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年4月16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快可电子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陈星宙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快可电子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年报披露准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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