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4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并经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继续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含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项目合伙人 | 王昌功 | 2009年 | 2007年 | 2009年 | 2024年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宏量 | 2016年 | 2014年 | 2016年 | 2017年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朱作武 | 2011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昌功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4年 |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3年-2024年 |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4年 |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宏量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3年-2024年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 |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2023年 | 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作武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2022年-2024年 |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22-23年)、签字合伙人(24年) |
2022年-2024年 |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22-23年)、签字合伙人(24年) |
2024年 |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4年 |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合伙人 |
2022年-2023年 |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2023年 |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2024年 | 宁波德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2024年 |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23年-2024年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二)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立信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方案2024年度,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服务方案,配备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明确服务计划、流程及方法,制定完善的保障措施。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高级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