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现场送达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元梧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