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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琛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年度,我们作为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董事、总经理梁燕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由公司董事王玥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杨利成先生、赵小丽女士、王玥先生,主任委员杨利成先生具备会计专业背景;审计委员会成员均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司定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4.4.9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4.4.16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8.18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2024.10.2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职责,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三会一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有效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经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有效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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