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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龙微纳: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独立董事王瞻先生、独立董事罗运柏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担任。

2024年5月10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平先生、独立董事闫文付先生、独立董事杨新涛先生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黄平先生担任。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通过决议
2024年2月23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审阅<202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的议案
2024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5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1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2024年8月27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2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4年10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3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审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对立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按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体现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指导内部审计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及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履职,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024年,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修订制定相关内控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沟通2024年,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和内部审计、财务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提高审计效率,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化运行。

(六)聘任公司财务总监和内审负责人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财务总监张景涛女士、内审负责人张岩先生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同意聘任张景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张岩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5日

【本页无正文,为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

黄平

黄平闫文付杨新涛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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