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01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1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3
议案八:《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14议案九:《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16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特制定本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
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的表决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6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8 | 《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9 |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10 | 《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六)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复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回顾,具体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对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回顾,具体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0,862,198.71元。2024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215,090股后股本数为192,118,63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635,589.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0%,其中本次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比例为100%。本年度采用以现金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49,582,965.88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07,218,554.8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18%。其中,以现金对价,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为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57,635,589.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0%。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1,215,09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实施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五:《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服务等,2025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00万元。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收付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六:《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1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在上述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进行融资,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函、保理、信用证相关业务、票据池业务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融资金额、期限、授信起始时间、业务品种等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申请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七:《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公司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其中独立董事每人每月发放薪酬9,000.00元/月,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与公司订立的聘任合同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除上述薪酬外,各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须回避事项,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八:《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监事的薪酬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执行,公司2025年度监事的基本薪酬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须回避事项,现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九:《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5年6月24日。
鉴于公司上述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24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所列事项,请审议。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一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路维光电”)董事会全体成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的总体经营概况作为中国掩膜版行业的先行者,路维光电是国内领先的专业第三方掩膜版厂商。公司坚持以“以屏带芯”为战略锚点,为下游知名显示厂商、晶圆厂商、IC设计公司、封测厂商提供专业的掩膜版产品以及高效的后续服务。近三十年来,凭借持续自主研发创新与稳步扩产,公司已成为国内高世代、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和先进封装掩膜版龙头供应商。作为半导体及显示行业制造领域的关键材料,公司掩膜版产品是下游客户光刻工艺图形转移的刚需母版,光刻机/曝光机通过对掩膜版曝光,将掩膜版上的图案转移到下游基板材料上(硅片、玻璃基板、有机基板等),掩膜版自身的品质状况直接影响终端产品的品质和良率。
凭借深厚的行业洞见和专业的研发实力,公司构建了丰富的产品矩阵。在显示领域,公司显示掩膜版已实现全世代覆盖(G2.5-G11)、全显示技术覆盖(LCD、AMOLED、LTPS、LTPO、Mini-LED、Micro-LED、硅基OLED、FMM用掩膜版等);在半导体领域,公司半导体用掩膜版已全面应用于IC制造、IC器件、先进封装等
领域;通过对路芯半导体的投资,公司将半导体掩膜版布局至国内领先水平(28nm),进一步完善半导体领域的布局。公司将持续推动掩膜版技术迭代升级,以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
公司产品技术国内领先,多次打破海外垄断。(1)在G11高精度超大尺寸掩膜版领域,公司于2019年成功建设国内首条G11高世代掩膜版产线并投产,成为国内首家且唯一一家、世界第四家掌握G11掩膜版生产制造技术的企业;(2)在半色调掩膜版领域,公司于2018年成功实现G2.5等中小尺寸半色调掩膜版投产,并于2019年先后研发并投产G8.5、G11TFT-LCD半色调掩膜版,2024年量产AMOLED用HTM掩膜版产品,HTM产品目前可以覆盖全世代,打破国外厂商长期技术垄断;(3)在PSM领域,公司于2021年完成衰减型相移掩膜版(ATTPSM)工艺技术研发并通过内部测试,2023年量产MetalMesh用PSM掩膜版,CF用PSM产品于2024年通过客户验证并量产,TFT-Array用PSM掩膜版产品已打通关键工艺环节,计划于2025年进行试样验证;AMOLEDPSM用掩膜版产品正在推进前期预研,根据客户技术迭代与市场需求,逐步推进量产;2024年完成研发单层衰减型PSM掩膜版制造技术及Mosi系双层PSM掩膜版制造技术研发,可应用于G6及以下平板显示掩膜版以及半导体掩膜版。(4)在光阻涂布领域,公司分别于2016年、2018年自主开发了中小尺寸和大尺寸掩膜版光阻涂布技术,实现了国内掩膜版行业在高精度、大尺寸光阻涂布技术上零的突破及对产业链上游技术的成功延伸。
经过近三十年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在平板显示掩膜版领域,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天马微电子、信利、TCL华星、上海显耀(JBD)、寰采星等;在半导体领域,公司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国内某领先芯片公司及其配套供应商、华天科技、宁波中芯集成、晶方半导体、通富微电、三安光电、光迅科技等,路维光电已经成为了掩膜版行业知名供应商。
(一)财务表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5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0.21%。主要得益于下游行业需求旺盛、公司产能稳步提升。从收入结构看,2024年平板显示掩膜版仍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中OLED用掩膜版的增速明显,带动平板显示掩膜版的整体增长;公司的第二成长曲线半导体掩膜版初显峥嵘,发展
前景广阔,尤其是先进封装掩膜版的表现亮眼,公司已成为许多下游封测厂的头部供应商。随着新增投资项目产能的陆续释放,公司预计半导体掩膜版的收入占比将进一步提升,实现双轮驱动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86.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371.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9.56%。
(二)经营进展报告期内,公司“高精度半导体掩膜版与大尺寸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等项目投产后,产能迅速爬坡释放,为公司贡献了可观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时,也优化了公司的整体产线结构、产品结构,带来了显著的规模效应。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中的“半导体及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扩产项目”,已就新增的2条半导体掩膜版生产线和2条高精度平板显示掩膜版生产线之关键设备完成主要设备合同谈判和签署;该项目产品涵盖250nm-130nm半导体掩膜版和G8.6及以下高精度a-Si、LTPS、AMOLED、LTPO等平板显示掩膜版产品,预计在2025年完成新增产线建设并逐步释放产能。公司投资建设的路芯半导体130-28nm半导体掩膜版项目已于2024年6月完成主厂房封顶,并于2024年第四季度开始陆续搬入设备,其制程节点布局居于国内厂商前列。该项目总投资规划20亿元,一期计划投资14-16亿元,产品覆盖130-40nm制程节点半导体掩膜版,计划于2025年投产;二期计划投资4-6亿元用于40-28nm制程节点半导体掩膜版产线建设;其产品将覆盖MCU(微控制芯片),SiPh(硅光子)、CIS(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图像传感器),BCD(双极-互补-双扩散-金属氧化物半场效应管),DDIC(显示驱动芯片),MS/RF(混合射频信号),Embd.NVM(嵌入式非易失存储器),NOR/NANDFlash(非易失闪存)等半导体制造相关行业,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供给、推动国产替代进程。
为进一步扩充公司高世代高精度掩膜版的产能,公司计划在厦门市投资20亿元,建设“厦门路维光电高世代高精度光掩膜版生产基地项目”,主要生产G8.6及以下的AMOLED等高精度光掩膜版产品,旨在进一步提升我国在全球显示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响应国家“强链补链”战略的切实行动,为中国高端制造迈向新高度贡献力量。
2024年,公司持续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不断拓宽产品矩阵与客户群体。通
过与客户定期交流,深度挖掘客户中远期需求以及行业可能存在的技术演进方向;通过挖掘相关材料、设备等技术现状与发展路径,结合自身工艺特点,提出优化的材料、工艺与设备解决方案,不断提升产品品质与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多项产品工艺开发:(1)在平板显示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高精度柔性显示用触控掩膜版研发、下置型半色调高精度制程工艺、LTPO掩膜版产品研究与开发、FPD用PSM掩膜版产品研究与开发、大尺寸FMM用光掩膜版产品开发等项目;(2)在半导体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半导体掩膜版制程与精度能力提升、封装掩膜版批量制程技术研究及工艺开发、半导体掩膜版光学膜膜面缺陷去除工艺研究与开发等项目。公司充分利用SEMI国际半导体展、中国半导体博览会、中国国际光电博览会、国际(上海)显示技术及应用创新展等国际国内知名展会平台,展示公司的高精度、高质量产品。凭借优秀的产品性能与优质的服务,公司吸引了更多优质客户,2024年公司新导入客户100余家,总合作客户400余家,其中公司在80多家长期合作客户的销售收入实现超30%的增长,在国内某领先芯片公司及其配套供应商、京东方、寰采星、蓝思科技、成都奕成等客户供货量有较快提升。
技术创新和业务升级是适应快速变化市场环境的必由之路,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将技术研发与客户需求定制化作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提升产品和技术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达3,761.74万元,同比增长6.84%,占营业收入比例为4.30%。报告期内,公司新增7项核心技术,新获授权专利8项,其中新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6项;软件著作权6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申请专利158件,软件著作权28件;有效授权专利101件,软件著作权28件。以科技创新为要义,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在核心业务领域,公司不断完善技术布局,加快研发成果转化,凭借出色的表现,公司及子公司荣获世界显示产业创新发展大会“杰出贡献企业奖”、2024年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四川省2024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宁波中芯2023年度“优秀供应商奖”,有效提升“路维光电”的品牌认知度和市场地位。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2024年,公司持续实施2023年董事会批准的股份回购计
划,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3年12月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9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741元/股,最低价为21.96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58,051.32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2024年,公司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向符合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授予979,690股限制性股票,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25人,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676,210股。
(三)需求分析
从量的角度来看,掩膜版的需求主要来自于下游产品的更新迭代、新技术的迭代应用、新场景的开拓应用,与终端产品的多样性紧密相关,并非与下游的量价变动有直接的线性关系。因此掩膜版受下游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小,这与其他易受周期影响的半导体材料发展逻辑有所差异。
从价的角度来看,掩膜版作为高度定制化的产品,随着下游新产品、新技术不断涌现,对掩膜版的精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使得掩膜版平均价格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掩膜版的质量只有0和1的区别,即对客户而言仅存在合格与不合格之分。公司现有已量产的掩膜版产品与海外掩膜版厂商的产品并无实质性差异,而掩膜版行业呈现高度定制化特点,下游厂商对产品交期和响应速度要求较高,公司作为本土掩膜版厂商,在交期、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更好的满足客户需求。在国际贸易关税壁垒抬升的宏观背景下,进一步强化下游客户对国产化替代方案的经济性考虑。基于对本土优势的认可以及供应链安全考虑,下游客户国产替代意愿强烈。
伴随半导体制程节点向前推进、LCD向OLED切换、LTPS向LTPO切换,下游行业对掩膜版的需求层数、单片精度都不断提升;下游应用场景不断扩展催生更
多种类,例如AI芯片、汽车电子、Micro-LED等;封装技术革新催生先进封装掩膜版需求高增,例如Chiplet、3DIC、FOPLP等先进封装技术发展带动RDL/TSV等工艺用掩膜版需求提升;显示技术迭代,例如8K、折叠屏、透明OLED等。掩膜版的需求增长不仅是“量”的增加,更是“质”的升级(精度、尺寸、材料适配性);下游面板行业、半导体行业本土化趋势带动本土掩膜版需求增长。下游应用的多元化(从传统芯片到AI、汽车、AR)和技术演进(EUV、Chiplet、Micro-LED)共同推动行业进入高景气周期。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3次会议,共审议通过70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董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职履行了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3-25 | (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4-24 | (一)《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八)《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九)《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十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十二)《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十三)《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十四)《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十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十六)《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十七)《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十八)《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十九)《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二十)《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4-26 |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5-16 |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5-30 |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具体事宜的议案》(三)《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6-6 |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九)《关于<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十)《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十二)《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7-10 | (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四)《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五)《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七)《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7-30 | (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8-20 |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五)《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六)《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八)《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九)《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8-26 |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三)《关于调整子公司借款利率及并免除其2024年借款利息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10-30 |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四)《关于新增公司制度的议案》(五)《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 | 2024-11-19 |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九次会议 |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2-6 | (一)《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二)《关于召开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股东大会决议的实施,为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与有效落实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相关工作,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结合行业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共召开3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5-30 |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4-6-6 |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同意 |
2024-8-20 |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五)《关于<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 同意 |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义务,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4-24 | (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同意 |
2024-7-10 | (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同意 |
2024-7-30 | (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
2024-8-20 | (一)《关于修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4-24 | (一)《关于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六)《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九)《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2024-4-26 |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5-30 |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2024-8-20 | (一)《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二)《关于新增<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2024-8-26 |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 |
2024-10-30 |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12-6 | (一)《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共召开1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4-4-12 |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同意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之后,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治理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就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管理和责任追究机制,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对于所披露的信息力求做到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使得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并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通过投资者调研活动、E互动平台、投资者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公司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签订合同、按期付款保障债权人权益,利用线上线下的交流渠道,加强与债权人的联系,建立公平合作、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
(七)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通过识别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缺陷并落实整改,持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从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或重要控制缺陷,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将以积极进取的姿态促进企业的稳定与发展。秉持“提供高精度产品与高品质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路维使命,公司将技术研发与客户需求作为核心驱动力,持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经营质量与资本价值的双重提升,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长期回报。
基于现有的技术优势,公司将稳步开展经营活动,推进募投项目及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线和产品结构,通过技术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面向终端市场多样化不断催生的新技术、新形态,公司将顺应半导体和平板显示产业持续发展和创新的态势,在加强前瞻性技术探索的同时,持续捕捉市场需求、客户需求,不断深化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提升公司核心技术转化能力和多品类产品定制化综合服务能力,推动掩膜版技术迭代升级,满足下游市场持续增长的需求;同时,公司将抓住国产替代的市场机会,增强高精度掩膜版产品自主可控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在高端掩膜版的市场份额。
2025年,公司将持续关注最新监管政策及法律法规,并根据最新的相关要
求,及时修订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强化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与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保持紧密沟通,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项培训,定期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强化大股东、董监高等“关键少数”合规意识,并确保“关键少数”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提升董监高的履职能力。公司将持续加强与董监高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传递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二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履行职责,积极维护、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会议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3/25 | (一)《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4/24 |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四)《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七)《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九)《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十)《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十一)《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十二)《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4/26 |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5/16 |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5/30 | (一)《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6/6 |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六)《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七)《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7/10 | (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三)《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四)《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五)《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7/30 | (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8/20 |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五)《关于变更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六)《关于修订<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8/26 | (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10/30 |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三)《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11/19 |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2/6 | (一)《关于变更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监督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按规定出席(列席)了公司7次股东大会、13次董事会,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开拓进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意见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定期报告编制和审核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
本次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3,333,720股为基数,扣除已回购股份1,891,07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91,442,641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4,989,020.64元(含税)。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的监督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有效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运行,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的监督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意见公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存放、置换、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等事宜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监督意见监事会检查了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除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之外,不存在其他担保情况。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及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的泄露,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泄露、利用内幕信息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加强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保持与审计机构的沟通,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监事会全体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