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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锋工具: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总股本的增加,需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43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200,000张,发行价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用89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1,101.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和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3.1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0,877.8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5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2月22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锋工转债”,债券代码“123239”。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30年1月18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7月25日开始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数量为7,456,528股,公司总股本由165,679,281股变更为173,135,809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65,679,281.00元人民币变更为173,135,809.00元人民币。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目修订前条款内容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679,281.00元。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3,135,809.00元。
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65,679,28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股份总数为173,135,80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人员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项。本次《公司章程》条款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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