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尚股份”或“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原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3、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6、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1月4日正式进场审
计,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
计的目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审计计划、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工作开展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的目
标和范围、审计报告的用途、双方的责任、审计人员及审计时间安排等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在现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职能,了
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
(四)2025年1月10日、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6日、2025年3
月25日、2025年4月1日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