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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10:3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三)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学新先生主持。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聚焦生物质菌草(芦竹)技术优势,强化公司在绿色制造领域的布局,提升战略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公司收购河南省中原农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原农创”)持有的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27.9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菌草新材的股权比例由

72.09%上升至100.00%。本次收购有利于发挥公司与菌草新材相关产业链业务、技术协同效益,与公司化纤主业形成互补,推动产品结构升级。

结合近年菌草新材资产、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的情况,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河南省中原农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亚评报字[2025]第107号),以此为基础,双方经协商确定中原农创转让其持有菌草新材的全部27.91%股权(对应截至评估基准日实缴出资比例为40%)作价6,145.11万元,即本次交易的菌草新材27.91%股权的转让价格为6,145.11万元。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在收购中原农创持有菌草新材股权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后,承接中原农创对菌草新材原有担保份额,即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编号:公高保变字DB2400000043499号),为菌草新材贷款主债权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7,200万元提升至12,000万元(担保金额增加4,8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内容详见2025年4月29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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