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计划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由于公司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事宜”),本次终止上市事宜已于2025年4月7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本次终止上市事宜的申请,并已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了上交所就本次终止上市事宜作出的受理决定,因此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后续将持续推进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