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懿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