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08 证券简称:佳驰科技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5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8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9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1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2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7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9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38
议案十: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 ...... 40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41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44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5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保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二、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并以打“√”表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会现场会议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携带手机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式及表决方法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下午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南片区新经济产业园文明街西段288号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姚瑶女士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9日
至2025年5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9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10 | 《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2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六)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结束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现就其2024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1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维护股东及公司利益,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是国内主要的电磁功能材料与结构(以下简称“EMMS”)提供商,产品全面覆盖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及电子信息领域电磁兼容材料等在内的产品设计、制造、测试、销售和服务。2024年度,公司始终坚持“技术为本、客户为先”的经营理念,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加快隐身功能涂层材料、隐身功能结构件、隐身维护材料及电磁兼容材料的研制与应用;同时,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成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进入“全面发展”战略阶段,公司将以上市为新起点、注入新动能、迈向新征程,持续聚焦“实体”主业,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领域,将公司打造成EMMS领域“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高科技企业。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84.9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5%;实现净利润51,731.1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23%;扣非净利润为49,766.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9%,全年研发投入8,75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85%。具体财务决算情况详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二、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并贯彻落实会议决议,有力推动了公司的发展。公司董事会2024
年度共召开了16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月31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1.《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补选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4.《关于选任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7.《关于修改<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提请延长<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9.《关于提请延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 10.《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3月12日 | 1.《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4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5月16日 | 1. 《关于拟变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保荐机构暨主承销商的议案》 |
5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5月30日 |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 《关于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6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5月30日 | 1.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总结报告及2024年度经营方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 6.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
7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7月23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姚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2.《关于提名梁迪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3.《关于提名谢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4.《关于提名张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关于提名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关于提名周廷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3.《关于提名赵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8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7月30日 |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
9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8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关于聘任陈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营销总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卢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姚瑶女士为公司行政总监的议案》 6.《关于聘任谢海岩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7.《关于聘任阙智勇先生为公司运营总监的议案》 8.《关于聘任舒玉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的议案》 |
10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9日 | 1.《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4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14日 | 1.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的议案》 |
1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3.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1月15日 | 1.《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4.《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制定<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8.《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0.《关于制定<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21.《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2.《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23.《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1日 | 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15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1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1.《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二)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召集并组织了4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和稳健发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0日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关于修改<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延长<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关于延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 |
2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1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总结报告及2024年度经营方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8月7日 |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关于选举姚瑶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梁迪飞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谢建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张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2.01.《关于选举逯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周廷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赵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
4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2日 | 1.《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2.《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审计委员会召开9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诚实、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者权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公司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开展各项投资者活动,公司通过召开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回复等方式及时与投资者就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等方面沟通交流,加强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稳步推进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的达成
2025年度,公司将持续深耕EMMS细分领域,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践行“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科技成果创新。同时公司将持续落实军民两翼、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军品方面,持续夯实隐身功能涂层材料优势,大力发展隐身功能结构件,全面布局隐身维护材料;在民品方面,聚焦市场需求,以技术优势为牵引,布局重点拳头产品,加快实现产品应用领域突破,推进2025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的完成。
(二)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及时、高效地开展三会运作,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7,311,443.9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09,086,581.15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14,541,935.60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公司以2025年1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0,003,000.00元(含税),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月27日实施完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经营、盈利状况以及2025年经营方针和资金规划,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40,001万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0,001,00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0,004,000.00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9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四: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执业素养,已为公司提供IPO期间的审计及2024年度审计服务。为保持上市后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汇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报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与中汇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2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共计12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月31日 | 1. 《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2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12日 | 1.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
3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5月30日 |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 《关于施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4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5月30日 | 1.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案》 3.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5. 《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5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7月23日 |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关于提名刘余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6 |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7月30日 |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
7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8月8日 |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9月9日 | 1.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4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
9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2. 《关于同意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9月财务报表的议案》 3.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
10 | 第二届监事会 | 2024年11月15日 | 1. 《关于修订<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
序号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第四次会议 |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20日 | 1.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
1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1.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3.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5.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对公司2024年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运作,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和股东利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季报、半年报、年报,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4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2024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募集资金有关信息披露及时、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进一步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重大决策提出合理建议,努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议案六: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任职状态 |
1 | 姚瑶 | 董事长、行政总监 | 76.25 | 在任 |
2 | 梁迪飞 | 董事 | 0 | 在任 |
3 | 谢建良 | 董事 | 0 | 在任 |
4 | 张东 | 董事 | 0 | 在任 |
5 | 逯东 | 独立董事 | 7.00 | 在任 |
6 | 周廷栋 | 独立董事 | 7.00 | 在任 |
7 | 赵海波 | 独立董事 | 2.92 | 在任 |
8 | 邓龙江 | 董事 | 0 | 离任 |
9 | 桑建华 | 独立董事 | 4.08 | 离任 |
注1:姚瑶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薪酬。注2:董事邓龙江、梁迪飞、谢建良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且因个人原因,邓龙江于2024年2月辞任董事职务。注3:公司于2024年8月完成换届选举,桑建华届满离任,赵海波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拟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
1.公司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除独立董事以外,公司不向其他非独立董事单独支付董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所任行政职务领取薪酬。
(二)薪酬发放
1.独立董事津贴按年发放,于每一自然年度12月前一次性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任期计算发放。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七: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任职状态 |
1 | 张国瑞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27.42 | 在任 |
2 | 饶勇 | 职工代表监事 | 21.73 | 在任 |
3 | 刘余魏 | 监事 | 0 | 在任 |
4 | 许成练 | 监事会主席 | 7.69 | 离任 |
注1:监事刘余魏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注2:公司于2024年8月完成换届选举,许成练届满离任,张国瑞担任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二、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拟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一)监事薪酬
公司未向监事发放薪酬,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或岗位领取薪酬。
如监事在2025年度职务发生变化的,则相应调整薪酬,以实际任职时间折算薪酬。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编制了《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8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实现净利润51,73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23%;扣非净利润为49,766.8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9%。详细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3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现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流动资产(万元) | 314,043.49 | 161,160.82 | 94.86 |
流动负债(万元) | 40,394.27 | 24,633.09 | 63.98 |
总资产(万元) | 364,918.20 | 197,700.59 | 84.58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12.04 | 14.53 | 减少2.49个百分点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 320,991.28 | 168,983.69 | 89.9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8.02 | 4.69 | 71.0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4年度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万元) | 95,684.98 | 98,084.30 | -2.45 |
营业利润(万元) | 59,503.66 | 64,597.84 | -7.89 |
利润总额(万元) | 59,487.86 | 64,942.34 | -8.4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51,731.14 | 56,370.05 | -8.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 49,766.89 | 52,270.68 | -4.7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42 | 1.57 | -9.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7 | 1.45 | -5.5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46 | 40.04 | 减少14.58个百分点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 41,608.92 | 32,041.95 | 29.8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15 | 8.86 | 增加0.29个百分点 |
二、合并范围说明
本次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成都佳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骋电子”)、深圳佳驰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驰康电子”)三家公司。
三、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资产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 95,684.98 | 98,084.30 | -2.45 |
营业成本 | 22,162.12 | 22,650.92 | -2.16 |
销售费用 | 867.26 | 805.86 | 7.62 |
管理费用 | 4,147.15 | 3,455.32 | 20.02 |
研发费用 | 8,759.86 | 8,686.41 | 0.85 |
财务费用 | -1,006.05 | -593.08 | 不适用 |
税金及附加 | 1,215.50 | 1,231.33 | -1.29 |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 2,498.05 | 3,755.47 | -33.48 |
营业外收入 | 10.71 | 347.98 | -96.92 |
净利润 | 51,731.14 | 56,370.05 | -8.23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1,731.14 | 56,370.05 | -8.23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684.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5%;实现净利润51,731.14万元,较上期减少8.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51,731.14万元,较上期减少8.23%。
1.财务费用本年度发生额为-1,006.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2.96万元,主要系货币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其他收益本年度发生额为2,498.0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33.48%,主要系政府补助和税金返还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年度发生额为10.7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96.92%,主要系本年未发生厂房拆迁事宜,未产生拆迁赔偿款收入所致。
(二)资产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货币资金 | 192,737.87 | 59,158.83 | 225.80 |
应收票据 | 19,249.40 | 39,069.01 | -50.73 |
应收账款 | 90,009.39 | 53,866.54 | 67.10 |
预付款项 | 442.26 | 206.92 | 113.73 |
其他应收款 | 133.44 | 678.13 | -80.32 |
存货 | 11,470.50 | 7,844.03 | 46.23 |
其他流动资产 | 0.63 | 337.35 | -99.81 |
流动资产合计 | 314,043.49 | 161,160.82 | 94.86 |
固定资产 | 24,344.31 | 19,736.85 | 23.34 |
在建工程 | 22,868.28 | 13,478.45 | 69.67 |
使用权资产 | 17.12 | - | / |
无形资产 | 2,206.45 | 2,383.48 | -7.4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47.68 | 899.29 | 16.5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0.86 | 41.69 | 837.5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874.71 | 36,539.77 | 39.23 |
资产总计 | 364,918.20 | 197,700.59 | 84.58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为314,043.49万元,较上年末增加94.86%,总资产为364,918.2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84.58%。
1.货币资金年末余额为192,737.87万元,较年初增加225.80%,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以及报告期产生净利润所致;
2.应收票据年末余额为19,249.40万元,较年初减少50.7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商业汇票同比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为90,009.39万元,较年初增加67.10%,主要系下游客户资金结算特点所致;
4.预付款项年末余额为442.26万元,较年初增加113.73%,主要系预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为133.44万元,较年初减少80.32%,主要系收回期初搬迁补助款所致;
6.存货年末余额为11,470.50万元,较年初增加46.23%,主要系随着新产品研制布局,相关原材料采购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0.63万元,较年初减少99.81%,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预先支付的中介费记入发行费用所致;
8.在建工程年末余额为22,868.28万元,较年初增加69.67%,主要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为390.86万元,较年初增加837.54%,主要系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三)负债情况以及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应付票据 | 9,645.56 | 4,676.01 | 106.28 |
应付账款 | 20,881.09 | 11,518.51 | 81.28 |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 224.90 | 296.51 | -24.15 |
应付职工薪酬 | 2,273.81 | 2,091.84 | 8.70 |
应交税费 | 3,980.62 | 4,780.09 | -16.72 |
其他应付款 | 173.41 | 245.89 | -29.4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44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98.44 | 1,024.24 | 212.27 |
流动负债合计 | 40,394.27 | 24,633.09 | 63.98 |
租赁负债 | 1.39 | - | / |
递延收益 | 3,531.26 | 3,764.98 | -6.2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318.83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532.65 | 4,083.81 | -13.50 |
负债合计 | 43,926.92 | 28,716.90 | 52.97 |
1.应付票据年末余额为9,645.56万元,较年初增加106.28%,主要系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为20,881.09万元,较年初增加81.28%,主要系应付供应商款项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负债年末余额为3,198.44万元,较年初增加212.27%,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4.租赁负债年末余额为1.39万元,主要系本期租赁办公用房屋所致;
5.递延所得税负债年末余额为0.00万元,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本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所致。
(四)2024年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现金流量表主要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幅变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608.92 | 32,041.95 | 29.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09.33 | -6,218.2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91.83 | -90.15 | 不适用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70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6.14%,主要系上年度赎回理财产品产生现金流入而本年未发生此类业务,以及本年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1,29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2,459.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议案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经营目标和经营环境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具体编制方法详见附件4。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4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方法说明
根据2024年度经营情况,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析了宏观国际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在2024年经营结果的基础上,对2025年度经营指标进行了财务测算。
(一)预算编制原则和说明
1.财务部遵循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2025年度经营指标的测算,分析相关政策无重大变化并不会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因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公司经营环境和优劣势无重大变化,财务部遵循持续经营原则进行测算;
3.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辅材料、人力资源、燃料动力等要素供求稳定,无重大变化,财务部按照正常的市场价格和趋势进行成本测算;
4.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主要税收政策、外部金融机构授权信用,无重大变化,财务部按照现有的税收政策及信用情况进行经营测算;
5.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能力、资产结构、资产利用效率无重大变化,公司能正常运行,财务部按照正常资产变现能力进行测算。
(二)预算编制过程
1.2024年第四季度,财务部组织了各部门、公司经营层陆续完成了支出预算和投资预算的部门初审、财务部复评及经营层终评;
2.在各部门上报数据的基础上,结合公司运营各方面情况在合理假设下编制完成了公司2025年经营预算、投资预算及资金预算。
(三)预算指标及风险提示
本预算仅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预测,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及承诺,能否实现受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议案十: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公司拟增加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额度将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拟购买安全性高、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和相关协议。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现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 | 变更后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公司章程》(全文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
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及备案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供应商结算方式,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银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成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沙河支行。授信业务品种包括: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等相关信用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提高工作效率,现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办理授信额度项下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具体事宜。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以上综合授信无需公司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公司若在实际授信过程中缴纳保证金或提供相关担保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听取: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切实履行了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各类审议事项做出了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各独立董事就其2024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逯东)》《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廷栋)》《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海波)》。
本议案已经2025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独立董事逯东先生、周廷栋先生、赵海波先生依次向股东会述职。
成都佳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