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分拆武骏光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武骏光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同意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骏光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主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辅导文件。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此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基本情况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分拆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四川武骏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4月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公司自筹划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以来,积极推进相关事宜,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义务。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公司筹划分拆上市事宜时已发生显著变化,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为了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终止分拆武骏光能至上交所主板上市工作,并撤回相关上市辅导材料。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未来战略规划的实施。
四、与本次分拆上市终止相关的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终止分拆武骏光能至上交所主板上市事项公告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五、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分拆武骏光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2、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