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玉龙股份”)拟以股东大会决议方式主动撤回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上市交易,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退市板块继续交易(以下简称“本次终止上市”)。本次终止上市事项已于2025年4月7日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公司已于2025年4月25日向上交所提交了本次终止上市事宜的申请,并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终止上市申请的公告》。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受理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申请的通知》(〔2025〕102号),上交所决定受理公司关于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特此公告。
山东玉龙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