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800证券简称:瑞可达
二零二五年五月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七: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八: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九: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7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18
议案十二: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三: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28
议案十四: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29议案十五: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30
议案十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31议案十七: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32
议案十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33
议案十九: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34
议案二十: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35议案二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36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
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14:30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淞江科技产业园淞葭路998号A幢二楼A0207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
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三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议案四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五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六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议案七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议案八 |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议案九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议案十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议案十一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议案十二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1) | 发行证券的种类 |
(2) | 发行规模 |
(3) |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
(4) | 债券期限 |
(5) | 债券利率 |
(6) |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
(7) | 转股期限 |
(8) |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
(9) |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10) |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
(11) | 赎回条款 |
(12) | 回售条款 |
(13)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14)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15) |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
(16)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17) |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18) | 担保事项 |
(19) | 评级事项 |
(20) |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
(21) |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
议案十三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议案十四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议案十五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议案十六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议案十七 |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议案十八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议案十九 | 《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议案二十 | 《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议案二十一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2024年工作内容及成果,分别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忠实、勤勉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决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等进行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内容及成果,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度市场开拓计划、目标客户及业务规划,公司对目前面临的市场和行业状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分析,并依照着客观求实、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8,419,873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905,000股后的股本为 157,514,8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130,205.5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1.45%;拟转增47,254,46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5,674,33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七: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其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八: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公司2025年度拟向董事发放薪酬/津贴的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薪酬(津贴)为7.20万元/人/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九: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考核管理制度文件,公司2025年度拟向监事发放薪酬/津贴的方案如下: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确定,不另外发放薪酬或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提供燃料和动力 |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90 | 100% | 0 | 0 | 0 | 0 |
小计 | 90 | 100% | 0 | 0 | 0 | 0 | |
向关联人销售设备 |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250 | 20% | 0 | 0 | 0 | 0 |
小计 | 250 | 20% | 0 | 0 | 0 | 0 | |
向关联人提供房租服务 |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60 | 72% | 0 | 0 | 0 | 0 |
小计 | 60 | 72% | 0 | 0 | 0 | 0 | |
其他 | 苏州瑞创连接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100% | 0 | 0 | 0 | 0 |
小计 | 100 | 100% | 0 | 0 | 0 | 0 | |
合计 | 500 | - | 0 | 0 | 0 | 0 |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主要依据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风险可控,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公司亦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如下:
2.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2.2
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元。
2.4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2.5
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2.6.1
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6.2
付息方式
(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规定确定。
(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2.7
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可转债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人股东。
2.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8.1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8.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和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
P?=(P?+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P?+A×k)/(1+n+k);
派送现金股利:
P?=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P?-D+A×k)/(1+n+k)
其中:
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9.1
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9.2
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2.11
赎回条款
2.11.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11.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日及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12
回售条款
2.12.1
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
2.11
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
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12.2
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满足附加回售条件后,可以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
2.11
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2.13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A股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2.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现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及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6.1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
)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票;
④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⑥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⑦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
)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16.2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
)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拟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
)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
)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
)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
)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
)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通过书面方式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公司董事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并以监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
1 | 高频高速连接系统改建升级项目 | 66,912.55 | 50,000.00 |
2 | 智慧能源连接系统改建升级项目 | 27,921.21 | 20,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 | 30,000.00 |
合计 | 124,833.76 | 100,000.00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2.18
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2.19
评级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资信评级机构在债券存续期内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
2.20
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工作,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编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四: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科创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编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五: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074号)。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认为该议案保障了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认为股东回报规划切实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十九: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9号——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二十: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议案二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条款进行适当修改、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订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及比例、初始转股价格、转股价格修正、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债券利率、评级安排、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相关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情形外,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的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等因素,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数额的调整、募投项目规模的调整、募集资金存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事宜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适当的调整;
、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
部门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对应中介机构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中的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回售、转股价格的调整等事宜;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调整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变更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如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进行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适当的修订、调整和补充;
、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
、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可转债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内,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根据可转换债券发行方案及相关文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理与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须的、恰当或合适的所有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
、
、
项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届满之日,其余事项有效期为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若在前述期限内,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则有效期限自动延
续至本次发行完成日。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人员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2日
附件一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围绕长期战略目标开展经营管理工作。现将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466.97万元,同比增长55.29%,其中内销营业收入为199,345.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6.79%,外销营业收入为38,597.9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26.95万元,同比增长28.11%。公司营业收入增加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储能、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工业控制、汽车自动驾驶及基站通信领域渗透率进一步提高,销量不断增加,从而带动公司该产业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公司海外墨西哥及美国工厂产能持续爬坡,海外工厂运营能力持续提升,海外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随着公司连接器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人形机器人、低空飞行器、医疗、服务器及数据中心领域新项目等进入试产及量产阶段的项目滚动增多,同时公司也面临着研发持续投入加大、行业竞争加剧、大宗商品涨价、海外子公司产能投入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使得公司净利润增长与销售收入未实现同步增长。
二、董事会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人为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各位董事均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等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位董事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不存在有董事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10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2/8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3/22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议案》 |
4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4/17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7、《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18、《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暨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0、《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23、《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4/24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6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8/21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7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10/24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等方面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全体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董事会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1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29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
2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2/26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9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4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2024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委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努力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2024年度,公司共计对外披露公告98份,其中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及文件94份。公告内容涉及关联交易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部分募投项目延期、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利润分配事宜以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公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 负责人,证券部为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修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合规开展投资者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投资者关系服务水平。公司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或投资者交流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就经营业绩、重大事项等信息进行沟通。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新增投资者联系电话0512-89188770,原分机转接的投资者联系电话照常使用,建立更加便捷的投资者联系沟通渠道。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邮件以及上证e互动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日常互动、交流,以保证广大投资者公平公开的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七)合规培训
2024年,公司积极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与证监局、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合规培训和学习活动。同时,公司及时向董监高传达《科创板监管直通车》服务专刊等;邀请外部律师事务所对董监高进行《新证券法背景下行政处罚解析》系列培训以及最新法规信息和监管案例等培训学习,及时、全面地解读监管执法的现状及动向,加强对证券市场最新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其履职技能和合规知识储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并且每月向董监高更新发布政策及热点资讯,了解资本市场最新政策、法规信息以及行业动态。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落实,增强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董监高的履职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升
董事会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决策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础上,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不断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工作机制,引入长期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董事会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阶段,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发展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以保证公司健康、稳健地发展,实现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12日
附件二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规和章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既对公司董事会实施监督,又对股东权益实施维护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调整情况、资本运作情况、生产经营及市场开发情况、财务管理及成本控制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适时有效的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监督职能,保证了股东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的落实及各事项的合法运作,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稳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监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和2025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全体监事现场出席并参加,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1/10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4/1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4/2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8/21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10/2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情况、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和内控体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勤勉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2、 公司财务工作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体系、定期报告等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规范,内控体系有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4、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5、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 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且能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证了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认真贯彻《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围绕公司经营工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持续加强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强化服务意识,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监督公司落实对股东所作承诺为重点,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5月12日
附件三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41,466.97万元,同比增长55.29%;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26.95万元,同比增长28.11%。
2024年财务决算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230Z010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
我们认为,瑞可达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瑞可达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流动资产 | 301,386.51 | 235,008.85 | 28.24% |
流动负债 | 192,851.77 | 128,817.64 | 49.71% |
总资产 | 432,126.40 | 341,450.60 | 26.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09,539.28 | 194,344.08 | 7.82% |
股本(股) | 15,841.99 | 15,841.99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3.23 | 12.27 | 7.82%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营业总收入 | 241,466.97 | 155,498.30 | 55.29% |
利润总额 | 19,950.90 | 14,431.55 | 38.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526.95 | 13,680.84 | 28.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8% | 7.10% | 增加1.5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 | 0.86 | 2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16.18 | 16,417.15 | -65.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6 | 1.04 | -65.38%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32,126.40万元,较上期末增加90,675.80万元,增长26.56%。
2、 应收账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29,349.96万元,增长48.73%,主要系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应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3、 应收款项融资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6,340.60万元,增长28.30%,主要系采用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4、 预付账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3,492.37万元,增长406.66 %,主要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下降908.00万元,下降55.34%,主要系往来款减少所致。
6、 存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20,257.98万元,增长50.07%,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备货增加所致。
7、 其他流动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1,130.01万,增长50.32%,主要系待抵扣进项税及待认证进项税金额较大所致。
8、 固定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17,319.36万,增长29.96 %,主要系泰州电池连接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二期转固金额较大所致。
9、 在建工程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9,724.79万,增长48.44 %,主要系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投入金额较大所致。
10、 长期待摊费用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增加754.27万,增长75.78%,主要系子公司艾立可及瑞博恩新增装修所致。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末较2023年末同比减少1,859.96万元,下降
75.01%,主要系预付的设备采购款减少所致。
12、 短期借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2,595.73万元,增加37.02%,主要系公司因业务需求,向银行借入资金增加所致。
13、 交易性金融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80.11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本年新增与银行签署的外汇掉期所致。
14、 应付票据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5,511.90万元,增长23.07%,主要系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
15、 应付账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38,519.56万元,增长65.48%,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采购应付款增加所致。
16、 合同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下降1,880.98万元,下降33.82%,主要系子公司美国瑞可达能源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17、 应交税费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445.09万元, 增长38.4%,主要系收入规模扩大,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增加所致。
18、 其他应付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703.79万元, 增长109.6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押金增加所致。
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7,386.98万元,增长
564.15%,主要系将于2025年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较大所致。
20、 其他流动负债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65.72万元, 增长44.01%,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1、 长期借款2024年末较2023年末增加11,727.72万元,增长484.83%,主要系公司因业务需求,向银行借入资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股本 | 15,841.99 | 15,841.99 | 0.00% |
资本公积 | 114,747.82 | 114,699.79 | 0.04% |
盈余公积 | 6,256.71 | 5,387.49 | 16.13% |
未分配利润 | 76,756.22 | 61,673.64 | 24.46% |
股东权益合计 | 213,174.67 | 197,415.29 | 7.98% |
1、 盈余公积余额同比增加869.22万元,增幅为16.13%,系按本期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 未分配利润余额同比增加15,082.58万元,增幅为24.46%,主要系经营积累。
3、 股东权益合计余额同比增加15,759.38万元,增幅为7.98%。
(三)经营情况
1、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增长55.29%、2024年度营业成本较2023年度增长61.40%,主要系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2、2024年度税金及附加较2023年度增长30.58%,主要系子公司四川瑞可达房屋建筑物转固金额较大,相应计提房产税增加所致。
3、2024年度管理费用较2023年度增长34.81%,主要系人员增加,相应的职工薪酬增加,以及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所致。
4、2024年度财务费用较2023年度大幅增长,主要系利息净支出增加和汇兑净收益减少所致。
5、2024年度其他收益较2023年度增长130.08%,主要系收到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进项税加计扣除金额较大所致。
6、2024年度投资收益较2023年度下降70.77%,主要系购买的理财产品减少,相应产生的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7、2024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2023年度大幅下降,主要系本年外汇掉期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8、2024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较2023年度变动较大,主要系应收客户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较大所致。
9、2024年度资产减值损失较2023年度变动较大,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金额较大所致。
10、2024年度资产处置收益较2023年度下降91.29%,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减少所致。
11、2024年度营业外收入较2023年度下降99.61%,主要系2023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金额较大所致。
12、2024年度营业外支出较2023年度下降85.71%,主要系公司本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金额减少所致。
13、2024年度所得税费用较2023年度增长178.58%,主要系利润总额增加,相应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金额较大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1、公司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5,716.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65.18%。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提升带动原材料等相关采购支出规模增长,同时,为了巩固并提升技术实力,公司较高研发投入等因素导致短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规模大于流入规模所致。
2、公司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7,433.1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
42.90%。主要系2023年募投项目高性能精密连接器产业化项目投入实施及购置设备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3、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26,608.8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43.80%。主要系2024年取得借款增加所致。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同比增减 |
流动比率 | 1.56 | 1.82 | -14.29% |
速动比率 | 1.23 | 1.5 | -18.00% |
资产负债率 | 50.67% | 42.18% | 增加8.49个百分点 |
各项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均处于合理水平。
2、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同比增减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2.93 | 2.28 | 28.51% |
存货周转率 | 3.50 | 2.86 | 22.38% |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资产周转指标均处于合理水平,公司营运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附件四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需求和业务拓展计划,在公司的预算基础上,按合并报表的要求,依据2025年瑞可达预算的产销计划进行编制。本预算报告的编制基础是:假设公司拟定的销售预算能按时按计划完成。
本预算报告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金融危机、市场开拓、销售价格、汇率等因素对预算期的影响。本预算报告包括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2025年度销售的产品涉及的市场无重大变动;
5、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不会有重大变化;
6、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运作不会受诸如交通、电信、水电和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和成本中客观因素的巨大变动而产生的不利影响;
7、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涉及的信贷利率、税收政策以及外汇市场汇价将在正常范围内波动;
8、公司现行的生产组织结构无重大变化,计划的投资项目能如期完成并投入生产;
9、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预算编制依据
1、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的主要目标
公司预计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5亿元。
2、2025年度期间费用依据2024年度实际支出情况及2025年度业务量的增减变化情况进行预算。
四、利润预算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2024年度实际 | 2025年预算 | 增减率 |
一、营业总收入 | 2,414,669,703.26 | 2,950,000,000.00 | 22.17% |
二、营业总成本 | 2,204,158,219.38 | 2,693,350,000.00 | 22.19% |
其中:营业成本 | 1,880,591,326.71 | 2,315,750,000.00 | 23.14% |
税金及附加 | 9,931,274.48 | 11,800,000.00 | 18.82% |
销售费用 | 44,393,214.46 | 56,050,000.00 | 26.26% |
管理费用 | 116,541,823.69 | 123,900,000.00 | 6.31% |
研发费用 | 147,007,900.85 | 162,250,000.00 | 10.37% |
财务费用 | 5,692,679.19 | 23,600,000.00 | 314.57% |
三、营业利润 | 199,627,054.64 | 259,750,000.00 | 30.12% |
四、利润总额 | 199,509,014.55 | 259,550,000.00 | 30.09% |
减:所得税费用 | 21,626,217.51 | 26,603,875.00 | 23.02% |
五、净利润 | 177,882,797.04 | 232,946,125.00 | 30.95% |
五、确保财务预算完成的措施
1、持续加强内控管理、绩效考核,提升管理效率,降低成本费用;
2、加强应收款项的回收以确保公司运营正常进行;
3、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4、强化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分析、预算执行保证财务指标的实现。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俞雪华先生、周勇先生、林中先生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各位独立董事分别就2024年度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