服务能力,进一步丰富业务结构,实现横向发展。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物流行业肩负着节能降碳的重要使命。随着全球对于减少碳排放和推动绿色生产的重视,公司潜在客户特别是注重可持续发展的大型企业,对于其供应链中的碳排放有着明确要求。2024年,公司采购150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该批氢能重卡将聚焦开拓河南、山西及青岛等地区注重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客户,为其提供运输服务,实现绿色生产。结合综合物流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公司未来将分别从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等方向着手,争取拓展更多业务机会。
2024年,原尚股份在汽车行业波动中加速业务结构调整,通过纵向深耕汽车产业链、横向拓展多行业增量、强化绿色竞争力三大主线,推动向综合供应链服务商转型。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降本增效政策驱动下,绿色化与智能化转型加速
2024年物流行业在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与市场整合的多重驱动下,实现了规模扩张与效率提升的双重突破。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计,2024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60.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增速较2023年提升0.6个百分点,全年呈现“稳中有升”的复苏态势。分领域看,工业品物流总额同比增长5.8%,仍为需求核心驱动力;单位与居民物品物流
总额增长6.7%,新兴业态需求持续释放。2024年,国家政策持续推动物流行业降本增效与低碳发展。2024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为19万亿元,与GDP的比率降至14.1%,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创2006年有统计以来新低。其中,运输费用与GDP比率降至7.6%,各环节效率全面提升。高效运输方式占比显著提高,如民航货运量同比增长22.1%,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增长15%,水运周转量增长8.8%。物流企业加速向综合供应链服务商转型,并通过技术应用与绿色实践增强竞争力。国家政策聚焦“降本增效”“智慧物流”“冷链物流”三大方向。2024年发布的《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政策,进一步推动物流业数字化转型与基础设施升级。全国网络货运企业增至3286家,接入社会运力804.4万辆,平台经济助力数据要素流通,物流全链条信用共建机制初步形成。《“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明确要求推广新能源运输装备、循环包装及多式联运模式,加速绿色供应链建设。例如,氢燃料电池重卡等清洁化运输工具的应用显著增加,企业采购氢能车辆以拓展绿色物流市场。同时,智慧物流成为核心方向,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覆盖率提升,推动物流效率提高15%-20%。未来,随着绿色化、智能化及全球化进程深化,行业将加速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2.新能源汽车发展驱动零部件物流结构性调整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链长、涉及面广、带动性强,是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压舱石”。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乘联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乘用车国内零售达2,289.4万辆,同比增长5.5%。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零售1,089.9万辆,同比大幅增长40.7%,净增量达315.4万辆;而燃油车零售1,199.5万辆,同比下降14.0%(按总零售减新能源零售计算),延续了市场结构性调整趋势。细分市场表现方面,燃油车市场除部分豪华品牌通过新能源转型实现增长外,自主与合资品牌燃油车销量全面下滑。2024年“两新”政策(以旧换新、报废更新)拉动效应显著,推动下半年零售增速达14%。2024年,中国汽车产业在新能源转型、自主品牌崛起与全球化布局中实现结构性突破,但燃油车市场收缩与合资品牌转型滞后仍是挑战。未来,政策引导、技术多元化及出口市场深耕将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3.绿色物流从理念转向实践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挑战,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物流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涉及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众多领域,是节能与碳减排的关键产业。2024年,汽车物流行业在政策驱动、新能源转型与绿色化浪潮中加速整合。公司需依托数字化能力、绿色运输布局及现有服务网络,巩固行业地位,应对市场竞争与周期性挑战。未来,行业将进一步向智能化、低碳化方向演进,头部企业通过技术投入与资源整合持续扩大优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属于综合服务型的汽车物流企业,主要为客户提供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此外,公司还从事物流设备生产销售和保险代理业务。同时,依托完善的物流网络、丰富的物流经验和人才储备,公司还从事冷链物流、家电物流及机场货站管理等非汽车物流业务。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中、西南、华东、华北
及东北等地区。
(一)综合物流服务及租赁服务
类别 | 服务事项 | 服务内容 |
运输配送服务 | 运输 | 通常是指商品的长途或短途运送服务,即公司将货物由供应商或供应商区域中转仓运至生产厂商附近仓库。 |
装卸服务 | 装卸 | 公司根据货物运输和保管的需要而进行物料搬运的作业活动。 |
租赁服务 | 租赁 | 仓库、办公楼及设备租赁业务。 |
仓储及其他增值服务 | 仓储 | 公司收货后,按照货物摆放、包装和存储要求对货物进行保管,并对货物的存储数量、状态等信息进行分析和共享,配合生产厂商及时调整和管理库存数量;公司同时为客户提供货物的装卸、搬运服务。 |
品质检查 | 公司在收货时或收货后,按照客户或收货方要求对货物品质、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补送等解决方案。 | |
流通加工 | 公司在零部件上线前,按照整车厂的要求对部分零部件进行组装等简单加工操作,以进一步提高整车生产厂商的生产效率。 | |
包装 | 公司按运输安全性等要求,对零部件进行包装,或按整车生产厂商的要求,对货物包装进行拆分和换装,以更加方便零部件投入生产使用。 |
(二)物流设备销售公司自主采购原材料、生产并向部分物流客户销售物流设备,主要包括物流台车、网笼、包装材料等。此外,公司向该等客户提供物流设备的维修服务,收取服务费。
(三)保险代理业务公司通过子公司原尚保险为公司及少量外部物流企业提供财产保险的代理服务,并获取相应代理佣金。保险类别主要包括机动车保险、货物运输险、物流责任险、企业财产险、短期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以及公众责任险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得益于物流网络、精益化物流、信息化解决方案及绿色运力资源等方面的综合性优势,为客户服务和赋能。公司已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质认证,被评定为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下:
1.物流网络优势零部件物流企业需要通过广泛的物流网络,在不同客户和零部件供应商之间实施“对流”运输,降低空驶率。目前,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华南、华东、华中、西南、华北、东北地区,形成了交叉循环的服务网络。公司拥有和管理11个汽车零部件仓储配送中心,以配送中心为节点,可以实施货物集拼和换装,提供仓储、流通加工等服务,进而提高服务质量和成本管理水平。同时,公司运输路线基本覆盖全国主要汽车生产基地,汽车制造厂商变更供应商时,公司可以快速地通
过最近的网络基点与新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并调集运力资源开辟新的运输路线。
2.精益化物流服务优势公司可以根据用户的特定要求而设计专门的物流服务方案,通过系统地配置运力资源和规划运输路线,在满足客户时间要求的前提下,降低物流成本,最终实现整体供应链价值的最大化。按照传统的物流模式运作,使用不同的物流公司从各家供应商处进货,并分别运送至整车生产线,会带来收发效率低且库存压力大等难题,进而增加生产成本。公司通过分析供应商地点、货物量及卡车装载量,优化并设计最优的循环取货运输路线和方案,在预定的时间窗口内完成向各供应商取货,并运送至中转仓库里集中管理,再根据汽车主机厂的生产计划完成分拣及发运,将零部件及时配送至生产线边。通过循环取货模式的实施,汽车主机厂既减少了厂内的零部件库存,同时也降低了缺货停产的风险,提升了生产效率,节省了企业物流成本。
3.信息化解决方案优势我国汽车零部件物流在运输、仓储、装卸和包装等方面的技术已日趋成熟,但传统物流服务商在物流环节的信息化水平仍然相对较低,导致供应链上下游仍存在信息不对称、脱节,造成物流信息孤岛,导致物流过程不透明,物流效率低、成本高。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对信息系统的研发及运用,通过不断将业务流程标准化,并逐步线上数据化及可视化,并将数据与上下游客户共享,打通供应链上下游。经过多年自主开发和持续创新,公司已构建了一套面向未来数字化供应链服务的CRM客户管理、OMS订单管理、TMS运输管理、WMS仓储管理、BMS结算管理等信息管理平台,同时开发了基于GPS技术及算法的车辆智能调度系统,可大大提升车辆调度效率。借助先进的信息管理系统,公司不仅能够快速响应客户多变的生产需求,提供高效的数字化运营,同时逐步建立从计划、规划到执行的供应链数字化解决方案,可为客户提供更优的数字化供应链规划服务,助力客户供应链透明化及降本增效。
4.绿色运力资源优势原尚股份作为汽车行业和智慧航空货运口岸的综合物流服务商,在物流行业已有20年精益生产物流经验,成功为超过900多家的汽车、新能源、食品、家电、家居卫浴、跨境电商及商超等行业客户提供个性化物流服务;随着全球对于减少碳排放和推动绿色生产的重视,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注重可持续发展,对于其供应链中的碳排放有着明确要求。公司购置152台氢能重卡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有助于公司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替,使本公司能够在市场竞争中抢得先机。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9,804.10万元,同比下降34.65%;实现利润总额-4,464.3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35.89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1,885.39万元,同比下降67.68%。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8,041,030.54 | 456,097,573.87 | -34.65 |
营业成本 | 248,633,007.44 | 362,574,125.20 | -31.43 |
销售费用 | 9,093,612.15 | 10,028,081.97 | -9.32 |
管理费用 | 44,207,375.31 | 46,262,834.54 | -4.44 |
财务费用 | 23,282,175.82 | 21,321,077.79 | 9.20 |
研发费用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58.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3,861.21 | 58,328,571.04 | -67.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8,442.03 | 18,304,194.68 | -43.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30,010.62 | -84,230,156.45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业务订单减少,部分业务价格下降,新业务开拓不及预期,导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收入下降成本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产生的利息费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人员减少及上年同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业务订单减少,收入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减少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氢能重卡支付现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新增银行贷款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无变动原因说明: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金额为29,804.10万元,较2023年下降34.65%;营业成本为24,863.30万元,较2023年下降31.43%。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供应链物流 | 297,603,022.53 | 248,306,255.28 | 16.56 | -34.75 | -31.52 | 减少3.95个百分点 | |
合计 | 297,603,022.53 | 248,306,255.28 | 16.56 | -34.75 | -31.52 | 减少3.95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综合物流服务 | 248,377,162.83 | 220,460,539.70 | 11.24 | -39.28 | -34.00 | 减少7.11个百分点 | |
租赁服务 | 48,595,971.95 | 27,513,316.17 | 43.38 | 5.84 | -1.40 | 增加4.16个百分点 | |
物流设备销售 | 158,512.68 | 181,690.66 | -14.62 | -72.92 | -63.84 | 减少28.76个百分点 | |
保险代理 | 471,375.07 | 150,708.75 | 68.03 | -8.61 | -0.34 | 减少2.65个百分点 | |
合计 | 297,603,022.53 | 248,306,255.28 | 16.56 | -34.75 | -31.52 | 减少3.95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西南 | 2,539,505.04 | 1,966,484.90 | 22.56 | -37.60 | -36.98 | -0.76 | |
华南 | 239,874,766.80 | 206,708,052.67 | 13.83 | -36.14 | -32.60 | -4.52 | |
华中 | 26,859,362.42 | 20,969,001.98 | 21.93 | -35.10 | -29.96 | -5.73 | |
华东 | 27,375,622.38 | 15,961,203.29 | 41.70 | -16.60 | -20.41 | 2.79 | |
东北 | 593,987.64 | 630,066.58 | -6.07 | -26.83 | -1.21 | -27.51 | |
华北 | 359,778.25 | 2,071,445.86 | -475.76 | -73.78 | -3.22 | -419.77 | |
合计: | 297,603,022.53 | 248,306,255.28 | 16.56 | -34.75 | -31.52 | -3.95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直销 | 297,603,022.53 | 248,306,255.28 | 16.56 | -34.75 | -31.52 | -3.95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供应链物流收入,2024年供应链物流收入合计29,760.30万元,营业成本共24,830.63万元,毛利率16.56%,毛利率较上年下降3.95%。
供应链物流主要包括综合物流服务、租赁服务、物流设备销售和保险代理。综合物流服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主要包括运输收入、仓储收入和装卸收入等。2024年综合物流服务收入24,837.72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83.46%,其中,运输业务占比最大,装卸、仓储及其他服务占比较小。租赁服务收入4,859.60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16.33%,主要为仓库、办公室及设备租赁等。物流设备销售收入为15.85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0.05%,主要为台车、网笼的销
售。保险代理收入是原尚保险向保险公司收取的销售佣金,目前主要代理公司运营车辆的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及货运险等,2024年,保险代理收入为47.14万元,占当期供应链物流收入0.16%。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华南、华东、华中地区,其中华南地区是公司的传统市场,营业额共23,987.48万元,占总区域营业额的80.60%;华中地区营业额共2,685.94万元,占总区域营业额的9.03%;华东地区营业额共2,737.56万元,占总区域营业额的9.20%;西南地区营业额共253.95万元,占总区域营业额的0.85%;东北地区营业额共59.40万元,占总区域营业额的0.20%;华北地区营业额共35.98万元,占总区域营业额的0.12%。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采购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 | 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16,281.00 | 3,300.00 | 3,300.00 | 1,200.00 | 是 | 注1 |
租赁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用地面积为33,420.00平方米的地块 | 广州市坤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如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219.02 | 0.00 | 0.00 | 30,219.02 | 是 | 注2 |
建设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 | 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6,920.00 | 0.00 | 0.00 | 16,920.00 | 是 | 不适用 |
注1:鉴于河南地区对氢能源车辆的政府补贴支持力度,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同意安阳原尚实际支付金额按扣除车辆生产企业及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可以取得的补贴(奖励)后的余额执行,预计总金额为4,500万元(不计违约金),即不超过30万元/台。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郑州城市群燃料电池重型货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豫工信联汽【2024】168号),公司预计所取得的补贴(奖励)为7.5万元,如公司最终未收到上述补贴(奖励),则公司无需支付该阶段款项(即本合同项下车辆单价自动调整为22.5万元/台),这种
情况下,该合同的待履行金额为75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已经将协议约定车辆全部交付给安阳原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拟签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注2:截至本报告期末,因广州市坤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如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开具发票,未满足付款条件,公司未支付款项;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前述公司已开具发票,公司已正常付款。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供应链物流 | 供应链物流成本 | 248,306,255.28 | 100.00 | 362,574,125.20 | 100.00 | -31.52 | 收入下降,成本下降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综合物流服务 | 综合物流服务成本 | 220,460,539.70 | 88.79 | 334,015,627.17 | 92.12 | -34.00 | 收入下降,成本下降 |
租赁服务 | 租赁服务成本 | 27,513,316.17 | 11.08 | 27,904,765.39 | 7.70 | -1.40 | |
物流设备销售 | 物流设备销售成本 | 181,690.66 | 0.07 | 502,515.50 | 0.14 | -63.84 | |
保险代理 | 保险代理成本 | 150,708.75 | 0.06 | 151,217.14 | 0.04 | -0.34 | |
合计 | 248,306,255.28 | 100.00 | 362,574,125.20 | 100.00 | -31.5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2,259.6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1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5,248.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3.4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增减变动(%) | 情况说明 |
销售费用 | 9,093,612.15 | 10,028,081.97 | -9.32% | |
管理费用 | 44,207,375.31 | 46,262,834.54 | -4.44% | |
财务费用 | 23,282,175.82 | 21,321,077.79 | 9.20% | 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产生的利息费用所致 |
研发费用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58.17% | 主要是研发人员减少及上年同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7,674,808.24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研发投入合计 | 7,674,808.24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7.26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1 |
本科 | 22 |
专科 | 26 |
高中及以下 | 5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2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年金额 | 上年金额 | 同比变动 | 同比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3,861.21 | 58,328,571.04 | -67.68% | 主要是公司业务订单减少,收入减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8,442.03 | 18,304,194.68 | -43.46% | 主要是减少购买理财产品及购买氢能重卡支付现金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30,010.62 | -84,230,156.45 | 不适用 | 主要是新增银行贷款 |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83,608,807.76 | 6.35 | 80,570,679.25 | 6.43 | 3.77 | 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后公司新增业务预付款项及采购氢燃料电池重卡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1.52 | 70,340,952.29 | 5.61 | -71.52 | 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
应收票据 | 1,225,329.94 | 0.09 | 214,888.67 | 0.02 | 470.22 | 主要是本期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账款 | 80,730,346.25 | 6.13 | 105,606,278.79 | 8.43 | -23.56 | 主要是业务减少相应的应收账款减少 |
预付款项 | 16,990,836.04 | 1.29 | 4,979,513.78 | 0.40 | 241.21 | 主要是公司新增业务预付款项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21,795,283.81 | 1.65 | 12,001,232.60 | 0.96 | 81.61 | 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保证金和新业务保证金 |
其他流动资产 | 19,666,451.28 | 1.49 | 497,927.78 | 0.04 | 3,849.66 | 主要是安阳原尚增加固定资产待抵进项税额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518,828,543.92 | 39.39 | 390,934,194.31 | 31.20 | 32.72 | 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362.19 | 0.00 | 8,850,033.18 | 0.71 | -99.88 | 主要是以前年度确认的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989.62 | 0.00 | 36,009,306.85 | 2.87 | -99.83 | 主要是商品房转固所致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1.52 | 不适用 | 主要是增加银行贷款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6,959,929.71 | 0.53 | 12,528,304.93 | 1.00 | -44.45 | 主要是人员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887,780.36 | 0.22 | 4,417,390.31 | 0.35 | -34.63 | 本期支付代收股权激励个税及业务量减少增值税减少 |
租赁负债 | 581,244,565.90 | 44.13 | 436,965,768.58 | 34.87 | 33.02 | 主要是增加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土地租赁所致 |
预计负债 | 929,080.81 | 0.07 | 231,668.72 | 0.02 | 301.04 | 主要是诉讼案件费用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366,093.31 | 1,366,093.31 | 冻结受限 | 未决诉讼冻结1,334,093.31元[注1];业务押金32,000.00元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20,032,547.96 | 赎回受限 | 理财到期前不可赎回[注2] |
合计 | 21,398,641.27 | 21,398,641.27 |
[注1]公司与广东顺心快运有限公司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所致。2022年-2023年期间,由于对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运输义务,双方就运输款项的结算发生争议。顺心公司起诉金额为1,334,093.31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1月23日解除冻结。
[注2]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公司购买的理财本金及对应产生的理财收益,该笔资金已于2025年2月19日全部到期赎回。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章节相关描述。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2024年10月,公司与新兴县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安阳原力绿氢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安阳原尚,安阳原尚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持有安阳原尚40.80%股权,新兴县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安阳原尚39.20%股权,安阳原力绿氢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安阳原尚20.00%股权。公司通过与安阳原尚第二大股东新兴县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及委派董事和总经理的方式控制安阳原尚。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30,168,328.77 | 23,145.21 | 30,191,473.98 | |||||
其他 | 20,041,643.84 | 25,205.48 | 20,066,849.32 | |||||
其他 | 10,081,533.11 | 72,306.92 | 10,153,840.03 | |||||
其他 | 10,049,446.57 | 63,044.39 | 10,112,490.96 | |||||
其他 | 36,575.34 | 10,000,000.00 | 10,036,575.34 | |||||
其他 | 145,259.83 | 10,000,000.00 | 10,145,259.83 | |||||
其他 | 49,589.04 | 10,000,000.00 | 10,049,589.04 | |||||
其他 | 73,084.93 | 30,000,000.00 | 30,073,084.93 | |||||
其他 | 23,821.92 | 10,000,000.00 | 10,023,821.92 |
其他 | 67,476.10 | 10,000,000.00 | 10,067,476.10 | ||||
其他 | 26,131.51 | 10,000,000.00 | 10,026,131.51 | ||||
其他 | 22,706.85 | 10,000,000.00 | 10,022,706.85 | ||||
其他 | 32,547.96 | 20,000,000.00 | 20,032,547.96 | ||||
合计 | 70,340,952.29 | 660,895.48 | 120,000,000.00 | 170,969,299.81 | 20,032,547.96 |
注:其他主要指理财产品。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控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100.00% | 服务业 | 1,132.55 | 854.43 | 3,137.04 | -42.81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26,726.17 | 691.24 | 7,616.98 | -956.12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8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4,516.51 | 4,387.10 | 1,018.99 | -27.22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4,740.28 | -7,120.16 | 271.08 | -106.48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6,670.10 | 4,204.21 | 1,791.05 | 458.43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供应链物流 | 3,797.55 | 166.38 | 36.58 | -273.11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40.80% | 供应链物流 | 3,831.64 | -62.03 | 64.96 | -123.48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随着物流行业转型升级,上下游产业正处于相互融合、协同发展的新阶段,物流服务正沿着产业链方向不断纵深,提升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带来新机遇。公司坚持“存量”、“增量”两手抓,以稳定生产经营保持存量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依托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加快公司的数字化、智能化进程,对内深入推进降本行动,对外大力开拓增量业务,在新能源汽车物流、大宗物流、快消物流等行业服务方向持续发力,同时通过寻求与公司所处行业具有协同效应的标的项
目进行横向收购兼并,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实力,为公司长足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横向挖掘非汽车物流业务机会,丰富业务结构非汽车物流方面,公司在提升服务品质、优化成本控制的基础上,响应全国统一大市场政策,利用现有的干线运输线路成本优势进一步拓展物流业务,挖掘航空货站业务所处供应链上下游的业务机会,强化该领域物流解决方案的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多增值物流服务,增强客户粘性,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丰富业务结构,对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形成良好协同和补充,从而推动公司核心能力从传统物流企业向科技物流企业转变、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驱动型转变,实现横向发展。
2.纵向开拓汽车供应链物流业务范围,夯实主业基础汽车物流方面,公司将依托现有较为完备的物流网络和仓储设施、丰富的汽车零部件JIT物流经验,整合运力资源及仓库资源,提升仓库基地的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梳理公司业务标准化流程,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实现纵向发展。
3.加强和细化内部控制管理,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公司的成长与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以及行之有效的执行。在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物流企业的创新发展、降本增效内驱力要持续加强。公司将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制度完善和业务流程的优化;继续以“降本增效、融合协同、提升管理、责任担当”为管理目标,使各部门能够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提升管理效率和规范经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善;同时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支,开源节流,控制经营风险,形成创新协同化、团队共聚力、分享共成长,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管理能力。
4.践行绿色物流发展道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物流行业肩负着节能降碳的重要使命。结合综合物流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公司从发展清洁化运输装备等方向着手布局,采购了152台氢燃料电池货车,在氢能方面参股投资了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从事氢燃料电堆及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氢燃料电堆产业化一方面将加快传统燃油车更替,减轻燃油车辆尾气排放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助力客户实现减碳目标,最终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风险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乘联会)发布的数据,2024年乘用车国内零售达2,289.4万辆,同比增长5.5%。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零售1,089.9万辆,同比大幅增长40.7%,净增量达315.4万辆;而燃油车零售1,199.5万辆,同比下降14.0%(按总零售减新能源零售计算),延续了市场结构性调整趋势。细分市场表现方面,燃油车市场除部分豪华品牌通过新能源转型实现增长外,自主与合资品牌燃油车销量全面下滑。传统豪华车市场份额回落明显,12月豪华车零售同比下降8%。新能源市场中自主品牌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零售份额提升至61%(同比增加
8.6个百分点),新能源渗透率达71.3%;主流合资品牌新能源渗透率仅4.8%,转型步伐滞后。技术路径方面,插混车型(狭义)和增程式车型增速显著,分别同比增长84.8%和70.9%,远超纯电动车的15.9%,推动新能源技术格局向多元化发展。2024年“两新”政策(以旧换新、报废更新)拉动效应显著,推动下半年零售增速达14%。2024年,中国汽车产业在新能源转型、自主品牌崛起与全球化布局中实现结构性突破,但燃油车市场收缩与合资品牌转型滞后仍是挑战。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厂商以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宏观上受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较大,经济增长速度的高低将刺激或抑制汽车消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相关度较大。在政策的大力支持及行业各方面通力协作下,我国汽车产业逐渐走出低谷,整体复苏向好,实现产销正增长,其中传统燃油车车型产销量下滑,给相关零部件企业业务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若未来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动等,仍会造成市场不景气的风险。
2.诉讼主张不被执行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重庆原尚与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凌勇、王兴惠、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之间诉讼案件民事判决执行一案已终结执行;其它债权人对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已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公司积极应对上述案件,但无法保证已生效判决能够被全部执行及公司所受损失能够通过相关诉讼程序全部收回。公司2020年度已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信用减值。
3.新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在巩固汽车零部件物流的基础上,一直积极拓宽业务渠道,将汽车零部件物流经验应用于其他业务或下游客户。为促进公司稳步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将继续开拓综合物流相关的新业务或新客户并加强管控。尽管在开展新业务前公司充分调研论证,但不同下游行业或客户的需求、运营模式有一定差异,公司新业务开拓可能面临不及预期甚至亏损的风险。
4.安全运输及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物流业务主要采取公路运输方式,易受天气、路况、车况和司机等多方面复杂因素影响。尽管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制度,但是由于运输过程环境复杂,影响因素众多,公司仍然可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延迟交付、人身伤害和货物损毁等情形的发生,并可能因此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这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及市场形象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公司部分业务由外协承运商承运,尽管公司及外协承运商均购买了较为全面的保险,但仍不能排除因保险覆盖不足导致公司遭到客户或第三方索赔的风险,也不能排除因外协承运商支付能力不足、保险赔付具有延迟性等因素导致公司垫付赔偿金的风险。这也会对公司声誉及客户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未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与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曾海屏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余军先生
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董事会在职董事5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诚信谨慎、勤勉尽责,对每项提案进行认真了解与审议,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监督公司依法运作,包括监督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职权,监督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编制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
(5)关于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置专门投资者邮箱,及时回复股东邮件,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接听热线电话、现场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参加了2024广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回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26 | 2024年4月16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0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4-068 | 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余军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男 | 55 | 2010-08-25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92.80 | 否 |
余丰(离任) | 董事 | 男 | 60 | 2010-08-25 | 2025-03-26 | 11,670,000 | 11,670,00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牟小容 | 独立董事 | 女 | 54 | 2021-06-18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陈功玉 | 独立董事 | 男 | 76 | 2022-08-23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8.00 | 否 |
莫慧 | 董事 | 男 | 42 | 2023-12-11 | 2025-08-23 | 100,000 | 50,000 | -50,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3.66 | 否 |
詹苏香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4 | 2010-08-25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41.33 | 否 |
柴正柱 | 监事 | 男 | 43 | 2010-08-25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17.04 | 否 |
赵韫兮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55 | 2010-08-25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12.04 | 否 |
曾海屏(离任) | 总经理 | 男 | 41 | 2022-04-14 | 2024-01-10 | 880,000 | 349,600 | -530,4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440,000股及二级市场卖出90,400股 | 2.29 | 否 |
余奕宏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8-01-08 | 2025-08-23 | 131,500 | 81,500 | -50,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4.05 | 否 |
夏运兰 | 财务总监 | 女 | 49 | 2023-07-26 | 2025-08-23 | 100,000 | 50,000 | -50,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33.39 | 否 |
钟情思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3 | 2023-07-26 | 2025-08-23 | 182,000 | 107,000 | -75,000 | 股权激励回购注销 | 54.47 | 否 |
苏芷晴 | 董事 | 女 | 31 | 2025-03-26 | 2025-08-23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3,063,500 | 12,308,100 | -755,400 | / | 377.07 | / |
注:上述薪酬为报告期内薪酬,新任人员薪酬自其担任董事时起算。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余军 | 余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长期居留权,机械工程师,拥有太原重型机械学院(现太原科技大学)学士学位。余军先生1992年至1997年在广州标致汽车公司工作;1997年至1998年任广州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部配套科机械组组长;1998年至2001年任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采购部国产化科铸锻钣金系长;2001年创立原尚服务(现广州怡仓行贸易有限公司)并任执行董事;2005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4年1月10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担任原尚投资执行董事;2013年9月至今担任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广州骏荟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10月至今担任广州荟昌行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荟昌行(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
余丰(已离任) | 余丰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学士学位。余丰先生1986年至1989年在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工作;1989年至1998年担任香港合诚汽车有限公司中国业务部高级主任;1998年至2000年担任香港瑞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0年至2004年担任香港鸿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2025年3月26日担任公司董事。 |
牟小容 | 牟小容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20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原尚股份独立董事。 |
陈功玉 | 陈功玉先生,1949年10月出生,汉族,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博士。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福州大学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商学院系主任、院长,目前已退休。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莫慧 | 莫慧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22年2月,分别就职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运输服务分公司和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2022年3月加入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广州荟昌行贸易有限公司经理和董事及荟昌行(香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詹苏香 | 詹苏香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詹苏香女士1993年至1997年任广州市长州经济发展总公司财务;1998至2007年任广州市仁柏杰实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7年至2009年任原尚股份财务;2009年至2012年任原尚股份财务科长;2012年至2023年8月任原尚股份审计部高级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原尚股份审计部总监,202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原尚新能源科 |
技有限公司监事。 | |
柴正柱 | 柴正柱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柴正柱先生2003年至2005年在原尚服务(现广州怡仓行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客户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原尚股份维修科经理。 |
赵韫兮 | 赵韫兮女士,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赵韫兮女士1992年至1996年任湖北宜昌国营612厂检验科检验员;1996年至2001年在广州市晶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任文员;2001年至2006年任广州市敦本盛建筑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资料员;2006年至今任原尚股份外联主任。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 |
曾海屏(已离任) | 曾海屏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至2017年4月,任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系长;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任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监;2019年2月至2022年2月,任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业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4年1月担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苏州优乐赛共享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余奕宏 | 余奕宏先生,曾用名为余立宏,男,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余奕宏先生历任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科员、新加坡建屋发展局技术员、厦门禹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师、重庆市庆元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十堰市庆元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安杰物流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8月加入原尚股份,历任公司营业部长、物流一部部长、华南区总监;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夏运兰 | 夏运兰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2年9月期间曾分别就职于广州骏鸿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市锐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2年9月加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会计科副科长、科长及高级副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
钟情思 | 钟情思女士,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5月加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9月至2023年7月担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兼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法务,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苏芷晴 | 苏芷晴女士,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广州弘五包装印刷有限公司经理助理,2021年5月至今担任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2023年7月至今担任福建荟仓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5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军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9-10-14 | |
余军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02-20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余军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8月 | |
余军 | 广州怡仓行贸易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1年3月 | |
余军 | 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9月 | |
余军 | 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3年9月 | 2024年1月 |
余军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6月 | |
余军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4年11月 | |
余军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月 | |
余军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1年5月 | |
余军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12月 | |
余军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2年6月 | |
余军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月 | |
余军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7年11月 | |
余军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6月 | |
余军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1月 | 2024年5月 |
余军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3月 | |
余军 | 广州荟昌行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0月 | |
余军 | 荟昌行(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
余丰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 | |
牟小容 | 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6月 | |
牟小容 | 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 | 副教授 | 1998年7月 | |
牟小容 | 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6月 | |
牟小容 |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5月 | |
莫慧 | 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2年11月 | |
莫慧 | 广州荟昌行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2年10月 | |
莫慧 | 荟昌行(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6月 | |
莫慧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4年8月 | |
莫慧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24年10月 | |
夏运兰 | 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 | 董事 | 2023年10月 |
司 | ||||
夏运兰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4年10月 | 2024年12月 |
钟情思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 | |
钟情思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9月 | 2024年5月 |
钟情思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9月 | |
钟情思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钟情思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9月 | |
钟情思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钟情思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钟情思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6月 | |
钟情思 | 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1月 | |
钟情思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钟情思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8月 | |
钟情思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 | |
赵韫兮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5月 | |
余奕宏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0月 | |
詹苏香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4年10月 | |
苏芷晴 | 福建荟仓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的报酬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经过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会对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全体薪酬政策与报酬结构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确定的薪酬方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协助实施。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合计377.07万元。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本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报酬合计377.07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曾海屏 | 总经理 | 离任 | 辞职 |
余军 | 总经理 | 聘任 | 工作需要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2025年3月,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余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余丰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余丰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苏芷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1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2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6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变更<租赁合同>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 | 2024年10月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二十三次会议 | 29日 |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余军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余丰 | 否 | 9 | 9 | 9 | 0 | 0 | 否 | 2 |
牟小容 | 是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陈功玉 | 是 | 9 | 9 | 4 | 0 | 0 | 否 | 2 |
莫慧 | 否 | 9 | 9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牟小容、陈功玉、莫慧 |
提名委员会 | 余军、牟小容、陈功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余军、牟小容、陈功玉 |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 | 余军、莫慧、牟小容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 | 无 |
月22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 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运作,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无 |
2024年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无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无 |
2024年10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已购买职业保险,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公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建议并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无 |
(三)报告期内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有利于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 | 无 |
2024年6月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认为,《土地租赁协议》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追加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无 |
2024年12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 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认为,《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推进“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的建成投产,拓展公司新业务方向,特别是在国际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领域,满足机场客户对于出港装卸业务前置服务的直接需求,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提升客户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 无 |
(四)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0日 |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经审查后认为,余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余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余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无 |
(五)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 |
职责情况 | |||
2024年3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根据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并参照地区、行业的发展水平而制定的,薪酬标准合理。 | 无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因该事项与全体委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委员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 无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4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96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744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94 |
销售人员 | 75 |
技术人员 | 55 |
财务人员 | 20 |
行政人员 | 100 |
合计 | 744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67 |
专科 | 128 |
专科以下 | 549 |
合计 | 744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薪资体系、完善薪资管理,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公司制定了《薪资管理办法》。公司根据员工的经验、责任、工作技能、绩效表现、工作岗位及市场定位等因素,并参照如下原则核定员
工薪资:公平性原则:薪酬以体现工资的外部公平、内部公平和个人公平;竞争性原则:薪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激励性原则:薪酬以增强工资的激励性为导向,通过活性工资和奖金等激励性工资的设计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须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保持一致;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年终奖等组成,且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按时发放。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建立层级培训体系,多方位推进管理水平,提升员工个人技能:针对高层管理者开展外部培训,提升战略决策能力;针对中层管理者开展内外部相结合的培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针对物流现场员工开展操作技能培训和技术竞赛,实现现场操作标准化;对货车驾驶员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实现安全文明驾驶。
面对新的竞争形势和要求,公司将优化现有培训体系,创新培训形式,加强团队分享学习,不断将企业的发展与员工个人发展相结合,打造学习型组织,发展高效协同的企业文化。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43,292.40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万元) | 94.15 |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期限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股票股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情况做了明确要求,现有分红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该政策无调整。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不适用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35.89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不适用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1,000.93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000.93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不适用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65,825,594.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65,825,594.9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7,872,199.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不适用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358,869.6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92,346,171.20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
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
2022年6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原尚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宏斌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
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6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27日,公司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和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
2022年7月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原尚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
2022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2022-038、2022-039、2022-040)。 |
2022年7月22日,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8,782,000股增加至90,047,000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陈功玉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2022-069、2022-071、2022-072)。 |
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9日,公司对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披露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
2022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份的授予条件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2年10月12日为授予日,分别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3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8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及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2022-080、2022-081)。 |
2022年11月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6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87)。 |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8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合计1人。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 |
2023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件,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2023-023、2023-024、2023-025、2023-026、2023-029)。 |
根据公司《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0万股,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7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7月22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7月21日届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3.00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 | |
公司对原激励对象孔朝、王志煜所持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000股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注销日期为2023年9月8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2023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足激励条件,根据公司《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已授予上述人员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5.00万股,并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7.67元/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1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11月2日届满。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0日,第一个限售期于2023年11月9日届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3.00万股。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2023-051、2023-052、2023-053、2023-054、2023-055)。 |
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当前所处的行业市场环境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指标已不能与之相匹配,继续实施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划,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0,000股。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2023-059、2023-060、2023-061)。 |
因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解除限售的1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政策,结合行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客观公正、激励为主、经济合法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统一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评价,并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激励机制,并报董事会审批。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奖励等,以整体经营指标的完成率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完成阶段经营目标。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文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内控制度,按照上市公司的统一标准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子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总体符合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充分、有效,不存在重大遗漏情况。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54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3,895.65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合肥原尚物流基地建立1.616兆瓦房屋分布式光伏项目,该项目自2018年6月份启用,2024年度共发电量170万千瓦时。原尚股份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建立3.356兆瓦房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自2023年11月份启用,2024年度共发电量304.5万千瓦时。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余军 |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余丰(已离职) | 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 | 原尚投资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公司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竞争 | 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3、本公司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4、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5、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关于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等其他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解决同业竞争 | 余军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生产经营上对发行人构成竞争的业务;2、本人将不会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发行人的商业机会,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发行人;3、本人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发行人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的权益,或在该经济实体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或参与管理或融资,或在该等企业任职、担任顾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服务;4、本人将促使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族成员履行上述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中与其相同的义务;5、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本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职务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上述“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若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违反上述承诺,本人自愿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若转让的,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解决关联交易 | 余军、余丰(已离职) | 1、本人不会利用作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人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主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人有关关联交易承诺将同样适用于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等重要关联方,本人将在合法权限内促成上述人员履行关联交易承诺。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原尚投资 | 1、本公司不会利用作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及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5、本公司将通过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主体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6、本公司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 ||||||||
其他 | 原尚股份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将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回购上述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确定(期间内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发行人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余军、原尚投资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项事实经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后30日内,其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将通过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股份。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回购已转让的股份,股份回购的价格按照发行价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和有权机关生效法律文件确认之日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确定(期间内若发生分红派息、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该价格应进行相应除权除息处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军若违反相关承诺,则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赵韫兮、詹苏香、柴正柱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本次上市的其他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如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余军、余丰(已离职) | 1、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相关监管机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2、关于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赔偿措施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本次上市的其他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或分红(如有),如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公司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依法予以赔偿;若因其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同时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原尚投资、余丰(已离职) | 1、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其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其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约束措施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6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其将在获得收益的5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余军 | 1、如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补缴应缴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其将对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给予全额补偿;如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因未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因此与员工产生经济纠纷,其愿承担原尚物流及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2、公司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其已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规范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关于承担发行人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追缴的承诺等其他承诺事项,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承诺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同时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15年12月21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余军 | 在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原尚股份的锁定期内,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让渡或者约定由其他主体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享有本人通过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间接享有的与原尚股份有关的权益。 | 2021年8月6日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克晶、吴丹立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杨克晶1年,吴丹立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5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原尚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收入情况、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464.3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35.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290.04万元。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804.1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760.99万元,低于3亿元,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规定的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1.横向拓展非汽车物流以干线运输成本优势为基础,延伸航空货站上下游供应链服务,开发高附加值物流解决方案,增强客户黏性,优化业务结构。通过非汽车业务与汽车物流的协同效应,推动企业向科技驱动型升级。
2.纵向深耕汽车供应链依托现有物流网络、仓储资源及JIT经验,整合运力与仓储产能,推进业务标准化流程,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巩固汽车物流主业竞争力。
3.内控管理精细化完善治理结构与制度体系,以"降本增效、责任落实"为核心目标,优化业务流程与成本管控,强化风险防范,通过团队协同与管理提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0年4月9日,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 |
就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上海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统称“托普旺”)拖欠公司运费款项事宜依法向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偿付运输费合计人民币36,896,850.00元;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人民币4,847,402.01元(暂计至2020年4月9日);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后,依法追加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创百”)、通山晟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山晟天”)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于2020年12月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在上述民事诉讼期间,公司根据民事诉讼的相关证据,认为武汉创百相关人员涉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诈骗行为,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报案,控告武汉创百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2020年11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出具《立案告知书》,认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被诈骗一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对该案立案侦查。现该案处于审判阶段,考虑到刑事审判阶段工作需要及刑事案件卷宗保密的要求,同时也基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考量,公司前期已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2021年2月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02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驳回原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本案受理费250,521.00元、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承担。(三)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司因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的(2020)粤0306民初10233号一审判决,决定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一)撤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0233号民事判决,裁定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一审诉讼请求;(二)由被上诉人共同承担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公司已于2021年2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通知书》。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 | 2021年1月29日、2021年2月9日、2021年2月27日、2021年11月19日、2024年8月31日、2024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下述公告:①《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③《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④《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⑤《关于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⑥《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暨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级人民法院(2021)粤03民终22603号《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案应依法驳回起诉,转入刑事程序处理。本案系因二审出现新的证据导致事实认定发生变化而需要驳回起诉。具体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10233号民事判决;(二)驳回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2505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0521元,均依法退还。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粤刑终154号《刑事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林先松犯诈骗罪一案,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2021)粤01刑初488号刑事判决书:(一)被告人林先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二)追缴被告人林先松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276,796.23元返还给被害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林先松退赔。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林先松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林先松申请撤回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人林先松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准许上诉人林先松撤回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刑初488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1执6652号《执行裁定书》,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林先松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原尚就林金星、凌勇、王兴惠、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5月13日,重庆原尚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0)渝05民初1417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重庆原尚在本案起诉前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告凌勇、王兴惠、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20年5月12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签发(2020)渝05财保5号关于上述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 | 该事项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1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7月6日、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31日、2023年3月10日、2024年2月9日及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下述公告:①《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②《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1);③《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限公司、凌勇、王兴惠价值163,844,254.07元的财产。2020年6月15日,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20年8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裁定书》,就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驳回。2020年8月31日,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裁定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20)渝民辖终91号《民事裁定书》,驳回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维持原判。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决定对上述应收账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6月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渝05民初1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惠凌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重庆原尚支付货款15,768.60万元;②惠凌实业向重庆原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明细为:以2,813.33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6,700.89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31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2,991.73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4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146.94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6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以3,115.71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10日起至本金付清时止,按年利率15.4%计算。扣除惠凌实业已经支付的53.54万元);③被告凌勇、王兴惠就前述第一、二项债务向重庆原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④就前述第一、二项债权,重庆原尚就被告林金星、高正实业分别持有并提供质押的被告惠凌实业的639.1万股、940.66万股股份享有优先受偿权;⑤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在上诉期内,原告、被告均没有对该案件进行上诉。2021年8月10日,公司取得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证明本院关于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与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王兴惠,凌勇,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渝05民初1417号法律文书,已于2021年8月10日生效。2021年8月11日,重庆原尚获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2021)渝05破203号《公告》,法院作出(2021)渝05破申 | (公告编号:2021-007);④《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⑤《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⑥《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⑦《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终结执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⑧《原尚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债务人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⑨《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1年10月8日,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或“原告”或“反诉被告”)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或“反诉原告”)就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后,华辉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未成就的前提下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33,845,471.54元及利息,法院受理该案件。因上述案件,华辉公司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冻结了公司3,000万元的定期存款。
公司同时就该施工合同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华辉公司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工期延误造成的涉案工程的租金损失、工期延误增加的监理费损失、工期延误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损失、工程修复费、修复期间的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以上金额合计14,328,126.10元。
2023年8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同意查封、扣押、冻结反诉被告华辉公司名下价值14,328,126.10元财产。
2024年12月2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支付欠付合同内工程款23,615,000元及合同外工程款4,178,892.25元,以上合计为27,793,892.25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本诉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诉讼请求。
双方均已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已开庭,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尚未判决。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为布局汽车零部件领域,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2025年4月22日,公司与原尚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以471.6480万元交易对价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持有的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和川友)6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和川友成为公司直接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原尚股份 | 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注1 | 119,532,428.70 | 2021-3-1 | 2041-2-28 | 11,827,738.42 | 市场定价 | 增加利润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
注1:公司与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简村村、九如村、白水村、新塘镇塘美村的物业出租给广州增城得泽物流有限公司,用途为仓储及快递物流经营。租赁期限为10年+10年,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31年2月28
日止为第一租赁期限,此租赁期间不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389,930,313.36元;自2031年3月1日起2041年2月28日为第二租赁期限,此租赁期间不含税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542,278,580.04元。上述租赁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租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20,000,000.00 | 20,00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预期收益(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0 | 2024/12/5 | 2025/2/19 | 自有资金 | 是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或2.2% | 20,000,000.00 | 是 | 否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同意与广州市坤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如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赁坐落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用地面积为33,420.00平方米的地块,权利性质为划拨,实际为政府通过划拨方式返拨给村集体的留用地。该协议项下租赁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54年3月20日止。建设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18个月,建设期内租金按每亩人民币10,000元/年计算,后续按照人民币716,002元/月(含税价)计算。租金按每三年递增,每次递增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2024年12月16日,公司因建设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含税总价:1.692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3.2024年8月16日,原尚恒晨与河南犀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犀重公司”)签署了《产品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原尚恒晨向犀重公司购买7台德帅牌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总价为750万。结合业务需求,原尚恒晨与犀重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签署了《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约定由原尚恒晨向犀重公司采购7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变更为采购150台氢燃料电池半挂牵引车,合同中约定车辆单价不超过30万元/台,购车合同总价由750万元变更为车辆总价不超过4,500.00万元。
为便于项目进行专项管理,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安阳原尚,安阳原尚成立后,原尚恒晨、安阳原尚、犀重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签署了《<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权利义务转移协议》,
约定由原尚恒晨将《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安阳原尚,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为保护公司利益,安阳原尚按照犀重公司开具的108.54万元/台发票全额抵扣增值税,对购车合同进行单价条款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车辆单价由“不超过30.00万元/台”变更为“108.54万元(含税)/台”,车辆总价由“不超过4,500.00万元”变更为“含税总价为16,281.00万元”。鉴于河南地区对氢能源车辆的政府补贴支持力度,犀重公司同意安阳原尚实际支付金额按扣除车辆生产企业及犀重公司可以取得的补贴(奖励)后的余额执行,预计总金额为4,500万元(不计违约金)。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犀重公司已经将协议约定车辆全部交付给安阳原尚。
按照审慎原则,变更后的合同总金额达到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拟签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十二、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28.30 | 15.33 | -121.00 | -121.00 | 1,507.30 | 14.35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28.30 | 15.33 | -121.00 | -121.00 | 1,507.30 | 14.3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507.30 | 14.19 | 1,507.30 | 14.3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21.00 | 1.14 | -121.00 | -121.00 | 0 | 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8,994.20 | 84.67 | 8,994.20 | 85.65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994.20 | 84.67 | 8,994.20 | 85.65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622.50 | 100 | -121.00 | -121.00 | 10,501.50 | 1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了注册资本减少至10,501.50万股的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回购注销121万股,导致公司总股本有所减少,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增加。但因回购股份数量较小,本次变动对公司总股本、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7.30 | 0 | 0 | 1,507.30 | 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 | 2025年9月21日 |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共30名) | 77.00 | 0 | 0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公司回购注销(注1) |
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1名) | 44.00 | 0 | 0 | 0 | 股权激励限售 | 公司回购注销(注1) |
合计 | 1,628.30 | 0 | 0 | 1,507.30 | / | / |
说明:
注1:因激励对象离职及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注销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办理完成了注册资本减少至10,501.50万股的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于2024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原尚股份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十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本回购注销121万股,公司分别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1,704.67万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8,668.89万元,资产负债率55.49%,同比增长9.51%。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30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47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0 | 41,460,000 | 39.48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073,000 | 14.35 | 15,073,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余丰 | 0 | 11,670,000 | 11.11 | 0 | 无 | 境外自然人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2,224,000 | 2.12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江卓鹏 | 254,200 | 2,082,792 | 1.9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000 | 770,000 | 0.73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46,600 | 746,600 | 0.71 | 0 | 无 | 其他 | ||
方旭艳 | 600,000 | 600,000 | 0.5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何悟琪 | 36,700 | 498,800 | 0.47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周扬中 | 未知 | 434,700 | 0.41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41,4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460,000 | |||||
余丰 | 11,6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670,000 | |||||
广州中之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2,224,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4,000 | |||||
江卓鹏 | 2,082,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2,792 | |||||
上海禾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7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000 | |||||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星十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46,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46,600 | |||||
方旭艳 | 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0,000 | |||||
何悟琪 | 49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98,800 | |||||
周扬中 | 434,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4,700 | |||||
李爱华 | 394,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2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共持有公司股票783,400股,占 |
户情况说明 | 公司总股本的0.75%,未在上述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截至报告期末,余军持有原尚投资99.4%的股权,余军与余丰为兄弟关系,故原尚投资与余丰互为关联方。其中,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39.48%;余丰持有公司1,167万股股份,占股本的11.11%。2、截至报告期末,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39.48%,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骏荟为原尚投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507.3万股,占股本的14.3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53.83%。余军与余丰为兄弟关系,故广州骏荟与余丰互为关联方。3、公司未知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73,000 | 2025年9月21日 | 0 | 非公开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适用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十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余军 |
成立日期 | 2009年10月14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商务服务业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原尚投资持有公司4,146万股股份,占股本的39.48%,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骏荟为原尚投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1,507.3万股,占股本的14.35%,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合计为53.83%。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余军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任原尚投资执行董事。此外,余军本人在美穗茂等企业分别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
等职务。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十六、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十七、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十八、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九、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2月23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在回购股份价格为人民币20.07元/股条件下,按人民币1,5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47,38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按人民币1,000万元的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98,25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回购股份78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 |
拟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 |
拟回购期间 | 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用途 |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
已回购数量(股) | 783,400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无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原尚股份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原尚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五(二)1和十四(一)。2024年度,原尚股份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8,041,030.54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原尚股份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原尚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且收入确认涉及复杂信息系统和重大管理层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按月度、业务、客户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物流收入和仓储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对于租赁收入,抽查合同、发票、结算单等支持性文件,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测算租赁收入与账面记录核对,并针对部分重要租赁,前往租赁场地进行走访,核实业务的真实性;
(5)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6)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针对部分重要业务、新增业务的客户进行走访;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固定资产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八)、五(一)12和五(二)1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原尚股份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83,018,498.15元,其中固定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2,288,684.10元。
管理层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评估判断。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采用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低计量。管理层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由于固定资产金额重大,且确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涉及重大管理层判断,我们将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固定资产减值,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管理层对于存在减值迹象资产的范围认定材料,评价管理层是否已恰当识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
(3)结合监盘程序,识别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型号陈旧、实际运行状况不佳、技术或市场需求变化等情形;
(4)获取管理层编制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表,复核计算准确性;
(5)获取原尚股份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6)检查与固定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原尚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原尚股份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原尚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原尚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原尚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原尚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克晶
(项目合伙人)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吴丹立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83,608,807.76 | 80,570,679.2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20,032,547.96 | 70,340,952.2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225,329.94 | 214,888.67 |
应收账款 | 七、5 | 80,730,346.25 | 105,606,278.7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480,824.45 | |
预付款项 | 七、8 | 16,990,836.04 | 4,979,513.7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1,795,283.81 | 12,001,232.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301,873.27 | 276,837.5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9,666,451.28 | 497,927.78 |
流动资产合计 | 244,832,300.76 | 274,488,310.7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250,418.35 | 3,490,945.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814,699.69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83,018,498.15 | 365,647,997.17 |
在建工程 | 七、22 | 1,330,890.7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18,828,543.92 | 390,934,194.31 |
无形资产 | 七、26 | 53,887,214.83 | 55,135,801.2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11,013,731.79 | 118,554,330.6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0,362.19 | 8,850,033.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9,989.62 | 36,009,306.8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72,214,349.33 | 978,622,609.19 | |
资产总计 | 1,317,046,650.09 | 1,253,110,919.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0,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73,173,855.33 | 78,970,948.51 |
预收款项 | 七、37 | 6,484,661.35 | 5,946,620.30 |
合同负债 | 七、38 | 2,008,622.78 | 2,098,731.1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959,929.71 | 12,528,304.93 |
应交税费 | 七、40 | 2,887,780.36 | 4,417,390.3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464,669.73 | 19,707,080.0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6,693,683.32 | 15,296,716.1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2,426.21 | 13,615.53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705,628.79 | 138,979,406.8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81,244,565.90 | 436,965,768.5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929,080.81 | 231,668.7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2,173,646.71 | 437,197,437.30 | |
负债合计 | 730,879,275.50 | 576,176,844.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5,015,000.00 | 106,225,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98,138,391.37 | 406,358,391.37 |
减:库存股 | 七、56 | 10,009,294.92 | 9,430,0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356,664.13 | 198,954.08 |
盈余公积 | 七、59 | 37,223,039.45 | 37,223,039.4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55,965,137.25 | 135,381,906.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6,688,937.28 | 675,957,291.77 | |
少数股东权益 | -521,562.69 | 976,783.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6,167,374.59 | 676,934,075.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17,046,650.09 | 1,253,110,919.91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
月
日编制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6,205,798.08 | 70,604,735.8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70,340,952.2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95,047.46 | 214,888.67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65,868,910.22 | 92,140,055.9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608,945.93 | 3,154,476.5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95,766,942.35 | 143,896,959.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21,478.27 | 276,837.5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94,339.62 | 7,087.21 | |
流动资产合计 | 370,994,009.89 | 380,635,993.7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32,615,264.50 | 122,447,791.8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642,125.82 | ||
固定资产 | 185,151,412.74 | 166,073,689.40 | |
在建工程 | 1,330,890.7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17,185,273.34 | 173,383,426.49 | |
无形资产 | 11,790,991.15 | 11,977,218.9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6,579,783.28 | 113,102,593.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163,691.1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989.62 | 36,009,306.8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5,355,731.24 | 638,157,718.02 | |
资产总计 | 1,126,349,741.13 | 1,018,793,711.77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67,752,890.68 | 62,682,572.23 | |
预收款项 | 5,878,237.95 | 5,277,703.50 | |
合同负债 | 1,700,598.83 | 1,564,876.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39,383.93 | 8,905,801.96 | |
应交税费 | 1,104,663.61 | 2,645,367.15 | |
其他应付款 | 38,458,021.16 | 35,312,011.3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791,369.66 | 5,445,592.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765.12 | 1,081.56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4,956,930.94 | 121,835,006.8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57,548,734.72 | 202,401,526.28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929,080.81 | 231,668.7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8,477,815.53 | 202,633,195.00 | |
负债合计 | 503,434,746.47 | 324,468,201.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5,015,000.00 | 106,225,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98,160,974.46 | 406,380,974.46 | |
减:库存股 | 10,009,294.92 | 9,430,0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79,104.47 | ||
盈余公积 | 37,223,039.45 | 37,223,039.45 | |
未分配利润 | 92,346,171.20 | 153,926,496.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2,914,994.66 | 694,325,509.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26,349,741.13 | 1,018,793,711.77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
—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8,041,030.54 | 456,097,573.87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98,041,030.54 | 456,097,573.8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39,994,260.65 | 465,287,314.02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48,633,007.44 | 362,574,125.2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103,281.69 | 6,753,299.69 |
销售费用 | 七、63 | 9,093,612.15 | 10,028,081.97 |
管理费用 | 七、64 | 44,207,375.31 | 46,262,834.54 |
研发费用 | 七、65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财务费用 | 七、66 | 23,282,175.82 | 21,321,077.79 |
其中:利息费用 | 26,008,160.39 | 22,627,364.89 | |
利息收入 | 2,769,572.55 | 1,356,273.4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70,353.27 | 1,891,337.2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683,275.70 | 1,823,115.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0,527.39 | -9,054.2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08,404.33 | 740,688.8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69,553.39 | -387,998.7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288,684.1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5,462.10 | 138,743.13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3,221,674.08 | -4,983,854.4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03,483.43 | 156,201.4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25,003.28 | 1,292,181.82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44,643,193.93 | -6,119,834.81 |
填列)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414,022.37 | 2,279,595.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057,216.30 | -8,399,430.4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5,057,216.30 | -8,399,430.4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3,358,869.62 | -7,912,651.65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98,346.68 | -486,778.8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5,057,216.30 | -8,399,430.4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3,358,869.62 | -7,912,651.6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98,346.68 | -486,778.8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0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0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
—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28,789,450.11 | 381,794,067.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03,316,856.47 | 315,470,742.28 |
税金及附加 | 3,850,836.87 | 3,379,601.25 | |
销售费用 | 8,054,991.49 | 8,537,071.06 | |
管理费用 | 28,487,300.48 | 29,922,625.03 | |
研发费用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
财务费用 | 11,460,326.96 | 9,032,058.88 | |
其中:利息费用 | 14,149,779.31 | 10,317,167.89 | |
利息收入 | 2,716,408.20 | 1,315,166.02 | |
加:其他收益 | 217,649.55 | 1,149,074.2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327,802.11 | 6,096,014.4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0,527.39 | -9,054.26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8,404.33 | 740,688.8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536,054.20 | 1,649,435.4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18,975.6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022.06 | 107,908.8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549,522.44 | 6,847,195.9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71,423.50 | 142,972.02 | |
减:营业外支出 | 980,634.81 | 851,317.3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358,733.75 | 6,138,850.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163,691.11 | 758,263.5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522,424.86 | 5,380,587.1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522,424.86 | 5,380,587.1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5,522,424.86 | 5,380,587.1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
—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69,024,609.97 | 510,737,588.28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34,285,938.80 | 13,777,290.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3,310,548.77 | 524,514,878.6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2,667,310.21 | 260,674,490.8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0,764,666.61 | 124,526,198.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9,394,704.25 | 22,533,784.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1,630,006.49 | 58,451,833.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84,456,687.56 | 466,186,307.6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3,861.21 | 58,328,571.0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0 | 237,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3,806.18 | 1,355,156.93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29,195.92 | 1,353,403.51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653,002.10 | 240,208,560.4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1,304,560.07 | 15,904,365.7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0,000.00 | 206,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1,304,560.07 | 221,904,365.7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48,442.03 | 18,304,194.6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 | 98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 | 200,000.00 | 980,000.00 |
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200,000.00 | 98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499,900.03 | 29,786,733.33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9,530,110.59 | 45,423,423.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030,010.62 | 85,210,156.4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830,010.62 | -84,230,156.4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627,707.38 | -7,597,390.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7,182,919.55 | 54,780,310.2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55,212.17 | 47,182,919.55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8,157,040.83 | 418,744,236.2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8,629,892.34 | 24,048,210.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46,786,933.17 | 442,792,446.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6,184,602.29 | 267,206,027.2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290,808.66 | 76,365,023.6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900,464.30 | 11,760,803.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032,609.15 | 57,019,328.6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6,408,484.40 | 412,351,182.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78,448.77 | 30,441,264.1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0,000,000.00 | 242,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23,806.18 | 5,628,056.1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31,994.92 | 1,487,831.7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109,046.9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0,764,848.01 | 249,615,887.8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169,373.40 | 16,596,627.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30,408,000.00 | 206,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470,779.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1,048,152.40 | 222,596,627.8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3,304.39 | 27,019,259.9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499,900.03 | 29,786,733.3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660,018.02 | 24,364,211.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159,918.05 | 64,150,944.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59,918.05 | -64,150,944.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064,773.67 | -6,690,420.7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216,976.16 | 43,907,396.8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152,202.49 | 37,216,976.16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6,225,000.00 | 406,358,391.37 | 9,430,000.00 | 198,954.08 | 37,223,039.45 | 135,381,906.87 | 675,957,291.77 | 976,783.99 | 676,934,075.7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225,000.00 | 406,358,391.37 | 9,430,000.00 | 198,954.08 | 37,223,039.45 | 135,381,906.87 | 675,957,291.77 | 976,783.99 | 676,934,075.7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0,000.00 | -8,220,000.00 | 579,294.92 | 157,710.05 | -79,416,769.62 | -89,268,354.49 | -1,498,346.68 | -90,766,701.17 | |||||||
(一)综 | -53,358,869.6 | -53,358,869.6 | -1,698,346. | -55,057,216.3 |
合收益总额 | 2 | 2 | 68 | 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0,000.00 | -8,220,000.00 | 579,294.92 | -10,009,294.92 | 200,000.00 | -9,809,294.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10,000.00 | -8,220,000.00 | -9,43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009,294.92 | -10,009,294.92 | -10,009,294.92 | |||||||
(三)利润分配 | -26,057,900.00 | -26,057,900.00 | -26,057,9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057,900.00 | -26,057,900.00 | -26,057,9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 |
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57,710.05 | 157,710.05 | 157,710.05 | ||||||||||
1.本期提取 | 4,108,406.64 | 4,108,406.64 | 4,108,406.64 | ||||||||||
2.本期使用 | -3,950,696.59 | -3,950,696.59 | -3,950,696.5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 | 105,015,000.00 | 398,138,391.37 | 10,009,294.92 | 356,664.13 | 37,223,039.45 | 55,965,137.25 | 586,688,937.28 | -521,562.69 | 586,167,374.59 |
额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6,280,000.00 | 396,292,368.45 | 19,278,750.00 | 401,133.38 | 36,684,980.74 | 173,591,017.23 | 693,970,749.80 | 483,562.79 | 694,454,312.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280,000.00 | 396,292,368.45 | 19,278,750.00 | 401,133.38 | 36,684,980.74 | 173,591,017.23 | 693,970,749.80 | 483,562.79 | 694,454,312.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000.00 | 10,066,022.92 | -9,848,750.00 | -202,179.30 | 538,058.71 | -38,209,110.36 | -18,013,458.03 | 493,221.20 | -17,520,236.83 | ||||||
(一)综合收益 | -7,912,651.65 | -7,912,651.65 | -486,778.80 | -8,399,430.45 |
总额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000.00 | 10,066,022.92 | -9,848,750.00 | 19,859,772.92 | 980,000.00 | 20,839,772.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5,000.00 | -366,850.00 | -437,250.00 | 15,400.00 | 980,000.00 | 995,4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32,872.92 | -9,222,000.00 | 19,654,872.92 | 19,654,872.92 | ||||||||
4.其他 | -189,500.00 | 189,500.00 | 189,5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38,058.71 | -30,296,458.71 | -29,758,400.00 | -29,758,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8,058.71 | -538,058.7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758,400.00 | -29,758,400.00 | -29,758,4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2,179.30 | -202,179.30 | -202,179.30 | ||||||||||
1.本期提取 | 4,328,628.33 | 4,328,628.33 | 4,328,628.33 | ||||||||||
2.本期使用 | -4,530,807.63 | -4,530,807.63 | -4,530,807.6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225,000.00 | 406,358,391.37 | 9,430,000.00 | 198,954.08 | 37,223,039.45 | 135,381,906.87 | 675,957,291.77 | 976,783.99 | 676,934,075.76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
—
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6,225,000.00 | 406,380,974.46 | 9,430,000.00 | 37,223,039.45 | 153,926,496.06 | 694,325,509.9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225,000.00 | 406,380,974.46 | 9,430,000.00 | 37,223,039.45 | 153,926,496.06 | 694,325,509.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10,000.00 | -8,220,000.00 | 579,294.92 | 179,104.47 | -61,580,324.86 | -71,410,515.3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5,522,424.86 | -35,522,424.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10,000.00 | -8,220,000.00 | 579,294.92 | -10,009,294.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210,000.00 | -8,220,000.00 | -9,43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0,009,294.92 | -10,009,294.92 | |||||||||
(三)利润分配 | -26,057,900.00 | -26,057,9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6,057,900.00 | -26,057,9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79,104.47 | 179,104.47 | |||||||
1.本期提取 | 2,632,778.56 | 2,632,778.56 | |||||||
2.本期使用 | -2,453,674.09 | -2,453,674.0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5,015,000.00 | 398,160,974.46 | 10,009,294.92 | 179,104.47 | 37,223,039.45 | 92,346,171.20 | 622,914,994.66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06,280,000.00 | 396,314,951.54 | 19,278,750.00 | 36,684,980.74 | 178,842,367.65 | 698,843,549.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6,280,000.00 | 396,314,951.54 | 19,278,750.00 | 36,684,980.74 | 178,842,367.65 | 698,843,549.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000.00 | 10,066,022.92 | -9,848,750.00 | 538,058.71 | -24,915,871.59 | -4,518,039.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380,587.12 | 5,380,587.1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000.00 | 10,066,022.92 | -9,848,750.00 | 19,859,772.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5,000.00 | -366,850.00 | -437,250.00 | 15,4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10,432,872.92 | -9,222,000.00 | 19,654,872.92 | |||||
4.其他 | -189,500.00 | 189,5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38,058.71 | -30,296,458.71 | -29,758,4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38,058.71 | -538,058.7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9,758,400.00 | -29,758,4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3,073,051.32 | 3,073,051.32 | |||||||
2.本期使用 | -3,073,051.32 | -3,073,051.3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6,225,000.00 | 406,380,974.46 | 9,430,000.00 | 37,223,039.45 | 153,926,496.06 | 694,325,509.97 |
公司负责人:余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运兰会计机构负责人:夏运兰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5日,注册地址位于广东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于2017年9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717857431A,注册资本为105,015,000元,股份总数105,015,000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5,073,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89,942,000股。
本公司属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行业。提供的服务主要有: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工程投资总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可变回报金额的,认定为控制。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d.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c.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d.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a.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b.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7)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
其中:0-6个月 | 1.00 | 1.00 |
6-12个月 | 5.00 | 1.0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30.00 | 30.00 |
3-4年 | 50.00 | 50.00 |
4-5年 | 80.00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在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00 | 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19.00-31.67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 | 5.00 | 9.50-31.67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00 | 9.50-23.75 |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商标及专利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如下:
项目 |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50年,预期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商标及专利 | 5年,预期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软件 | 3-5年,预期受益年限 | 直线法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a.人员人工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公司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研发人员同时服务于多个研究开发项目的,人工费用的确认依据公司管理部门提供的各研究开发项目研发人员的工时记录,在不同研究开发项目间按比例分配。
b.直接投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是指公司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a)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b)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
c.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及在用建筑物,同时又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对该类仪器、设备、在用建筑物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和使用面积等因素,采用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进行归集,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d.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a、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a、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b、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a、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b、客户能够控制公司
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c、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a、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b、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c、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d、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f、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a、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b、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c、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d、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A.综合物流服务收入具体确认方法
a.零部件物流收入
零部件物流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整车生产商对零部件的采购和生产需求,协调零部件供应商和整车生产商的供需过程,接受整车生产商或零部件供应商的委托,将整车生产所需零部件准时运输至指定地点,在月末根据约定的结算价格、运输车次或业务量等因素计算相关结算金额,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客户已经接受相关服务并可获得相关收益,已取得与服务相关的款项或取得相应的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b.其他物流收入
其他物流收入包括铝制品运输收入等,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将货物准时运输至指定地点,在月末根据约定的结算价格、运输车次或业务量等因素计算相
关结算金额,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客户已经接受相关服务并可获得相关收益,已取得与服务相关的款项或取得相应的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c.仓储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及时点仓储收入属于在某一时段履行的履约义务,在仓储服务已经提供完毕,并经接受劳务方确认后,依据约定的结算价格、仓储面积、仓储天数和业务量等因素确认收入。
B.产品销售收入具体确认方法产品销售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在将货物交付客户并取得收款凭证时确认收入。
C.保险代理收入具体确认原则及时点保险代理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将代售保险销售划转到保险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后,公司与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代理销售业务结算清单,以及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佣金比例编制《佣金结算单》,公司根据业务结算清单及《佣金结算单》确认保险代理收入。
D.软件开发服务收入具体确认方法软件开发服务收入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协议,公司为客户开发相关软件并交付使用,在服务已经提供交付完毕,客户已对交付软件进行终验并可获得相关收益,已取得与服务相关的款项或取得相应的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转让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减去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5)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1)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
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 | / | / |
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 | / | / |
其他说明: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9%、6%、5%、3%、1%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或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本公司
之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和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公司和子公司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82,047.17 | 241,945.51 |
银行存款 | 83,425,927.06 | 80,328,510.52 |
其他货币资金 | 833.53 | 223.2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83,608,807.76 | 80,570,679.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包括定期存款应计利息1,687,502.28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70,340,952.29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20,032,547.96 | 70,340,952.29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合计
合计 | 20,032,547.96 | 70,340,952.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225,329.94 | 214,888.67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225,329.94 | 214,888.67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35,736.83 | 100.00 | 10,406.89 | 0.84 | 1,225,329.94 | 214,888.67 | 100.00 | 214,888.67 | |
其中: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235,736.83 | 100.00 | 10,406.89 | 0.84 | 1,225,329.94 | 214,888.67 | 100.00 | 214,888.67 |
合计
合计 | 1,235,736.83 | / | 10,406.89 | / | 1,225,329.94 | 214,888.67 | / | / | 214,888.6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35,736.83 | 10,406.89 | 0.84 |
合计 | 1,235,736.83 | 10,406.89 | 0.8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06.89 | 10,406.89 | ||||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 10,406.89 | 10,406.89 | ||||
合计 | 10,406.89 | 10,406.8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81,063,201.51 | 102,513,565.64 |
6-12个月 | 182,182.61 | 3,808,047.91 |
1年以内小计 | 81,245,384.12 | 106,321,613.55 |
1至2年 | 26,484.86 | 48,629.92 |
2至3年 | 42,629.92 | 652,051.9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02,051.95 | 43,520,543.89 |
4至5年 | 43,520,543.89 | 150,159,162.85 |
5年以上 | 150,159,162.85 | |
合计 | 275,496,257.59 | 300,702,002.1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3,679,706.74 | 70.30 | 193,679,706.74 | 100.00 | 193,679,706.74 | 64.41 | 193,679,706.74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1,816,550.85 | 29.70 | 1,086,204.60 | 1.33 | 80,730,346.25 | 107,022,295.42 | 35.59 | 1,416,016.63 | 1.32 | 105,606,278.79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1,816,550.85 | 29.70 | 1,086,204.60 | 1.33 | 80,730,346.25 | 107,022,295.42 | 35.59 | 1,416,016.63 | 1.32 | 105,606,278.79 |
合计
合计 | 275,496,257.59 | / | 194,765,911.34 | / | 80,730,346.25 | 300,702,002.16 | / | 195,095,723.37 | / | 105,606,278.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6,782,856.74 | 156,782,856.74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合计 | 193,679,706.74 | 193,679,706.7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81,245,384.12 | 819,741.15 | 1.01 |
1-2年 | 26,484.86 | 2,648.49 | 10.00 |
2-3年 | 42,629.92 | 12,788.98 | 30.00 |
3-4年 | 502,051.95 | 251,025.98 | 50.00 |
合计 | 81,816,550.85 | 1,086,204.60 | 1.3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3,679,706.74 | 193,679,706.74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16,016.63 | -329,812.03 | 1,086,204.60 |
合计 | 195,095,723.37 | -329,812.03 | 194,765,911.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56,782,856.74 | 156,782,856.74 | 56.91 | 156,782,856.74 |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3.39 | 36,896,850.00 | |
富田-日捆储运(广州)有限公司 | 12,592,045.19 | 12,592,045.19 | 4.57 | 125,920.45 | |
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1,776,655.68 | 11,776,655.68 | 4.27 | 117,766.56 |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6,206,911.81 | 6,206,911.81 | 2.25 | 62,069.12 | |
合计 | 224,255,319.42 | 224,255,319.42 | 81.40 | 193,985,462.87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80,824.45 | |
合计 | 480,824.45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0,824.45 | 100.00 | 480,824.4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80,824.45 | 100.00 | 480,824.45 | |||||||
合计 | 480,824.45 | / | / | 480,824.45 | /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6,980,361.04 | 99.94 | 4,962,339.32 | 99.66 |
1至2年 | 7,052.41 | 0.04 | 13,635.25 | 0.27 |
2至3年 | 335.25 | 0.00 | 351.87 | 0.01 |
3年以上 | 3,087.34 | 0.02 | 3,187.34 | 0.06 |
合计 | 16,990,836.04 | 100.00 | 4,979,513.7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浙江联运盒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8,095,000.00 | 45.3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26,105.44 | 11.34 |
新疆祥泰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 1,698,621.99 | 9.5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1,482,882.95 | 8.30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25,714.80 | 5.74 |
合计 | 14,328,325.18 | 80.2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795,283.81 | 12,001,232.60 |
合计 | 21,795,283.81 | 12,001,232.6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无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3,754,650.46 | 4,544,866.82 |
1年以内小计
1年以内小计 | 13,754,650.46 | 4,544,866.82 |
1至2年 | 2,961,976.76 | 2,997,431.09 |
2至3年 | 1,236,857.03 | 156,142.6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54,053.68 | 142,994.00 |
4至5年 | 102,294.00 | 2,437,224.44 |
5年以上 | 4,442,342.24 | 2,529,612.24 |
合计 | 22,652,174.17 | 12,808,271.21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7,480,471.98 | 9,866,379.52 |
保险赔款 | 403,253.41 | 629,426.52 |
备用金 | 94,383.12 | 104,721.54 |
代收代付款 | 3,099,381.32 | 712,895.93 |
其他 | 1,574,684.34 | 1,494,847.70 |
合计 | 22,652,174.17 | 12,808,271.21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0,982.38 | 113,885.61 | 682,170.62 | 807,038.61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14.97 | 814.97 | ||
--转入第三阶段 | -52,674.90 | 52,674.90 | ||
--转回第二阶段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8,886.32 | -53,876.00 | 74,841.43 | 49,851.7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9,053.73 | 8,149.68 | 809,686.95 | 856,890.3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作为第一阶段;账龄组合按账龄情况对各阶段进行划分,账龄1年以内作为第一阶段,账龄1-2年作为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作为第三阶段。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807,038.61 | 49,851.75 | 856,890.36 | |||
合计 | 807,038.61 | 49,851.75 | 856,890.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佛山新粤宁物流有限公司 | 2,526,177.01 | 11.15 | 代收代付 | 1年以内 | 25,261.77 |
广东省机场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2,209,108.00 | 9.75 | 押金保证金 | 1-3年 | |
浙江联运盒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2,060,000.00 | 9.09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广州市创置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8.83 | 押金保证金 | 5年以上 | |
新疆国经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 | 8.83 | 押金保证金 | 1年以内 | |
合计 | 10,795,285.01 | 47.66 | / | / | 25,261.77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13,983.96 | 213,983.96 | 248,465.33 | 248,465.33 | ||
在产品 | 2,637.44 | 2,637.44 | 28,372.23 | 28,372.23 | ||
库存商品 | 4,856.87 | 4,856.87 | ||||
周转材料 | 80,395.00 | 80,395.0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301,873.27 | 301,873.27 | 276,837.56 | 276,837.56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 | 19,497,065.26 | 489,699.89 |
预缴所得税 | 75,046.40 | 1,140.68 |
预缴其他税费 | 7,087.21 | |
再融资发行费用 | ||
其他 | 94,339.62 | |
合计 | 19,666,451.28 | 497,927.78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90,945.74 | -240,527.39 | 3,250,418.35 | |||
小计 | 3,490,945.74 | -240,527.39 | 3,250,418.35 | |||
合计 | 3,490,945.74 | -240,527.39 | 3,250,418.35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4,259.00 | 1,724,259.0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724,259.00 | 1,724,259.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724,259.00 | 1,724,259.0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09,559.31 | 909,559.31 | ||
(1)计提或摊销 | 81,902.40 | 81,902.40 | ||
(2)固定资产转入 | 827,656.91 | 827,656.9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909,559.31 | 909,559.3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14,699.69 | 814,699.6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2,987,426.64 | 365,647,997.17 |
固定资产清理 | 31,071.51 | |
合计 | 383,018,498.15 | 365,647,997.1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431,937,118.05 | 379,477.20 | 125,521,275.78 | 14,654,368.42 | 572,492,239.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964,792.06 | 16,659,111.19 | 2,501,000.02 | 54,124,903.27 | |
(1)购置 | 34,964,792.06 | 16,659,111.19 | 2,501,000.02 | 54,124,903.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28,259.00 | 6,249,219.12 | 2,880,455.47 | 10,857,933.59 | |
(1)处置或报废 | 4,000.00 | 6,249,219.12 | 2,880,455.47 | 9,133,674.59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724,259.00 | 1,724,259.00 | |||
4.期末余额 | 465,173,651.11 | 379,477.20 | 135,931,167.85 | 14,274,912.97 | 615,759,209.1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6,322,803.50 | 298,540.19 | 78,090,170.14 | 12,132,728.45 | 206,844,242.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928,115.75 | 5,945.59 | 10,048,368.02 | 873,425.12 | 32,855,854.48 |
(1)计提 | 21,928,115.75 | 5,945.59 | 10,048,368.02 | 873,425.12 | 32,855,854.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831,456.91 | 5,661,586.47 | 2,723,954.99 | 9,216,998.37 | |
(1)处置或报废 | 3,800.00 | 5,661,586.47 | 2,723,954.99 | 8,389,341.46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827,656.91 | 827,656.91 | |||
4.期末余额 | 137,419,462.34 | 304,485.78 | 82,476,951.69 | 10,282,198.58 | 230,483,098.3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03,747.91 | 784,936.19 | 2,288,684.10 | ||
(1)计提 | 1,503,747.91 | 784,936.19 | 2,288,684.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503,747.91 | 784,936.19 | 2,288,684.1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26,250,440.86 | 74,991.42 | 52,669,279.97 | 3,992,714.39 | 382,987,426.64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5,614,314.55 | 80,937.01 | 47,431,105.64 | 2,521,639.97 | 365,647,997.1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运输工具 | 22,307,997.46 | 17,698,958.00 | 784,936.19 | 3,824,103.27 | |
合计 | 22,307,997.46 | 17,698,958.00 | 784,936.19 | 3,824,103.27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2,981,760.22 |
通用设备 | 2,064,837.76 |
运输工具 | 113,294.15 |
小计 | 75,159,892.13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绿地云玺车位 | 179,775.14 | 正在办理中 |
萝塱悦居6栋904房[注] | 4,754,400.00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4,934,175.14 |
[注]已于2025年3月14日办妥产权证书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需计提减值的房屋及建筑物[注] | 8,187,947.91 | 6,684,200.00 | 1,503,747.91 | 公允价值按市场法询价报价确定,处置费用按常规交易需发生的处置费用估算确定 | 住宅、公寓关键参数为区域因素(商服繁华程度、交通便捷度、居住氛围、公共设施完善度、环境景观)、个别因素(设备设施情况、采光通风、朝向、楼层、装修情况、户型布局、新旧程度)和权益情况(容积率、规划条件、权利状况、租赁情况、剩余使用年限)等;仓库、办公楼关键参数为区位状况(产业聚焦度、交通便捷度、设施配套完善度、环境等)和实物状况(厂房类型、建筑结构、建筑面积、装修情况、新旧程度、楼层情况、配套情况等);确定依据以评估标的实际情况与对比案例情况比较调整修正后确定 | |
无需计提减值的房屋及建筑物 | 7,752,168.85 | 23,800,900.00 | ||||
需计提减值的运输工具 | 2,749,923.19 | 1,964,987.00 | 784,936.19 | 交易日期、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主要技术参数等,以评估标的实际情况与对比案例情况比较调整修正后确定 | ||
无需计提减值的运输工具 | 1,681,008.55 | 3,195,440.00 | ||||
合计 | 20,371,048.50 | 35,645,527.00 | 2,288,684.10 | / | / | / |
[注]除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外,房屋及建筑物评估价值包含对应土地评估价值。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房屋及建筑物[注] | 219,221,688.81 | 531,862,263.40 | 与不动产权证一致 | 租金按市场租金确定,各单项运营费用按市场租金的某一费率或税率确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219,221,688.81 | 531,862,263.40 | / | / | / | / |
[注]房屋及建筑物评估价值包含对应土地评估价值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运输工具 | 31,071.51 | |
合计 | 31,071.51 |
其他说明:
无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330,890.79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330,890.7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 | 1,330,890.79 | 1,330,890.79 | ||||
合计 | 1,330,890.79 | 1,330,890.79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 | 276,421,467.89 | 1,330,890.79 | 1,330,890.79 | 0.34 | 0.61 | 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 | ||||||
合计 | 276,421,467.89 | 1,330,890.79 | 1,330,890.79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9,776,735.49 | 469,776,735.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7,593,440.72 | 157,593,440.72 |
(1)租入 | 157,593,440.72 | 157,593,440.72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218,794.81 | 218,794.81 |
(1)处置 | 218,794.81 | 218,794.81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627,151,381.40 | 627,151,381.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8,842,541.18 | 78,842,541.1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91,575.77 | 29,591,575.77 |
(1)计提 | 29,591,575.77 | 29,591,575.77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11,279.47 | 111,279.47 |
(1)处置 | 111,279.47 | 111,279.47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108,322,837.48 | 108,322,837.4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8,828,543.92 | 518,828,543.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0,934,194.31 | 390,934,194.31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9,407,444.06 | 135,058.25 | 1,984,740.83 | 71,527,243.1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9,178.49 | 179,178.49 | |||
(1)购置 | 179,178.49 | 179,178.49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9,407,444.06 | 135,058.25 | 2,163,919.32 | 71,706,421.63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4,274,668.08 | 135,058.25 | 1,981,715.53 | 16,391,441.8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88,903.92 | 38,861.02 | 1,427,764.94 | ||
(1)计提 | 1,388,903.92 | 38,861.02 | 1,427,764.9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663,572.00 | 135,058.25 | 2,020,576.55 | 17,819,206.8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3,743,872.06 | 143,342.77 | 53,887,214.8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5,132,775.98 | 3,025.30 | 55,135,801.2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 | 104,939,984.33 | 6,113,008.80 | 98,826,975.53 | ||
装修改建费 | 7,936,571.26 | 823,112.98 | 2,570,121.11 | 6,189,563.13 | |
白云机场冷库成套设备工程 | 5,213,465.70 | 4,601.77 | 682,673.16 | 4,535,394.31 | |
商会会费 | 1,000,000.00 | 50,000.00 | 950,000.00 | ||
租金 | 427,805.25 | 24,533.04 | 403,272.21 | ||
其他 | 36,504.12 | 111,870.54 | 39,848.05 | 108,526.61 | |
合计 | 118,554,330.66 | 1,939,585.29 | 9,480,184.16 | 111,013,731.79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1,448.77 | 10,362.19 | 26,423,041.94 | 6,584,296.6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32,547.96 | 8,136.99 | ||
租赁负债暂时性差异 | 518,828,543.92 | 129,707,135.99 | 400,338,673.85 | 100,078,380.81 |
股份支付费用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预计负债 | ||||
合计 | 518,902,540.65 | 129,725,635.17 | 426,761,715.79 | 106,662,677.4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暂时性差异 | 518,828,543.92 | 129,707,135.99 | 390,934,194.31 | 97,727,406.15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2,547.96 | 8,136.99 | 340,952.29 | 85,238.08 |
合计 | 518,861,091.88 | 129,715,272.98 | 391,275,146.60 | 97,812,644.2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9,715,272.98 | 10,362.19 | 97,812,644.23 | 8,850,033.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9,715,272.98 | 97,812,644.2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98,754,148.62 | 170,353,424.75 |
租赁负债暂时性差异 | 29,607,917.23 | 12,735,051.10 |
可抵扣亏损 | 78,716,619.25 | 35,759,229.74 |
股份支付费用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预计负债 | 929,080.81 | 231,668.72 |
合计 | 308,007,765.91 | 219,079,374.3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2,740,157.01 | ||
2025年 | 6,690,640.37 | 6,690,640.37 | |
2026年 | 6,106,480.19 | 6,106,901.30 | |
2027年 | 2,162,413.61 | 2,205,479.98 | |
2028年 | 17,998,672.04 | 18,016,051.08 | |
2029年 | 45,758,413.04 | ||
合计 | 78,716,619.25 | 35,759,229.7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59,989.62 | 59,989.62 | 107,981.10 | 107,981.10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工程款 | ||||||
预付购房款 | 35,901,325.75 | 35,901,325.75 | ||||
合计 | 59,989.62 | 59,989.62 | 36,009,306.85 | 36,009,306.85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366,093.31 | 1,366,093.31 | 冻结 | 未决诉讼冻结1,334,093.31元[注1];业务押金32,000.00元 | 32,700,186.62 | 32,700,186.62 | 冻结 | 未决诉讼冻结、业务押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20,032,547.96 | 其他 | 理财到期前不可赎回[注2] | 60,291,505.72 | 60,291,505.72 | 其他 | 理财到期前不可赎回 |
合计 | 21,398,641.27 | 21,398,641.27 | / | / | 92,991,692.34 | 92,991,692.34 | / | / |
其他说明:
[注1]已于2025年1月23日解除冻结状态。[注2]已于2025年2月19日到期赎回。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综合物流服务费 | 39,361,662.71 | 44,219,521.82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32,101,034.73 | 32,403,003.15 |
应付其他 | 1,711,157.89 | 2,348,423.54 |
合计 | 73,173,855.33 | 78,970,948.51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 | 9,788,572.38 | 主讼案件转入刑事诉讼 |
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 | 26,122,018.35 | 未达结算条件和涉及诉讼事项[注] |
合计 | 35,910,590.73 | / |
[注]相关诉讼事项详见第十节十八、7、之说明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金 | 6,484,661.35 | 5,946,620.30 |
合计 | 6,484,661.35 | 5,946,620.3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008,622.78 | 2,098,731.12 |
合计 | 2,008,622.78 | 2,098,731.1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2,421,718.98 | 82,226,194.80 | 87,878,103.06 | 6,769,810.7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585.95 | 8,405,214.52 | 8,286,856.31 | 149,944.16 |
三、辞退福利 | 75,000.00 | 3,841,277.01 | 3,876,102.18 | 40,174.83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2,528,304.93 | 94,472,686.33 | 100,041,061.55 | 6,959,929.71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2,206,985.18 | 73,590,653.05 | 79,165,506.34 | 6,632,131.89 |
二、职工福利费 | 2,286.29 | 1,356,814.97 | 1,359,101.26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099.38 | 3,851,758.64 | 3,854,285.83 | 15,572.1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450.00 | 3,457,556.40 | 3,459,960.64 | 13,045.76 |
工伤保险费 | 735.08 | 313,840.61 | 313,861.04 | 714.65 |
生育保险费 | 1,914.30 | 80,361.63 | 80,464.15 | 1,811.78 |
四、住房公积金 | 15,544.50 | 1,989,763.00 | 1,991,999.50 | 13,308.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8,803.63 | 1,437,205.14 | 1,507,210.13 | 108,798.64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2,421,718.98 | 82,226,194.80 | 87,878,103.06 | 6,769,810.72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628.80 | 8,153,200.38 | 8,034,790.93 | 149,038.25 |
2、失业保险费 | 957.15 | 252,014.14 | 252,065.38 | 905.9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1,585.95 | 8,405,214.52 | 8,286,856.31 | 149,944.1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55,182.61 | 2,387,157.86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264,328.57 | 437,100.13 |
个人所得税 | 152,988.19 | 912,466.0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826.75 | 79,508.65 |
教育费附加 | 27,444.87 | 41,223.25 |
地方教育附加 | 18,296.55 | 16,102.06 |
房产税 | 346,017.32 | 269,415.14 |
土地使用税 | 51,162.30 | 36,633.87 |
印花税 | 107,865.76 | 68,285.22 |
契税 | 168,114.39 | |
其他 | 667.44 | 1,383.70 |
合计 | 2,887,780.36 | 4,417,390.31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464,669.73 | 19,707,080.05 |
合计 | 20,464,669.73 | 19,707,080.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6,670,992.85 | 17,696,025.35 |
应付暂收款 | 3,665,410.98 | 1,646,078.71 |
应付保险赔款 | 128,265.90 | 364,975.99 |
合计 | 20,464,669.73 | 19,707,080.0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6,693,683.32 | 15,296,716.10 |
合计 | 16,693,683.32 | 15,296,716.1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待转销项税额 | 32,426.21 | 13,615.53 |
合计 | 32,426.21 | 13,615.5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金 | 581,244,565.90 | 436,965,768.58 |
合计 | 581,244,565.90 | 436,965,768.58 |
其他说明:
无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929,080.81 | 231,668.72 | 合同纠纷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929,080.81 | 231,668.72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6,225,000.00 | -1,210,000.00 | -1,210,000.00 | 105,015,000.00 |
其他说明:
公司股本本期减少1,210,000.00元,系由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原尚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尚股份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分别以7.67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李运、谢依蓁、张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7.83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3.00万股限制性股票、以7.80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和以7.7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44.0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减少注册股本人民币1,210,000.00元,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20,000.00元。上述减资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5年1月23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7-1号)。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86,899,923.39 | 8,220,000.00 | 378,679,923.39 | |
其他资本公积 | 19,458,467.98 | 19,458,467.98 | ||
合计 | 406,358,391.37 | 8,220,000.00 | 398,138,391.3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资本公积本期减少股本溢价8,220,000.00元,相关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七、53之说明。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9,430,000.00 | 9,430,000.00 | ||
回购流通股 | 10,009,294.92 | 10,009,294.92 | ||
合计 | 9,430,000.00 | 10,009,294.92 | 9,430,000.00 | 10,009,294.9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库存股本期增加10,009,294.92元,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783,400股。
公司库存股本期减少9,430,000.00元,系回购注销详见第十节七、53之说明所述事项对应的股票回购金额。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98,954.08 | 4,108,406.64 | 3,950,696.59 | 356,664.13 |
合计 | 198,954.08 | 4,108,406.64 | 3,950,696.59 | 356,664.1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的变动系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交通运输企业按上年度运输服务营业收入的1.00%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7,223,039.45 | 37,223,039.4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7,223,039.45 | 37,223,039.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5,381,906.87 | 173,591,017.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5,381,906.87 | 173,591,017.2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3,358,869.62 | -7,912,651.6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538,058.71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6,057,900.00 | 29,758,4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55,965,137.25 | 135,381,906.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7,603,022.53 | 248,306,255.28 | 456,097,573.87 | 362,574,125.20 |
其他业务 | 438,008.01 | 326,752.16 |
合计 | 298,041,030.54 | 248,633,007.44 | 456,097,573.87 | 362,574,125.20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9,804.10 | 45,609.76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43.11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14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43.11 | |||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9,760.99 | 45,609.76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数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综合物流服务 | 248,377,162.83 | 220,460,539.70 | 248,377,162.83 | 220,460,539.70 |
租赁服务 | 48,595,971.95 | 27,513,316.17 | 48,595,971.95 | 27,513,316.17 |
物流设备销售 | 158,512.68 | 181,690.66 | 158,512.68 | 181,690.66 |
保险代理 | 471,375.07 | 150,708.75 | 471,375.07 | 150,708.75 |
其他业务收入 | 438,008.01 | 326,752.16 | 438,008.01 | 326,752.1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西南 | 2,539,505.04 | 1,966,484.90 | 2,539,505.04 | 1,966,484.90 |
华南 | 240,297,912.43 | 207,016,253.67 | 240,297,912.43 | 207,016,253.67 |
华中 | 26,859,362.42 | 20,969,001.98 | 26,859,362.42 | 20,969,001.98 |
华东 | 27,390,484.76 | 15,979,754.45 | 27,390,484.76 | 15,979,754.45 |
东北 | 593,987.64 | 630,066.58 | 593,987.64 | 630,066.58 |
华北 | 359,778.25 | 2,071,445.86 | 359,778.25 | 2,071,445.86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298,041,030.54 | 248,633,007.44 | 298,041,030.54 | 248,633,007.44 |
合计 | 298,041,030.54 | 248,633,007.44 | 298,041,030.54 | 248,633,007.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40,799.16 | 671,733.23 |
教育费附加 | 459,649.21 | 481,764.14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932,540.13 | 4,591,296.32 |
土地使用税 | 564,570.61 | 560,513.72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380,080.47 | 365,847.21 |
其他税费 | 125,642.11 | 82,145.07 |
合计 | 7,103,281.69 | 6,753,299.69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949,199.57 | 9,315,298.46 |
差旅费 | 38,672.49 | 112,800.52 |
业务招待费 | 15,759.24 | |
股权激励费用 | 338,757.62 | |
其他 | 89,980.85 | 261,225.37 |
合计 | 9,093,612.15 | 10,028,081.97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463,539.82 | 20,424,678.45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9,415,350.69 | 7,374,641.11 |
租赁费 | 3,457,841.19 | 1,419,391.14 |
中介费用 | 1,809,289.01 | 2,992,292.65 |
业务招待费 | 1,493,490.71 | 2,425,321.32 |
差旅费 | 1,469,348.33 | 2,054,041.94 |
办公费 | 1,164,261.66 | 2,250,345.06 |
股权激励费用 | 6,588,034.35 | |
其他 | 934,253.90 | 734,088.52 |
合计 | 44,207,375.31 | 46,262,834.5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37,266.29 | 12,326,858.58 |
技术开发折旧 | 323,959.82 | 466,115.51 |
直接投入 | 309,423.71 | 845,823.94 |
股权激励费用 | 3,506,080.95 | |
委托外部研发 | 1,125,248.61 | |
技术开发杂费 | 4,158.42 | 77,767.24 |
合计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其他说明:
无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26,008,160.39 | 22,627,364.89 |
利息收入 | -2,769,572.55 | -1,356,273.41 |
银行手续费 | 43,587.98 | 49,986.31 |
合计 | 23,282,175.82 | 21,321,077.79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226,552.03 | 1,789,345.8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43,384.96 | 37,484.51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63,849.08 | |
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 | 416.28 | 657.84 |
合计 | 270,353.27 | 1,891,337.28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0,527.39 | -9,054.2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51.45 | 477,012.58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23,751.64 | 1,355,156.9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683,275.70 | 1,823,115.25 |
其他说明:
无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8,404.33 | 740,688.8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308,404.33 | 740,688.80 |
其他说明:
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406.89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9,812.03 | -233,854.48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9,851.75 | -154,144.3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269,553.39 | -387,998.79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288,684.10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288,684.10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2,489.49 | 97,268.98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7,027.39 | 41,474.15 |
合计 | 105,462.10 | 138,743.13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164,256.37 | 127,770.82 | 164,256.37 |
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64,256.37 | 127,770.82 | 164,256.37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违约金、赔偿款 | 38,600.71 | 27,873.43 | 38,600.71 |
其他 | 626.35 | 557.24 | 626.35 |
合计 | 203,483.43 | 156,201.49 | 203,483.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60,811.56 | 77,572.55 | 260,811.56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260,811.56 | 77,572.55 | 260,811.56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60,000.00 | 30,000.00 | 60,000.00 |
理赔及罚款支出 | 892,073.96 | 1,099,745.94 | 892,073.96 |
违约金及滞纳金 | 377,251.71 | 22,271.20 | 377,251.71 |
其他 | 34,866.05 | 62,592.13 | 34,866.05 |
合计 | 1,625,003.28 | 1,292,181.82 | 1,625,003.28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574,351.38 | 1,545,914.8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839,670.99 | 733,680.83 |
合计 | 10,414,022.37 | 2,279,595.6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4,643,193.9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160,798.48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00,000.0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87,200.7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491.09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311,837.21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1,918,726.00 |
股权激励费用会计确认金额与预计未来可抵扣的金额的差异影响 | |
所得税费用 | 10,414,022.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到期收回 | 85,000,000.00 | |
冻结资金解冻收回 | 31,334,093.31 | |
收到押金及保证金 | 10,081,239.25 | 10,769,919.92 |
代客户收取的现金 | 5,081,679.21 | 668,700.33 |
利息收入 | 1,769,643.35 | |
收到政府补助 | 226,552.03 | 1,789,345.85 |
其他 | 792,731.65 | 549,324.27 |
合计 | 134,285,938.80 | 13,777,290.3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定期存款 | 145,000,000.00 | |
代客户支付的现金 | 18,616,823.66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15,898,878.30 | 11,126,577.24 |
支付各项费用 | 10,240,487.98 | 13,121,101.86 |
使用受限的银行存款 | 32,700,186.62 | |
支付理赔、违约等支出 | 1,479,499.44 | 1,121,894.14 |
其他 | 394,317.11 | 382,073.66 |
合计 | 191,630,006.49 | 58,451,833.5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0,000,000.00 | 237,500,000.00 |
合计 | 170,000,000.00 | 237,5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 | 120,000,000.00 | 202,500,000.00 |
对联营企业出资 | 3,500,0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 41,304,560.07 | 15,904,365.76 |
合计 | 161,304,560.07 | 221,904,365.76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付款额 | 37,372,809.67 | 35,571,573.12 |
支付二级市场股票回购款 | 10,009,294.92 | |
支付租赁事项保证金 | 2,148,006.00 | |
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款 | 9,851,850.00 | |
合计 | 49,530,110.59 | 45,423,423.1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442,000.03 | 442,000.03 | 20,000,000.0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2,262,484.68 | 313,576,459.98 | 37,372,809.67 | 130,527,885.77 | 597,938,249.22 | |
合计 | 452,262,484.68 | 20,000,000.00 | 314,018,460.01 | 37,814,809.70 | 130,527,885.77 | 617,938,249.22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收到代收代付款 | 以净额填列 | 周转快、期限短 | 无重大影响 |
支付代收代付款 | 以净额填列 | 周转快、期限短 | 无重大影响 |
收回员工备用金 | 以净额填列 | 周转快、期限短 | 无重大影响 |
支付员工备用金 | 以净额填列 | 周转快、期限短 | 无重大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5,057,216.30 | -8,399,430.4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19,130.71 | 387,998.79 |
信用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937,756.88 | 31,526,596.7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9,150,993.35 | 27,248,489.79 |
无形资产摊销 | 1,427,764.94 | 1,414,337.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480,184.16 | 9,201,819.9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5,462.10 | -138,743.1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6,555.19 | -50,198.2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8,404.33 | -740,688.8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008,160.39 | 22,627,364.8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83,275.70 | -1,823,115.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839,670.99 | 733,680.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035.71 | 15,594.1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715,283.79 | -24,254,989.6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7,416,763.76 | -9,650,839.54 |
其他 | 157,710.05 | 10,230,693.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53,861.21 | 58,328,571.0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0,555,212.17 | 47,182,919.5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7,182,919.55 | 54,780,310.2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627,707.38 | -7,597,390.7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0,555,212.17 | 47,182,919.55 |
其中:库存现金 | 182,047.17 | 241,945.5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0,372,331.47 | 46,940,750.8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833.53 | 223.22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555,212.17 | 47,182,919.5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822,340.65 | 1,142,788.24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9,607.99 | 30,803.21 |
合计 | 851,948.64 | 1,173,591.45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8,224,758.31元(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48,642,944.79 | |
合计 | 48,642,944.79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49,022,177.90 | 47,035,197.74 |
第二年 | 47,183,720.78 | 45,867,937.65 |
第三年 | 49,672,257.88 | 44,973,375.42 |
第四年 | 49,783,512.35 | 47,916,961.31 |
第五年 | 44,236,853.94 | 49,220,680.56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472,875,628.91 | 513,553,246.29 |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037,266.29 | 12,326,858.58 |
股权激励费用 | 3,506,080.95 | |
委托外部研发 | 1,125,248.61 | |
直接投入 | 309,423.71 | 845,823.94 |
技术开发折旧 | 323,959.82 | 466,115.51 |
技术开发杂费 | 4,158.42 | 77,767.24 |
合计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7,674,808.24 | 18,347,894.83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股权取得方式 | 股权取得时点 | 出资日 | 出资比例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4/10/24 | 2024/11/8 | 40.80%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方式 | 股权处置时点 | 处置日净资产 | 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
广东荟宁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注销清算 | 2024/5/6 | -1,755.57 | -326.47 |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广州 | 3,000.00 | 广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200.00 | 广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上海 | 1,800.00 | 上海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天津 | 1,000.00 | 天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长春 | 500.00 | 长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长沙 | 500.00 | 长沙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合肥 | 2,000.00 | 合肥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重庆 | 3,000.00 | 重庆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1,000.00 | 广州 | 农业及农牧物流 | 51.02 | 设立 |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500.00 | 广州 | 服务业 | 100.00 | 设立 |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成都 | 500.00 | 成都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
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200.00 | 深圳 | 服务业 | 51.00 | 设立 |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1] | 安阳 | 300.00 | 安阳 | 交通运输业 | 40.80 | 设立 | |
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注2] | 广州 | 8,000.00 | 广州 | 交通运输业 | 100.00 | 设立 |
[注1]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新成立,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九、5之说明。[注2]广东荟宁航空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6日注销,详见本报告第十节、九、5之说明。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2024年10月24日,公司与新兴县慧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盈公司”)和安阳原力绿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原力公司”)设立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原尚公司”),各方持股比例具体为公司持股40.80%,慧盈公司持股39.20%和安阳原力公司持股20.00%。根据公司与慧盈公司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对安阳原尚公司的决策及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如有意见不合的,以公司的意见为准,履行期限内非经双方协
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不得变更或解除。同时,公司向安阳原尚公司委派了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在董事会占有多数席位,能够主导安阳原尚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据此,公司虽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安阳原尚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联营企业: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250,418.35 | 3,490,945.7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240,527.39 | -9,054.2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40,527.39 | -9,054.26 |
其他说明:
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226,552.03 | 1,789,345.85 |
合计 | 226,552.03 | 1,789,345.85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
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本节七、4.七、5.七、7.七9.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81.40%(2023年12月31日:81.39%)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0,000,000.00 | 20,057,777.78 | 20,057,777.78 | ||
应付账款 | 73,173,855.33 | 73,173,855.33 | 73,173,855.33 | ||
其他应付款 | 20,464,669.73 | 20,464,669.73 | 20,464,669.73 | ||
租赁负债 | 581,244,565.90 | 869,416,148.19 | 94,410,769.48 | 775,005,378.7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93,683.32 | 40,102,526.52 | 40,102,526.52 | ||
小计 | 711,576,774.28 | 1,023,214,977.55 | 153,798,829.36 | 94,410,769.48 | 775,005,378.71 |
(续上表)
项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账款 | 78,970,948.51 | 78,970,948.51 | 78,970,948.51 | ||
其他应付款 | 19,707,080.05 | 19,707,080.05 | 19,707,080.05 | ||
租赁负债 | 436,965,768.58 | 622,161,915.70 | 115,829,061.10 | 506,332,854.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5,296,716.10 | 37,207,193.16 | 37,207,193.16 | ||
小计 | 550,940,513.24 | 758,047,137.42 | 135,885,221.72 | 115,829,061.10 | 506,332,854.60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
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20,032,547.96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20,032,547.96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20,032,547.96 | 20,032,547.96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032,547.96 | 20,032,547.96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银行理财产品,采用银行理财产品可观察收益情况进行估值计量,预期收益率可观察的情况下以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确定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州 | 投资控股 | 5,000.00 | 39.48 | 39.4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余军,最终控制本公司53.83%的股份,通过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广州骏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分别为39.48%和14.35%。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余军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1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节十、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荟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福建荟仓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福建龙岩商会 | 实控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社会组织团体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研发及中介服务 | 1,660,377.35 |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66,696.19 | |||
广州荟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服务 | 978,530.00 | 412,156.78 | ||
小计 | 餐饮服务 | 978,530.00 | 2,139,230.3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福建荟仓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99,949.44 |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13,122.20 | |
小计 | 固定资产 | 113,071.6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 | 679,231.12 | 697,696.65 |
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1,834.86 | 4,587.16 |
小计 | 办公室 | 681,065.98 | 702,283.81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77.07 | 383.2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广州市福建龙岩商会 | 捐款 | 30,000.00 | |
广州市福建龙岩商会 | 缴纳会费 | 50,000.00 | |
小计 | 80,000.00 |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荟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18,376.88 | 1,183.77 | 60,779.89 | 607.80 |
小计 | 118,376.88 | 1,183.77 | 60,779.89 | 607.80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荟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91,882.00 | |
应付账款 | 广州荟宏科技有限公司 | 27,900.00 | 177,900.00 |
合计 | 119,782.00 | 177,900.00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预付款项 | 广州市福建龙岩商会 | 950,000.00 |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大额发包合同因建设原尚股份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与广东伊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含税总价为1.692亿元人民币,已于2024年12月19日在广州市黄埔区正式订立生效。
2.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并购协议为布局汽车零部件领域,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471.6480万元交易对价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原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和川友零部件系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和川友)6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武汉和川友成为公司直接持有6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的盈亏主要来自综合物流服务、物流设备销售、保险代理和租赁服务,各项业务的风险和报酬紧密相连,本公司未对各项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因此本公司未设置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不提供分部报告。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综合物流服务 | 物流设备销售 | 租赁服务 | 保险代理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248,377,162.83 | 158,512.68 | 48,595,971.95 | 471,375.07 | 297,603,022.53 | |
主营业务成本 | 220,460,539.70 | 181,690.66 | 27,513,316.17 | 150,708.75 | 248,306,255.28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合同纠纷
1.2020年4月9日,公司就与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托普旺)、上海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托普旺)之间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称宝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公司支付运费人民币36,896,850.0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4,847,402.01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宝安区法院于2020年4月22日以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为案由立案,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2020)粤0306民初12033号)。2020年4月25日,公司向宝安区法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深圳托普旺、上海托普旺的财产在价值41,744,252.01元的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2020年5月18日,宝安区法院裁定准予公司
的财产保全申请,并于2020年7月1日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粤0306执保6084号)执行裁定。2020年9月10日,公司向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报案,请求追究武汉创百物流有限公司合同诈骗罪的刑事责任。该案后续被移送至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下称黄埔区分局)。2020年11月21日,黄埔区分局对本案予以立案。2020年12月30日,宝安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6民初12033号)一审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公司全部的诉讼请求。公司已于2021年2月1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粤03民终22603号),法院经审查认为,因本案涉嫌经济犯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本案应依法驳回起诉,转入刑事程序处理。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粤刑终154号《刑事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林先松犯诈骗罪一案,于2022年11月30日作出(2021)粤01刑初488号刑事判决书:(1)被告人林先松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2)追缴被告人林先松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3,276,796.23元返还给被害单位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林先松退赔。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林先松不服,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林先松申请撤回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人林先松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准许上诉人林先松撤回上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刑初488号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4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粤01执6652号《执行裁定书》,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林先松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2020年5月9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向重庆惠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高正实业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惠凌偿还拖欠货款人民币157,686,049.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15,557,144.76元,并要求凌勇、王兴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林金星及高正实业对上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重庆市第五中院)于2020年5月13日立案。重庆原尚在起诉前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的财产在价值163,844,254.07元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以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保函提供担保。2020年5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0)渝05执保76号)执行裁定,对重庆惠凌、凌勇、王兴惠名下房产予以查封,查封期限3年。2021年8月10日,重庆原尚取得重庆市第五中院出具的《证明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证明关于重庆原尚与重庆惠凌,王兴惠,凌勇,林金星,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2020)渝05民初1417号)已于2021年8月10日生效。2021年8月11日,重庆原尚获悉重庆第五中
院于2021年7月16日发布《公告》((2021)渝05破203号),重庆第五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申241号之一),裁定受理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惠凌的破产清算申请。重庆原尚于2021年8月18日向破产管理人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并邮寄了债权申报资料。2021年8月30日,重庆原尚向重庆市第五中院提交了申请执行材料,申请对凌勇、王兴惠,林金星及重庆高正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法院同日作出《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渝05执2201号),决定立案执行。2023年3月8日,重庆原尚收到重庆市第五中院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1)渝05执2201号),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长期和解履行,且期限较长,希望在本案不解除查封、冻结及被执行人强制措施的情况下,重庆市第五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对(2021)渝05执2201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于2022年8月25日结案。2023年12月25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渝05破203号之一),裁定驳回徐高梅、李斌、李彦熹、刘泽珍对重庆惠凌的破产清算申请。2025年3月19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1)渝05执220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在执行过程中,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24日以(2021)渝05执220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了王兴惠、凌玺讯名下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49号16-9号房屋(产权证号:104房地证2014字第78587号)、查封了林金星名下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青东路44号附51号房屋(产权证号:渝(2016)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191641号),现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经重庆原尚申请,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1)续行查封王兴惠、凌玺讯名下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天大道49号16-9号房屋(产权证号:104房地证2014字第78587号);(2)续行查封林金星名下所有的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青东路44号附51号房屋(产权证号:渝(2016)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0191641号);
(3)上述不动产的查封期限为3年,自2025年3月14日起至2028年3月13日止。
3.2021年10月8日,广东华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公司或原告或反诉被告)与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被告或反诉原告)就“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专用条款81条第(6)项约定:当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和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并经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以及取得竣工备案证书45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15%,累计支付至本项目工程合同总价的85%。案涉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于华辉公司不予配合,至今未完成项目归档手续。华辉公司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未成就的前提下于2023年4月17日,向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工程款33,845,471.54元及利息,法院受理该案件,案号为(2023)粤0112民初8030号。2023年5月15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同意查封、扣押、冻结本公司名下价值3,000.00万财产。2023年7月18日,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反诉被告华辉公司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工期延误造成的涉案工程的租金损失、工期延误增加的监理费损失、工期延误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损失、工程修复费、修复期间的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评估费,以上金额合计
14,328,126.10元。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及鉴定费全部由反诉被告承担。2023年8月7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同意查封、扣押、冻结反诉被告华辉公司名下价值14,328,126.10元财产。2024年12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112民初80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华辉公司支付欠付合同内工程款23,615,000.00元及合同外工程款4,178,892.25元,以上合计为27,793,892.25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已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已开庭,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尚未判决。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 | 65,344,128.24 | 89,418,860.29 |
6-12个月 | 565,774.64 | 3,767,387.85 |
1年以内小计 | 65,909,902.88 | 93,186,248.14 |
1至2年 | 593,969.17 | 30,476.62 |
2至3年 | 30,476.62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36,896,850.00 | |
5年以上 | 36,896,850.00 | |
合计 | 103,431,198.67 | 130,113,574.7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5.67 | 36,896,850.00 | 100.00 | 36,896,850.00 | 28.36 | 36,896,850.0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5.67 | 36,896,850.00 | 100.00 | 36,896,850.00 | 28.36 | 36,896,850.00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534,348.67 | 64.33 | 665,438.45 | 1.00 | 65,868,910.22 | 93,216,724.76 | 71.64 | 1,076,668.84 | 1.16 | 92,140,055.9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6,534,348.67 | 64.33 | 665,438.45 | 1.00 | 65,868,910.22 | 93,216,724.76 | 71.64 | 1,076,668.84 | 1.16 | 92,140,055.92 |
合计
合计 | 103,431,198.67 | / | 37,562,288.45 | / | 65,868,910.22 | 130,113,574.76 | / | 37,973,518.84 | / | 92,140,055.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客户货款可回收性低 |
合计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103,485.11 | ||
账龄组合 | 65,430,863.56 | 665,438.45 | 1.02 |
合计 | 66,534,348.67 | 665,438.45 | 1.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76,668.84 | -411,230.39 | 665,438.45 | |||
合计 | 37,973,518.84 | -411,230.39 | 37,562,288.4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市托普旺物流有限公司 | 36,896,850.00 | 36,896,850.00 | 35.67 | 36,896,850.00 | |
中泰大佑物宇(上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 11,776,655.68 | 11,776,655.68 | 11.39 | 117,766.56 | |
富田-日捆储运(广州)有限公司 | 11,468,159.22 | 11,468,159.22 | 11.09 | 114,681.59 | |
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 6,206,911.81 | 6,206,911.81 | 6.00 | 62,069.12 | |
东风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550,872.91 | 4,550,872.91 | 4.40 | 45,508.73 | |
合计 | 70,899,449.62 | 70,899,449.62 | 68.55 | 37,236,876.00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 195,766,942.35 | 143,896,959.70 |
合计 | 195,766,942.35 | 143,896,959.7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6,702,468.98 | 18,130,600.94 |
1年以内小计 | 56,702,468.98 | 18,130,600.94 |
1至2年 | 10,652,000.20 | 6,293,209.70 |
2至3年 | 4,394,391.74 | 1,802,867.39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35,290.39 | 19,008,504.64 |
4至5年 | 18,967,804.64 | 26,495,700.26 |
5年以上 | 145,857,388.08 | 128,933,302.26 |
合计 | 238,409,344.03 | 200,664,185.19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子公司往来款 | 219,454,145.83 | 190,370,776.98 |
押金保证金 | 13,982,303.30 | 7,634,087.00 |
代收代付款 | 2,937,462.66 | 490,158.50 |
保险赔款 | 403,253.41 | 629,426.52 |
备用金 | 57,494.49 | 46,344.35 |
其他 | 1,574,684.34 | 1,493,391.84 |
合计 | 238,409,344.03 | 200,664,185.19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8,268.69 | 112,885.61 | 56,646,071.19 | 56,767,225.49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814.97 | 814.97 | ||
--转入第三阶段 | -52,674.90 | 52,674.9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611.94 | -52,876.00 | 75,202.26 | 51,938.20 |
本期转回 | 14,176,762.01 | 14,176,762.0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7,065.66 | 8,149.68 | 42,597,186.34 | 42,642,401.6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及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作为第一阶段;账龄组合按账龄情况对各阶段进行划分,账龄1年以内作为第一阶段,账龄1-2年作为第二阶段,账龄2年以上作为第三阶段;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作为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1、金融工具。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5,964,261.40 | 14,176,762.01 | 41,787,499.3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02,964.09 | 51,938.20 | 854,902.29 | |||
合计 | 56,767,225.49 | 51,938.20 | 14,176,762.01 | 42,642,401.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4,176,762.0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重庆原尚净资产低于公司应收重庆原尚的往来款及对其股权投资余额,存在减值迹象 | ||
合计 | 14,176,762.01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9,387,085.07 | 45.88 | 往来款 | 1年以内,2-5年,5年以上 | 41,787,499.39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7,774,291.57 | 15.84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6,250,890.20 | 15.21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5年以上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1,873,282.44 | 9.17 | 往来款 | 2-3年,5年以上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7,701,634.88 | 3.23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 | |
合计 | 212,987,184.16 | 89.34 | / | / | 41,787,499.39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29,364,846.15 | 129,364,846.15 | 118,956,846.15 | 118,956,846.1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250,418.35 | 3,250,418.35 | 3,490,945.74 | 3,490,945.74 | ||
合计 | 132,615,264.50 | 132,615,264.50 | 122,447,791.89 | 122,447,791.89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1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广州原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1,983,800.00 | 1,983,800.00 | ||||||
上海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18,000,000.00 | ||||||
天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长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长沙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肥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重庆市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广东原尚恒晨农牧发展 | 463,431.94 | 463,431.94 |
有限公司 | |||||
广州原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489,614.21 | 2,489,614.21 | |||
成都原尚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深圳市原尚金音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安阳原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08,000.00 | 408,000.00 | |||
小计 | 118,956,846.15 | 10,408,000.00 | 129,364,846.1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小计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原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90,945.74 | -240,527.39 | 3,250,418.35 |
小计
小计 | 3,490,945.74 | -240,527.39 | 3,250,418.35 | ||
合计 | 3,490,945.74 | -240,527.39 | 3,250,418.35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8,366,304.48 | 203,008,655.47 | 381,794,067.67 | 315,470,742.28 |
其他业务 | 423,145.63 | 308,201.00 | ||
合计 | 228,789,450.11 | 203,316,856.47 | 381,794,067.67 | 315,470,742.28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综合物流服务 | 186,884,296.26 | 179,210,723.60 | 186,884,296.26 | 179,210,723.60 |
租赁服务 | 41,323,495.54 | 23,616,241.21 | 41,323,495.54 | 23,616,241.21 |
物流设备销售 | 158,512.68 | 181,690.66 | 158,512.68 | 181,690.66 |
其他业务收入 | 423,145.63 | 308,201.00 | 423,145.63 | 308,201.00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228,789,450.11 | 203,316,856.47 | 228,789,450.11 | 203,316,856.47 |
合计 | 228,789,450.11 | 203,316,856.47 | 228,789,450.11 | 203,316,856.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755.57 | 4,272,899.18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0,527.39 | -9,054.26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646,333.43 | 477,012.58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23,751.64 | 1,355,156.93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327,802.11 | 6,096,014.43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906.9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552.0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615,347.3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51.45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24,964.66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018.46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1,645.11 |
合计 | -458,480.3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50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3 | -0.50 | -0.5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余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8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