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3、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玉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之“四、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已经届满,尚有993,810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公司将根据2023年激励计划规定注销激励对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上述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993,810份。本事项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关联董事郑大鹏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1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