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宏民)2024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现将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陈宏民,男,1960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3月至今任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曾经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现担任上海交通大学产业组织与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系统管理学报》杂志主编、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系统动力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等学术兼职和上海市政协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副主委等社会兼职工作;2015年7月至2020年5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2022年7月,任北京谊安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概述
(一)参与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陈宏民 | 6 | 6 | 0 | 0 | 否 | 4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我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并出席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审计委员会 | 4 | 4 |
战略委员会 | 1 | 1 |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我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充分发挥专业经验及特长,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了更深入的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我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就提名董事事项,在对被提名人的情况进行逐一审核后,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有关任职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我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职的精神,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宏民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