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6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905,102.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1,932,751.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473,834,953.59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净利润为432,283,659.79元(已按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193,275.1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32,283,659.79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合理回报的要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812,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拟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份3,556,000股后的728,960,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应分红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6月2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759,812,3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后的732,516,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该方案计算的2024年半年度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43,950,975.66元(含税)。加上本次2024年度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36,448,013.05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80,398,988.71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60%。
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0,884,650股,成交总金额为101,028,358.50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期间为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已于2024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20,884,65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综上,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总额为181,427,347.21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4.17%。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0,398,988.71 | 58,601,300.88 | 118,871,505.99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1,028,358.5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8,905,102.70 | 257,871,261.27 | 232,716,559.24 |
研发投入(元) | 28,065,891.14 | 26,965,320.66 | 25,726,567.94 |
营业收入(元) | 1,909,719,320.20 | 2,076,713,711.85 | 1,881,801,836.3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473,834,953.5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2,283,659.7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57,871,795.5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1,028,358.5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16,497,641.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58,900,154.0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80,757,779.7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8%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2022年8月制订的《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要求。方案的制定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及2024年度的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公司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154,298,060.41元、110,779,244.04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1.95%、1.37%,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