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能认真贯彻《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能较好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海鸥住工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
全体监事(签字):
陈 定 方伟华 龙 根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