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276公司简称:恒兴新材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感恩同行,创新奋进
尊敬的恒兴新材股东们:
恒兴新材作为世界知名的特种化学品新材料公司之一,
年前从村办企业起步,凭借拼搏精神,一路披荆斩棘,于2023年9月25日在上交所成功上市。上市以来,我们深知资本市场竞争激烈,始终心怀敬畏,感恩市场,保持战略定力,致力于稳健经营。但股海沉浮,暗礁无处不在。我们遗憾的看到,过去的一年多以来,公司的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表现并不理想。作为董事长,我的心情无比沉重,和我们广大的股东们感同身受。我想说的是,股价的波动易受外部因素影响,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没有造成任何影响,我们仍然朝着既定的方向健康发展。我们更多地看到大家对于恒兴新材的坚定信心,将是我们一起砥砺前进的最大动力。
过去的一年,全球经济波谲云诡,市场面临巨大挑战。挑战在于化工行业周期调整,特别是下游农药市场波动,向上传导至公司,使公司净利润较往年下降不少。但挑战中也蕴藏着机遇,国内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市场上对于国产高品质、高性能化学品新材料的渴求,带给公司新产品广阔的成长空间。
凭借全体员工和同仁的齐心协力、创新拼搏,以及股东坚定支持,公司2024年收获颇丰。多款产品高速增长,带动公司产品整体销量达到
6.50万吨,比去年增长30.15%。营业收入创新高,自公司成立以来营业收入首次突破7亿元,同比增长13.37%,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630万元,同比增长10.56%,公司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达1.03亿元。上述来之不易的成绩源于每位恒兴人的付出,更是恒兴新材1+4+N目标战略成果的有力见证(以资本市场为依托,四个生产基地为支撑,多品种多行业内外销协同发展)。
我代表董事会,向股东们致以诚挚感谢,是你们让我们在风雨前行中有依靠、有底气!
产品创新:以创新为刃,破市场之局
我们深知创新是立足市场竞争的关键,加速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进程,取得了显著的创新成果。公司成功推出多款高品质、高附加值的新产品如绿色饲料添
加剂中的丁酸甘油酯系列,丰富了产品矩阵,提升了整体抗风险能力。在新材料领域,研发的新型高档有机溶剂,凭借卓越性能,成功应用于重大航空装备等高精尖领域,打破国外垄断。这让全体恒兴人深感自豪,也是全体股东的荣耀。我们秉持“以市场为导向,狠抓科技领先”的质量方针,不断追求“创新臻善”,在高纯电子级丙酸酯类产品的研发中,通过“精研臻善”的工艺优化和创新生产流程,将产品良率提升至国际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产品的市场领先地位,助力新能源电池性能提升。市场开拓:以客户为本,拓市场之路2024年,公司市场开拓成效显著,国际国内市场齐头并进,与多家知名企业如巴斯夫、奇华顿、芬美意、新宙邦、国泰集团、先达农化、华阳集团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大幅提升。在动物营养领域,经过严格评审,与国际知名企业赢创集团达成全球战略合作,共同推出SPEOCARE品牌,提升双方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融入度,也极大拓宽了我们在动物营养领域的发展空间。公司通过积极参加业内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展会、通过讲座、论坛、线上线下推广等方式,不断提升品牌国际国内影响力。2024年公司直接及通过贸易商间接出口海外的销售额同比增长在18%以上,产品远销欧盟、东盟、日韩、中东等地。此外,公司的一款溶剂产品凭借比肩国际同行的卓越性能,成功获得波音公司供应商资格,并已为其提供部分产品,这标志着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实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得到了国际巨头认可,彰显了我们在“构建两个高端平台”战略中的显著成果。
运营管理:以效率为基,筑发展之台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流程,加强成本控制,提升运营效率。连云港、山东基地先后完成智能化改造,生产效率提升30%,产品质量更加稳定可靠。在供应链领域,我们“狠抓优化管理”,与全球50强化工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优化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在人力资源方面,公司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吸引了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入。通过丰富的培训机会和清晰的职业发展规划,助力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每一位新加入的同事,都为公司发展带来了新的活力,是我们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支撑。
企业责任:双心承诺,使命在肩我们不忘初心,始终传承和发扬中港精神,坚守中港特色的“爱厂、实干、创新”的艰苦创业发展之路。在创造企业价值的同时,我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福利保障,让每一位恒兴人在这里都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真正做到“让员工安心”。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并持续分红为股东创造更加丰厚的回报,切实履行“让股民放心”的承诺。
未来展望:创新奋进,共铸辉煌展望2025年,公司将继续秉承“创新驱动、客户至上”的理念,围绕产品创新、市场拓展、国产替代、运营管理等关键领域持续发力。我们将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前沿领域;深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新客户、新市场;优化内部流程,加强成本控制,提升运营效率。我们将继续聚焦“两个战略目标”,一是巩固公司在碳基精细化学品领域的领先地位,拓展高碳类产品,做好强链、固链、补链工作,二是加快在新材料领域的布局,尤其是传统上严重依赖美国进口的产品,聚焦国产替代。在发展路径上,我们将坚持“爱厂、实干、创新”的中港特色发展之路,以“打胜技术攻坚、市场拓展、产能升级三大硬仗”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们将以“砥砺深耕,精研臻善”的态度,持续生产出超越客户满意的产品。我们定会不负股东期望,用更好的成绩回报大家的信任,为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最后,期待与各位股东携手同行,见证中国特种化学品新材料品牌在全球舞台的崛起!
董事长:张千2025年4月29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红云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07,649,49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205,477,4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684,67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3.69%。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5,684,679.5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4,691,580.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50,376,260.3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44.54%。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5,684,679.5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3.69%。
如在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8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 50
第六节重要事项 ...... 55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5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5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载有总经理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 |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恒兴新材 | 指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衡兴 | 指 | 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厂区 |
宁夏港兴 | 指 |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厂区 |
连云港中港 | 指 |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厂区 |
中港投资 | 指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6.95%的股权 |
港兴管理 | 指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26%的股权 |
金浦国调基金 | 指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5.78%的股权 |
三川投资 | 指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1.93%的股权 |
苏商投资 | 指 | 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35%的股权 |
千叶管理 | 指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3%的股权 |
伊士曼 | 指 | 美国伊士曼化工公司(EastmanChemicalCompany) |
巴斯夫 | 指 | 巴斯夫股份公司(BASFSE) |
欧季亚 | 指 | 德国欧季亚公司(OQChemicals) |
柏斯托 | 指 | 瑞典柏斯托公司(Perstorp) |
贝斯美 | 指 |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机酮 | 指 | 羰基与两个烃基相连的化合物 |
有机酸 | 指 | 一种含有羧基的酸性有机化合物 |
有机酯 | 指 | 醇与羧酸或无机含氧酸发生酯化反应生成的产物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容诚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恒兴新材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HengxingNewMaterialTechnology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不适用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恒秀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叶 | 吴叶 |
联系地址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电话 | 0510-87865006 | 0510-87865006 |
传真 | 无 | 无 |
电子信箱 | JSHX001@zhgchem.com | JSHX001@zhgchem.com |
三、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4200 |
公司网址 | www.zhgchem.com |
电子信箱 | JSHX001@zhgchem.com |
四、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e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恒兴新材 | 603276 | 不适用 |
六、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与绿洲西路交口置地广场A座27-30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宛云龙、钱玮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 | |
签字的保荐代表 | 夏静波、田昕 |
人姓名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9月25日-2025年12月31日 |
七、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730,277,696.65 | 644,127,398.63 | 13.37 | 677,154,162.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55.36 | 93,278,733.8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2,594,053.33 | 74,592,456.38 | -69.71 | 92,826,42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98,736.75 | 32,832,187.62 | 10.56 | 186,835,616.62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38,277,995.68 | 1,758,999,535.59 | -1.18 | 773,552,453.50 |
总资产 | 1,826,810,509.33 | 1,880,816,443.76 | -2.87 | 1,021,784,521.58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6 | -63.04 | 0.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6 | -63.04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44 | -75.00 | 0.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 | 7.51 | 减少5.51个百分点 | 12.8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9 | 7.17 | 减少5.88个百分点 | 12.7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5.36%、69.7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所属的下游农药行业存在周期性调整、市场竞争激烈,所属农药行业的主要产品毛利贡献下降,同时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成本较上期增加,加之子公司宁夏港兴投产后的新产品处于市场开拓阶段、产能利用率有待提升。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63.04%、75.00%,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53,837,088.72 | 202,932,524.10 | 208,044,037.86 | 165,464,045.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90,012.84 | 15,041,887.98 | 2,704,464.52 | 316,995.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245,018.37 | 11,225,468.66 | 101,999.39 | -1,978,433.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343,007.23 | 14,767,645.97 | -2,439,627.48 | 40,313,725.4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3.20 | 77,168.00 | -470,005.6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6,353.34 | 400,643.00 | 2,245,045.0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 13,432,430.26 | 4,046,881.82 | -1,198,572.43 |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163.14 | -511,301.29 | -63,437.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5,106.97 | 140,801.7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67,495.81 | 651,864.29 | 201,526.1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259,307.85 | 3,486,634.21 | 452,305.14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6,522,124.43 | 538,974,364.54 | -17,547,759.89 | 13,432,430.26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92,916.44 | 78,196,266.92 | 1,603,350.4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
合计 | 633,115,040.87 | 632,670,631.46 | -444,409.41 | 13,432,430.26 |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成为一家具有规模化高端产品生产能力的世界知名特种化学品公司这一长期计划,在碳基化学品主业领域持续推进产品系列化、生产一体化、业务绿色化、技术高端化,丰富产品结构,打造特色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稳步提升产销量,逐步实现新的收入增长点
2024年,化工行业仍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特别是公司下游的农药行业面临行业需求调整、产品价格低迷的持续性影响,降低了公司绿色农药中间体产品的盈利空间。面对挑战,公司利用新建产能、新技术、新工艺,充分调整产品布局,扩大公司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推出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公司的总产量和销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提升:在生产方面,宁夏港兴一期工程实现投产,公司总产量实现8.6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2.79%;在销售方面,公司销售产品数量达到6.5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0.15%。2023年、2024年,公司的产量分别较上年增长
18.47%、32.79%,销量分别较上年增长20.42%、30.15%,公司的产、销量再次迈上新台阶。
公司几大新产品实现了销售市场的快速发力,乙二醇二醋酸酯、三丁酸甘油酯、三丁酸甘油酯粉剂、2-甲基丁酸乙酯等酯类新产品实现放量增长,有机酯大类产品2024年整体实现收入31,151.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9%。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等应用领域形成了重要的收入增长点,销售收入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76%、52%。
(二)扎实稳健推进安全环保工作
公司始终将安全环保视为公司发展的基石,将安全环保工作置于企业发展战略的核心位置,秉持对员工、社会和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安全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事前预防”,管住动态风险,不断巩固与夯实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科学谋划、精心筹备,深入开展主要负责人“五个一”活动,同时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内部会议,解决一批安全生产优化问题。通过这些持续有效的活动,确保了安全工作的高效推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零重大安全事故的优异成绩。
在环保方面,公司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措施,加大环保设备投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公司的各项环保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并致力于不断提升公司的环保绩效,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和环境创造更大的价值。报告期内公司零环境污染事故,子公司山东衡兴已被列入2024年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
(三)持续提高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公司持续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思路,提高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首先,公司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发展公司的自主创新力量,构建更加完善的研发平台。公司以“固链、补链、强链”为原则,围绕现有产品的生产瓶颈问题和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做好工艺技术提升,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实现绿色、高效、安全生产。2024年,公司开展了10余项自主研发项目,并在电子化学品、高端环保型溶剂、香精香料、绿色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医药中间体等方面成功开拓了新的产品技术储备,为公司做精做强、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
同时,公司积极关注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积极与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山东大学、江南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了近10项合作研发项目,
关注绿色合成技术、分离技术、加氢技术等关键技术问题的突破,助力连云港、山东及宁夏厂区的生产工艺持续优化、规划项目稳步建设推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属于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行业(以下统称精细化工行业),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绿色除草剂、锂电池电解液、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香精香料、高档环保溶剂、医药中间体等。
目前,世界精细化学品品种已超过10万种,产品多样化、工艺清洁化、高性能化、系列化、专用化是精细化工的重要标志。精细化工行业的附加值高、需求增速快,是石化化工行业稳增长、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支撑。根据《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解读,近年来我国精细化工产业迅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增长,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9万亿元,生产产品超过3万种,农药、染料、涂料、颜料、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产量世界第一。
为推动行业发展,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指出原材料工业的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供给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发展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效应凸显”、“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的具体目标,强调到2035年,成为世界重要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高地,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世界先进,产业体系安全自主可控。
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发布《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提出总体目标。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攻克一批关键产品,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突破一批绿色化、安全化、智能化关键技术,能效水平显著提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大幅降低,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培育5家以上创新引领和协同集成能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培育5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创建20家以上以精细化工为主导、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化工园区,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上下游企业协同的创新发展体系。
在“双碳”目标、国产替代、消费升级的三重驱动下,我国精细化工行业正逐步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此外,依托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生产成本优势,全球精细化工产业逐步转移至国内,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精细化工行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国际合作机会日益增多,行业呈现以高端精细化工产品为特色、新材料新能源等产业集聚发展的态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采购大宗化学品作为原料,立足自身产品链布局,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和销售附加值高、下游市场空间大的特色精细化学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生产规模领先、产品种类丰富,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特种化学品生产企业,产品从成分大类划分,覆盖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酸酐、脂肪酸盐类等。
公司产品布局围绕一体化、系列化展开,发挥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链成本优势,在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酯系列、丁酸乙酯、异丁酸和正戊酸等产品的基础上,延伸丁酸甘油酯系列、乙二醇二醋酸酯、2-甲基丁酸乙酯、2-戊酮、苯丙酮、正丁酸、酸酐系列、脂肪酸盐等产品,共同带动2024年主营业务产品销量较上年实现30%以上的增长。
从应用领域分,公司产品可分为绿色除草剂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香精香料、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医药中间体、其他重要的多用途化学中间品等。
1、绿色除草剂中间体:主要包括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3-戊酮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二甲戊灵,甲基异丙基酮主要用于生产高效、低毒的除草剂咪草烟。
2、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主要为高纯电子级丙酸酯系列类产品。
3、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丁酸甘油酯系列、脂肪酸盐系列、2-甲基丁酸乙酯、醋酸异戊酯等。公司产品在维持动物肠道健康、替代抗生素添加剂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4、香精香料:主要包括丁酸乙酯。
5、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主要包括乙二醇二醋酸酯、丙酮缩甘油、2-庚酮等。
6、医药中间体:主要包括正戊酸、2-戊酮、苯丙酮等。
7、其他重要的多用途化学中间品:主要包括丁酸系列、酸酐系列、正戊醛等。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及上下游发展情况、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公司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成熟稳定的经营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丙酸、异丁醛、正丁醛、醋酸、戊醛、乙二醇、甘油、乙醇、正丙醇等,辅助材料包括催化剂、包装物及各类辅料等。
公司采购部结合生产计划和实际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通过向主要供应商询价、比价并综合考虑交期等因素后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定具体厂商,在编制采购申请单并经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根据采购合同进行备货、检测、送货,公司收到产品后完成检测、验收等程序后完成原材料的入库。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通过国内供应商进行采购,采取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相结合的方式,付款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或银行汇款。部分原材料从国外采购,付款形式主要为信用证。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产销结合”的生产模式。销售部根据销售需求编制产品备货通知单,下发给生产部和仓库。生产部制定生产计划,并向采购部出具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向仓库领用原料并组织生产,同时随着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会根据库存能力、原材料波动周期、市场供需情况以及市场销售预期进行适量的备货。生产部对产品生产过程与成品入库的产品质量进行全程管理,安环部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安全与环保的控制。多部门共同协作确保按客户要求及时供货。
3、销售模式
(1)公司销售对象为生产厂商及贸易商。公司向生产厂商和贸易商销售产品均采用买断式的销售模式。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产品交付并经验收无误后,公司销售义务履行完毕,客户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生产厂商重视产品品质的稳定性和供应的持续性,需求具有集中性、持续性。贸易商客户基本在接到其下游客户的订单或采购意向后向公司进行采购,贸易商能够对分布分散、规模较小、账期较长的国内外客户形成覆盖,起到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和市场影响力、缓冲经营风险、降低销售费用的作用。贸易商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后自行完成产品的最终销售、货款回收并负责售后维护。
(2)公司的销售区域以内销为主,持续拓展国外市场。内销模式下,销售业务员与意向客户接洽、沟通主要交易要素、起草合同,待合同通过管理层审核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可由客户自行提货或公司委托运输。外销模式下,公司外贸人员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网络会议、外商访问等方式与客户进行询价报价以及商业合作模式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会签署书面销售合同,约定采购品种、价格、数量、特定质量指标、到货时间、货款结算方式等要素。
4、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自主创新为主,同时积极与高校研究院等开展深入合作。公司持续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推进基础创新、应用创新。
(三)公司的业务和产品符合产业政策鼓励方向
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
公司的业务及产品契合相关产业政策提出的化工行业向绿色制造、高端化、差异化、系列化方向发展,主要产品包含环境友好型农药中间体、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香精香料、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医药中间体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政策的鼓励发展方向。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一体化和系列化生产优势
公司是国内目前酸酮酯领域一体化和系列化较为完整的企业。本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延续了一体化和系列化发展战略,依托该优势,多项产品实现了快速增长,如丁酸甘油酯系列、丁酸乙酯等等。
(二)技术研发优势
依托各级研发创新平台和专业高效的研发队伍,公司一直致力于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研究,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如酸酸法脂肪酮和芳香酮成套技术、醇一步法酯类合成技术、连续化酸类和酯类合成技术和丙酮缩甘油及其醋酸酯合成技术等,同时以“固链、补链、强链”为原则,研究开发了酮醛缩合技术、多碳醛合成技术、基于生物基天然产品的合成技术以及特种二元醇合成技术等技术,未来将陆续实现产业化。
(三)市场与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在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酯系列、丁酸乙酯、异丁酸等产品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实现相关产品规模化生产的供应商之一。公司凭借出众的产品质量、技术水平、服务水平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美誉度。凭借着与行业中主要参与者良好的合作关系和公司较高的品牌形象,公司的酸酐类、甘油酯类、乙二醇二醋酸酯、苯丙酮和丙酮缩甘油等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2-戊酮已得到波音公司认可,成为其推荐生产商,丁酸甘油酯系列已与欧洲最大的饲料添加剂企业德国赢创达成战略合作,共同推动替抗产品的研发及销售。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2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5.34万元,同比下降55.36%;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82,681.05万元,同比下降
2.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3,827.80万元,同比下降1.18%。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30,277,696.65 | 644,127,398.63 | 13.37 |
营业成本 | 630,101,456.65 | 489,005,908.90 | 28.85 |
销售费用 | 5,244,851.97 | 4,860,468.69 | 7.91 |
管理费用 | 40,215,238.00 | 35,177,061.05 | 14.32 |
财务费用 | -4,209,659.13 | -29,144.75 | -14,343.97 |
研发费用 | 28,666,368.69 | 19,011,149.75 | 50.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98,736.75 | 32,832,187.62 | 10.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72,248.72 | -623,296,451.86 | 83.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51,967.05 | 812,332,061.41 | -104.6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13.37%,主要系有机酯类产品在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等下游领域的销售规模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28.85%,主要系公司的产品销量增加,同时随着部分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子公司宁夏港兴投产,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固定制造费用增加。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长7.91%,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以及为开拓市场业务招待费增加。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管理费用较上年增长14.32%,主要系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财务费用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系利息净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50.79%,主要系公司研发项目增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10.56%,主要系本期公司销售产品收回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
83.50%,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的净支出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下降
104.61%,主要系2023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本期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2024年公司分配现金股利的现金流出增加。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3,027.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37%,主要系公司本期产品销售数量增加;营业成本63,01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85%,在公司产品销量增长的同时,部分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子公司宁夏港兴投产等使得直接材料成本、固定制造费用增加较多。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716,299,178.93 | 619,236,385.42 | 13.55 | 15.01 | 31.20 | 减少10.6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有机酮 | 184,615,205.72 | 130,495,480.17 | 29.31 | -25.92 | -14.89 | 减少9.16个百分点 |
有机酯 | 311,513,621.19 | 270,563,126.39 | 13.15 | 54.59 | 61.94 | 减少3.94个百分点 |
有机酸 | 144,806,964.31 | 143,107,227.45 | 1.17 | 5.02 | 18.05 | 减少10.91个百分点 |
其他 | 75,363,387.71 | 75,070,551.41 | 0.39 | 120.25 | 147.32 | 减少10.9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内 | 637,657,331.85 | 556,613,672.86 | 12.71 | 19.25 | 35.52 | 减少10.48个百分点 |
境外 | 78,641,847.08 | 62,622,712.56 | 20.37 | -10.74 | 2.22 | 减少10.10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生产厂商 | 341,498,600.56 | 279,356,640.06 | 18.20 | -4.39 | 12.08 | 减少4.99个百分点 |
贸易商 | 374,800,578.37 | 339,879,745.36 | 9.32 | 41.10 | 53.28 | 减少21.1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2024年,有机酮类产品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25.92%、营业成本较上年减少14.89%,主要系从应用领域看,其主要为高效绿色除草剂中间体产品,全球农药市场仍处于周期性调整阶段、产品价格低迷的情况,同时又受行业新增供给、市场竞争加剧的因素影响,有机酮类产品的销售规模进一步缩减。
2024年有机酯类产品、其他类产品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54.59%、120.25%,营业成本较上年分别增长61.94%、147.32%,其销售的产品主要包括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等,上述产品的下游市场逐步开拓,2024年的销售数量实现快速提升,带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增加。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中境内销售收入较上年增长19.25%、营业成本较上年增长35.52%,主要系有机酯类、其他类产品的销售量增加。公司充分借助贸易商客户的下游销售网络,快速增进新型有机酯类等产品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本年向贸易商销售的收入规模较上年增长超1亿元。本年度,公司直接和通过贸易商间接销往海外的产品收入合计达到2.94亿元,增幅超过18%。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有机酮类 | 吨 | 14,500.53 | 9,934.97 | 3,523.98 | 3.15 | -15.75 | 1.20 |
有机酯类 | 吨 | 31,871.20 | 32,096.84 | 2,951.22 | 56.03 | 66.09 | 4.09 |
有机酸类 | 吨 | 31,561.64 | 15,349.84 | 2,229.14 | 17.70 | 4.47 | -35.72 |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4年,公司有机酯类产品的生产量比上年增长56.03%,销售量比上年增长66.09%,主要系公司的酯类新产品的产销量整体增长明显。
2024年,公司有机酸类产品的库存量较上年末减少35.72%,系公司充分发挥一体化生产优势,有机酸类产品除对外销售外,用于生产下游有机酯类、有机酮类产品的数量也快速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原材料价格走势、原材料及库存产品的储存情况、市场需求变动情况统筹安排公司的生产、采购及销售,公司产品的生产量、销售量和库存量的保持合理的变动趋势。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直接材料 | 457,817,181.58 | 73.93 | 339,006,491.22 | 71.83 | 35.05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直接人工 | 13,844,907.76 | 2.24 | 11,426,868.77 | 2.42 | 21.16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制造费用 | 119,260,870.16 | 19.26 | 100,824,985.35 | 21.36 | 18.29 | |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运输及包装费用 | 28,313,425.92 | 4.57 | 20,730,567.21 | 4.39 | 36.58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有机酮类 | 直接材料 | 100,147,119.33 | 16.17 | 118,683,609.56 | 25.15 | -15.62 | |
有机酮类 | 直接人工 | 2,915,254.51 | 0.47 | 3,788,822.60 | 0.80 | -23.06 | |
有机酮类 | 制造费用 | 20,584,766.69 | 3.32 | 24,329,213.15 | 5.15 | -15.39 | |
有机酮类 | 运输及包装费用 | 6,848,339.64 | 1.11 | 6,529,143.31 | 1.38 | 4.89 | |
有机酯类 | 直接材料 | 190,722,513.70 | 30.80 | 109,876,834.91 | 23.28 | 73.58 | |
有机酯类 | 直接人工 | 5,483,655.76 | 0.89 | 3,994,658.51 | 0.85 | 37.27 | |
有机酯类 | 制造费用 | 60,014,617.84 | 9.69 | 43,883,554.92 | 9.30 | 36.76 | |
有机酯类 | 运输及包装费用 | 14,342,339.09 | 2.32 | 9,321,277.98 | 1.97 | 53.87 | |
有机酸类 | 直接材料 | 111,882,764.31 | 18.07 | 93,009,688.06 | 19.71 | 20.29 |
有机酸类 | 直接人工 | 3,034,936.67 | 0.49 | 2,720,505.68 | 0.58 | 11.56 |
有机酸类 | 制造费用 | 23,515,290.42 | 3.80 | 21,531,170.75 | 4.56 | 9.22 |
有机酸类 | 运输及包装费用 | 4,674,236.05 | 0.75 | 3,966,467.31 | 0.84 | 17.84 |
其他类 | 直接材料 | 55,064,784.24 | 8.89 | 17,436,358.68 | 3.69 | 215.80 |
其他类 | 直接人工 | 2,411,060.82 | 0.39 | 922,881.97 | 0.20 | 161.25 |
其他类 | 制造费用 | 15,146,195.21 | 2.45 | 11,081,046.53 | 2.35 | 36.69 |
其他类 | 运输及包装费用 | 2,448,511.14 | 0.40 | 913,678.61 | 0.19 | 167.9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上述成本情况为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情况,未包含其他业务成本部分。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487.6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6.6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7,066.8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6.5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0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费用
√适用□不适用
详见本节之“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内容。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28,666,368.69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28,666,368.6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9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55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3.0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3 |
本科 | 14 |
专科 | 19 |
高中及以下 | 17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6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8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9 |
60岁及以上 | 4 |
(3).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相关内容。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94,176,202.59 | 10.63 | 310,800,959.09 | 16.52 | -37.52 | 主要系公司上期末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的募集资金增加,本期内公司支付现金股利等金额增加,使得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下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8,974,364.54 | 29.50 | 556,522,124.43 | 29.59 | -3.15 | |
应收账款 | 54,248,472.30 | 2.97 | 44,301,676.66 | 2.36 | 22.45 | |
应收款项融资 | 78,196,266.92 | 4.28 | 76,592,916.44 | 4.07 | 2.09 | |
预付款项 | 25,229,767.94 | 1.38 | 17,875,740.61 | 0.95 | 41.14 | 主要系本期公司的产销量增加,预付货款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1,733,185.06 | 0.09 | 9,424,875.05 | 0.50 | -81.61 | 主要系子公司应收土地保证金减少 |
存货 | 167,198,172.21 | 9.15 | 148,225,628.63 | 7.88 | 12.80 | |
其他流动资产 | 7,487,864.97 | 0.41 | 21,202,260.11 | 1.13 | -64.68 | 主要系本期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500,000.00 | 0.85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 | ||
固定资产 | 563,133,156.58 | 30.83 | 464,610,311.04 | 24.70 | 21.21 | |
在建工程 | 75,993,004.96 | 4.16 | 147,809,260.44 | 7.86 | -48.59 | 主要系本期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一期工程完工转固 |
使用权资产 | 59,822.40 | 0.00 | 93,600.00 | 0.00 | -36.09 | 系本期租赁房产的折旧金额增加所致 |
无形资产 | 73,705,755.99 | 4.03 | 72,330,585.87 | 3.85 | 1.90 | |
长期待摊费用 | 322,851.08 | 0.02 | 368,972.72 | 0.02 | -12.5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66,202.20 | 0.31 | 5,704,072.69 | 0.30 | -0.6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185,419.59 | 1.38 | 4,953,459.98 | 0.26 | 408.44 | 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款等长期资产款增加 |
短期借款 | 18,517,712.50 | 1.01 | 不适用 | 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 | ||
应付票据 | 11,306,936.84 | 0.62 | 39,912,232.36 | 2.12 | -71.67 | 主要系本期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 |
应付账款 | 17,804,612.52 | 0.97 | 29,318,142.23 | 1.56 | -39.27 | 主要系本期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 |
合同负债 | 4,803,670.69 | 0.26 | 5,080,999.87 | 0.27 | -5.46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55,550.87 | 0.30 | 5,183,475.80 | 0.28 | 5.25 | |
应交税费 | 3,114,759.89 | 0.17 | 13,563,972.74 | 0.72 | -77.04 | 主要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57,140.76 | 0.00 | 56,329.12 | 0.00 | 1.44 | |
其他流动负债 | 462,784.31 | 0.03 | 597,550.60 | 0.03 | -22.55 | |
递延收益 | 27,009,345.27 | 1.48 | 28,104,205.45 | 1.49 | -3.90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1,862,593.80 | 1,862,593.80 | 保证金及久悬户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久悬户冻结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43,209.55 | 10,143,209.55 | 质押 | 开立银承质押担保 |
合计 | 12,005,803.35 | 12,005,803.35 |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详见下文。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不适用
精细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经济总量大、产业链条长、产品种类多、关联覆盖广,关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绿色低碳发展、民生福祉改善。
为推动行业发展,国务院及有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行业发展建立了优良的政策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扩大轻工、纺织等优质产品供给,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指出原材料工业的发展目标为,到2025年,原材料工业保障和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增加值增速保持合理水平,在制造业中比重基本稳定;新材料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供给高端化水平不断提高”、“结构合理化水平持续改善”、“发展绿色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效应凸显”、“体系安全化基础更加扎实”的具体目标,强调到2035年,成为世界重要原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应用高地,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全面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世界先进,产业体系安全自主可控。
同时,我国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等目标承诺,预计国家和地方碳达峰行动方案将逐步推出。上述政策不仅给传统化工产业带来了挑战,也给精细化工行业带来了更大的市场机遇,将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淘汰低端、落后产能,支持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的优质化工项目落地,提高先进基础材料高端产品的供给水平,有利于化工产业的有序竞争和高质量健康发展。
(2).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产品与生产
(1).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相关内容。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有机酮类 | 精细化工 | 丙酸、醋酸、异丁醛等 | 环保型农药、医药、染料 | 原料价格波动、市场供给情况 |
有机酯类 | 精细化工 | 丙酸、乙醇、正丙醇、丁酸、甘油、醋酸、乙二醇 | 新能源锂电池电解液、绿色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香精香料、环保型高档有机溶剂 | 原料价格波动、市场供给情况 |
有机酸类 | 精细化工 | 异丁醛、正丁醛、 | 医药、环保型高档 | 原料价格波动、市 |
戊醛 | 有机溶剂 | 场供给情况 |
(3).研发创新
√适用□不适用
①平台建设依托公司三个研发中心和各级研发创新平台,以及专业高效的研发队伍,公司积极与高校研究院等开展深入合作,逐步建成了分离技术合作研发平台、加氢技术合作研发平台以及绿色合成技术合作研发平台。子公司山东衡兴与山东大学建立的山大-衡兴绿色合成技术联合实验室关注绿色有机合成技术的研发创新。
公司持续打造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与产学研合作,打通企业技术需求与高校科技人才的对接通道,促进行业关键技术问题、提高相关科研成果转化率,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实现产业创新和产业化发展的互促式发展。
②基础创新
公司积极开展多项基础研究工作,如甲基丁酸乙酯异构体的高效分离技术研究,乙二醇和1,2-丁二醇分离技术研究,高纯度单丁酸甘油酯合成及分离技术研究以及多项缩合和加氢技术研究。
③应用创新
应用创新始终是公司自主研发创新的重点,这也使得公司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能力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和投入,公司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套技术,如酸酸法脂肪酮和芳香酮成套技术、醇一步法酯类合成技术、连续化酸类和酯类合成技术和丙酮缩甘油及其醋酸酯合成技术等。
多碳醛合成技术和基于生物基天然产品的合成技术目前开始进入工程设计阶段,未来将逐步实现产业化。
④持续提升产品研发与技术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公司将持续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思路,提高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公司通过不断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发展公司的自主创新力量,构建更加完善的研发平台。公司以“固链、补链、强链”为原则,围绕现有产品的生产瓶颈问题和产业链上下游产品,做好工艺技术提升,研发新产品、新工艺和新装备,实现绿色、高效、安全生产。去年至今,公司累计成功开发了10多项新产品,并在电子化学品、高端环保型溶剂、绿色食品和饲料添加剂等方面成功开拓了新的产品技术设备,为公司做精做强、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技术支撑。
同时,公司积极关注和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积极与多家国内著名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潜心多学科融合的基础研究,促进绿色合成技术、分离技术、加氢技术等关键技术问题的突破,提高相关科研成果的工程转化,实现现有生产工艺持续优化、规划项目稳步建设推进。
(4).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不适用
①有机酮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
有机酮产品主要生产原料为酸类和工艺水。将酸类和工艺水按配料比混合后,经计量、预热,再连续进入装有催化剂的合成反应器反应,常压高温下反应。反应产物经冷却进入油水分离器静置分层,油层进入分馏塔分离得到酮类产品,少量残液收集后送资质单位处置。水层经有机物回收塔回收其中有机物后,废水进行污水处理。
②有机酯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有机酯类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酸类、醇类。酸类、醇类按配料比混合后,于酯化反应塔内的常压高温环境中,在催化剂的帮助下反应生成酯类和水。反应产物经冷却进入油水分离器静置分层,油层进入分馏塔分离得到有机酯类产品,少量残液收集后送资质单位处置。水层经有机物回收塔分离回收其中的有机物后,废水送污水处理;废气采用RTO焚烧进行处理后排空。
③有机酸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有机酸类产品主要生产原料为醛类,使用氧气等作为辅助原料,在常压和低温下进行醛氧化反应,氧化产物送入分馏塔分离精制得到成品,未反应醛类返回氧化反应器重新反应,精馏残渣收集后送资质单位处置。
(5).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宜兴厂区 | 26,200吨/年 | 43.72 | 无 | ||
连云港厂区 | 63,413吨/年 | 34.14 | 通过技改项目新增3,992吨/年 | ||
山东厂区 | 270,500吨/年 | 26.52 | 84,500吨/年 | 1,510.55 | |
宁夏厂区 | 90,000吨/年 | 14.32 | 46,850吨/年 | 932.35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宁夏港兴一期工程实现投产。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原材料采购
(1).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丙酸 | 比价采购 | 电汇/承兑汇票 | 6.80 | 13,440.35 | 14,458.59 |
正丁醛 | 比价采购 | 电汇 | -3.46 | 16,093.55 | 15,798.72 |
异丁醛 | 比价采购 | 电汇 | 10.03 | 8,411.89 | 8,205.00 |
醋酸 | 比价采购 | 电汇 | -3.03 | 20,475.19 | 20,030.97 |
混合戊醛 | 比价采购 | 电汇 | 17.20 | 4,422.86 | 4,367.23 |
公司营业成本受公司原材料价格变化的影响较大。
(2).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蒸汽 | 直接采购 | 电汇 | -3.34 | 16.15万吨 | 16.15万吨 |
天然气 | 直接采购 | 电汇 | -10.47 | 366.31万立方 | 366.31万立方 |
电 | 直接采购 | 电汇 | -16.73 | 1,728.20万千瓦时 | 1,728.20万千瓦时 |
公司营业成本受能源价格变化的影响。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产品销售情况
(1).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生产厂商 | 341,498,600.56 | -4.39 |
贸易商 | 374,800,578.37 | 41.10 |
2024年,公司向贸易商销售的收入较上年增长41.10%,主要系公司进一步优化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利用贸易商客较为广泛的销售网络布局向市场销售公司新放量产品,提升公司生产产品的客户范围和市场知名度。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环保与安全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6,522,124.43 | -266,373.35 | 1,736,718,613.46 | 1,754,000,000.00 | 538,974,364.54 |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理财产品 | 556,522,124.43 | -266,373.35 | 1,729,718,613.46 | 1,754,000,000.00 | 531,974,364.54 |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92,916.44 | 1,603,350.48 | 78,196,266.9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
合计 | 633,115,040.87 | -266,373.35 | 1,752,218,613.46 | 1,754,000,000.00 | 1,603,350.48 | 632,670,631.46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公司存在私募基金投资1,550.00万元。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期末总资产 | 期末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本期净利润 |
连云港中港 | 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 6,000.00 | 100.00 | 21,231.87 | 20,176.49 | 22,894.61 | 839.35 |
山东衡兴 | 主要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 5,000.00 | 100.00 | 59,765.01 | 49,530.75 | 36,553.88 | 1,938.72 |
宁夏港兴 | 主要生产和销售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等产品 | 5,000.00 | 100.00 | 18,132.00 | 2,351.79 | 4,660.18 | -2,189.06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将持续向产业供给高端化、结构合理化、发展绿色化、转型数字化、体系安全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优布局、更加绿色、更为安全的产业发展格局。
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客户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生产规模领先、具备国际竞争力、具备较强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创新能力的碳基特种化学品生产企业。在部分核心产品上,如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酯、丁酸酯、正丁酸、异丁酸、正戊酸等,公司是该等产品全球市场的主要供应商,具备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公司的产品按成分划分,主要可以分为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三大品类。
1、有机酮品类产品竞争格局和趋势
除公司外,国内目前尚无大规模化生产的生产厂商,公司有机酮产品主要是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2-戊酮、苯丙酮等。
3-戊酮方面,公司为国内主要生产商,贝斯美的3-戊酮碳五路线生产装置进入生产阶段。国外3-戊酮生产厂商主要为巴斯夫和意大利CaffaroIndustrieS.p.A公司,其中巴斯夫主要为其下游
农药产品进行配套生产,与公司不构成直接竞争关系,意大利CaffaroIndustrieS.p.A公司的3-戊酮在国际上与公司构成直接竞争。
甲基异丙基酮方面,公司是该产品主要供应商,历史上主要竞争对手为美国伊士曼公司,2024年伊士曼已关闭其甲基异丙基酮工厂。公司的甲基异丙基酮凭借优秀的品质、稳定的供应能力和成本优势持续获得了国内主要客户和国际化工巨头巴斯夫的认可。
有机酮类产品的未来趋势主要是向芳香酮和高碳脂肪酮方向发展。
2、有机酯品类产品竞争格局和趋势
公司有机酯类产品主要为丙酸酯系列产品、丁酸乙酯、丁酸甘油酯系列产品、乙二醇二醋酸酯、醋酸异戊酯等。
相关产品在国外目前尚无形成大规模化生产的竞争对手,公司是国内的主要供应商。公司现有酯类产能,相比国内竞争对手具有规模化生产优势,同时公司研发生产同类产品的时间超过10年,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保障了相关产品具有更稳定的品质。
有机酯未来发展趋势是产品更加功能化、高端化,如食品级、电子级、生物基概念等。
3、有机酸品类产品竞争格局和趋势
公司有机酸类产品主要为正丁酸、异丁酸和正戊酸等,公司的产品品质稳定,市场竞争力强。
公司有机酸产品国际主要竞争对手为伊士曼、欧季亚和柏斯托。公司的有机酸类总产能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内唯一的戊酸规模化生产企业,减少了国内市场对进口产品的依赖。
有机酸产品的发展趋势,主要是向高碳酸发展,如异辛酸、庚酸、壬酸等。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是成为一家具有规模化高端产品生产能力的国际知名特种化学品新材料企业,支持国内新质生产力发展!积极参与出海竞争,在世界范围发出中国民族化工企业的声音!利用特色优质精细化学品支持下游新兴产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有价值的福祉!
公司将紧紧围绕主业,推进以下战略:
1、产品系列化。公司围绕现有产品进行横向布局,目前已拥有60余种酮、酯、酸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未来公司将结合自身研发技术优势,不断开发出更多富有竞争力和市场差异化的系列新产品,持续充实产品矩阵,更灵活地应对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
2、生产一体化。公司将向上游和下游进一步拓展。在酮、酯、酸三大品类的基础上,利用恒兴新材、连云港中港、山东衡兴、宁夏港兴四大生产基地,增加酸酐、醚、醇、醛、酰氯、脂肪酸盐、聚酯等品类的规模化产能,并增加分离、粉体、包衣等加工装置,延伸产业链环节,加强产品之间的深加工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连续化、规模化生产降低产品成本,利用规模化供给能力增强市场价格调节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
3、业务绿色化。产品开发上,关注饲料、兽药替抗领域的酸化剂和有机酯产品、食品领域的营养素、绿色高档环保溶剂、日化产品以及生物基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原材料选择上,增加天然、可再生资源的采购。能源使用上,加大绿色能源的布局,使公司的业务持续向绿色化、可再生化的方向发展。
4、技术高端化。依托公司自有研发平台和合作研发平台,将更多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适应下游新兴产业需求的碳基高纯级产品推向市场。在保持碳基产品优势的同时,进一步探索硅基化学品的前沿应用。确保公司核心产品和技术在国内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并逐渐缩小与国际精细化工巨头的技术差距。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1、积极开发国际市场,提高装置产能利用率。长期以来,公司产品以取代进口为主,内销占据较高的份额。未来,公司将积极开发国际市场,实现国内和国际市场双轮驱动,提高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进而实现产能利用率的提升和销售效益的双增长。
2、降本增效,提升产品竞争力。随着能源价格的波动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能源消耗已经成为成套技术先进性的重要衡量指标。未来公司将积极探讨热泵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溴化锂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降低整体能源消耗。另外,在原材料和零配件采购方面,在实现稳定供应情况下,进一步优化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
3、加大技术创新,提升公司发展动力。加大四个生产基地的研发平台建设,促进公司研发技术人才培养、引进和储备,增强核心竞争优势。利用该核心竞争优势,围绕产品系列化和一体化战略思路,积极布局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加快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国内紧缺品种的产业化,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积极推动已有工艺技改升级,提升生产装置安全、环保、节能和自动化水平,逐步实现生产装置的智能化,提高已有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风险。公司产品的生产涉及化学合成过程和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生产、存储、销售的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等不安全因素,不能完全排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设备故障或其他偶发因素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同时化工行业普遍面临生产过程中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的现实,以及潜在的政策管控水平逐级提升的风险。为此公司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水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主要负责人负责机制。加大安全环保投入,积极落实相关宣传教育培训、责任追究、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加强特种作业、重大危险源、检维修和环保设施等的管理,提升装置本质安全、环保水平。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石油化工等化工原材料行业,上述化工原材料所处行业发展成熟,原材料供应充足,其市场价格受供需关系、国际油价等因素影响较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直接材料成本。虽然公司会根据原材料变动幅度并结合市场需求情况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但调整时间存在滞后的可能性。因此若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剧烈变化,且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可能造成公司毛利率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属于外部因素,短期内受供需矛盾影响较大。为此,就关键原料,公司首先考虑与主要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规避供应不稳定的风险。其次,公司针对不同原料的市场信息进行经常性分析,并与供应商、下游客户等保持良好的沟通,对产品价格走势进行判断,为公司采购决策提供建议。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在全球及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化工行业周期性调整尚未结束及国际地缘政治不稳定的大背景下,如公司下游所在行业出现停滞甚至下滑,则可能加剧市场竞争。精细化工行业属于附加值较高的行业,部分产品毛利率较高,虽然公司的产品在技术、资金及安全环保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仍可能吸引行业外部潜在竞争者进入本行业,或吸引本行业竞争者研发、生产公司盈利空间较高的竞品。未来,公司有可能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为此,公司首先依托研发优势,围绕有机酮酸酯领域和系列化、一体化发展思路,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做到生产一代、建设一代、储备一代,增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其次,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使已有产品保持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品牌优势,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原则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系列制度,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为常设决策和管理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战略规划、重大人事任免、薪酬与考核的制度设计、公司风险的控制等。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各自职权。公司有高效运作、富有职业精神的管理团队,各自职、权、利划分明确、分工有序、监督到位,保障了企业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企业长期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坚定的公司治理保障。
(一)股东和股东大会依据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相关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合法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行使自己的权利,保证全体股东的信息对称。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律师现场见证,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与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保了董事会运作的规范和决策的客观、科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的履行职责,正确行使权力。
(四)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并做好信息披露保密工作。
(五)投资者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定,指定专门的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认真听取各方对公司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给董事会,切实保证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内部控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1 | www.sse.com.cn | 2024/5/22 |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5、《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11/13 | www.sse.com.cn | 2024/11/14 | 1、《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2、《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张剑彬 | 董事 | 男 | 72 | 2020/1/6 | 2026/1/5 | 是 | |||||
张千 | 董事长 | 男 | 38 | 2020/1/6 | 2026/1/5 | 5,100,000 | 6,630,000 | 1,530,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66.43 | 否 |
王恒秀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5 | 2020/1/6 | 2026/1/5 | 3,000,000 | 3,900,000 | 900,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68.88 | 否 |
夏志强 | 董事 | 男 | 50 | 2020/1/6 | 2026/1/5 | 否 | |||||
陈秉辉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0/1/6 | 2026/1/5 | 6.00 | 否 | ||||
陆宝莲 | 独立董事 | 女 | 56 | 2023/7/5 | 2026/1/5 | 6.00 | 否 | ||||
鲍旭锋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23/11/13 | 2026/1/5 | 6.00 | 否 | ||||
姚云松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69 | 2023/1/6 | 2026/1/5 | 34.51 | 否 | ||||
陈泽敏 | 监事 | 男 | 38 | 2023/1/6 | 2026/1/5 | 27.11 | 否 | ||||
盛裕明 | 监事 | 男 | 58 | 2023/11/13 | 2026/1/5 | 36.50 | 否 | ||||
顾海平 | 副总经理 | 男 | 38 | 2023/10/27 | 2026/1/5 | 46.18 | 否 | ||||
张翼 | 副总经理 | 女 | 46 | 2021/5/8 | 2026/1/5 | 1,900,000 | 2,470,000 | 570,000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40.60 | 否 |
卢荣群 | 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1/5/8 | 2026/1/5 | 63.50 | 否 |
吴叶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女 | 38 | 2020/1/6 | 2026/1/5 | 41.78 | 否 | ||||
周红云 | 财务总监 | 女 | 53 | 2020/1/6 | 2026/1/5 | 40.75 | 否 | ||||
邵业伟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1/5/8 | 2026/1/5 | 46.58 | 否 | ||||
陈维斌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1/5/8 | 2026/1/5 | 50.54 | 否 | ||||
合计 | 10,000,000 | 13,000,000 | 3,000,000 | 581.36 |
姓名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张剑彬 | 高级经济师,曾任湖父镇城泽小学教师,湖父水泥厂生产部长、供销科长;1994年5月至2008年11月,任中港投资厂长、董事长、经理、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19年4月,任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5月至今,任中港投资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
张千 | 高级工程师,2009年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决策。 |
王恒秀 |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工程师,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后,中港投资总工程师、董事、经理、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研发部负责人、监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负责公司具体经营管理。 |
夏志强 | 曾任上海电力学院工程师,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高级经理,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部副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事业六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4年7月,任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董事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
陈秉辉 | 曾任英国拉夫堡大学化工系博士后,英国伦敦大学国家实验室研究员,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教授、博导、工业催化与能源化工研究所所长、工程与生物工程系主任,现任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能源与化工学院院长;2020年1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陆宝莲 | 曾任职宜兴市石油化工公司财务岗,任宜兴市建设资产经营公司财务岗,任范思特(宜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宜兴市润丰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人,北京华信宏景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负责人;201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华欣智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7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鲍旭锋 | 曾任宜兴市非织造布厂办公室主任,宜兴市非织造布厂厂长助理,宜兴市杰高非织造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宜兴恒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等;2023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
姚云松 | 曾任宜兴市湖父供销社五金商店营业员,宜兴市铜材厂技术设备科长,中港投资生产科长、设备科长;2010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装备部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
陈泽敏 | 曾任溧阳市兴达物流有限公司职员,溧阳市恒昌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溧阳市公安局;2016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人事行政部副经理、监事。 |
盛裕明 | 曾任南京化学工业(集团)公司催化剂厂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汉光集团公司宜兴市诚信化工厂技术科科长、厂长;2012年至今在 |
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安全总监、监事、宁夏港兴监事。 | |
顾海平 | 高级工程师,2010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山东衡兴总经理。 |
张翼 | 曾任湖父幼儿园幼师;2006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 |
卢荣群 | 曾任中港投资总经理助理、监事;2006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连云港中港总经理、宁夏港兴总经理。 |
吴叶 | 2019年4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周红云 | 曾任胜狮货柜工业有限公司财务科科员、财务科长,宜兴金兴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宜兴市铜厂财务经理,江苏高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
邵业伟 | 曾任灵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科科长、安全部部长;2018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副总经理、连云港中港副经理。 |
陈维斌 |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石油吉林分公司化肥厂技术员,中港投资技术副总;2006年1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曾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研发部经理。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剑彬 | 中港投资 | 总经理 | 2019年5月 | |
张剑彬 | 港兴管理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4月 | |
张千 | 千叶管理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10月 | |
张千 | 港兴管理 | 监事 | 2016年4月 | |
王恒秀 | 中港投资 | 执行董事 | 2008年11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张千 | 宜兴市凝翠揽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6年1月 | |
张千 | 宜兴市港恒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6月 | |
张千 | 江苏麦客创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
王恒秀 | 宜兴市港恒商贸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6月 | |
王恒秀 | 广州同欣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2024年2月 |
夏志强 | 上海亿德鑫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月 | |
夏志强 | 上海志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2年10月 | |
夏志强 | 上海善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2年10月 | |
夏志强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年5月 | 2024年7月 |
夏志强 | 渤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0月 | 2024年7月 |
夏志强 |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 | |
夏志强 | 苏州华道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7月 | 2024年7月 |
夏志强 | 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月 | 2024年7月 |
夏志强 | 西人马联合测控(泉州)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6月 | 2024年7月 |
夏志强 | 江苏三联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12月 | 2025年1月 |
陈秉辉 | 厦门椿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2年1月 | |
陈秉辉 | 福建海梵领航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月 | |
陈秉辉 | 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能源与化工学院 | 院长 | 2018年10月 | |
陈秉辉 |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系 | 教授、博导 | 2008年2月 | |
陈秉辉 | 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 | 副主任 | 2010年1月 | |
陈秉辉 | 喆仁(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月 | |
陈秉辉 | 厦门华碳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2月 | |
陈秉辉 | 厦门万木润和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2月 | |
陆宝莲 | 无锡华欣智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11月 | |
陆宝莲 | 无锡瑞景宏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2月 | |
鲍旭锋 | 宜兴市杰高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5年1月 | 2025年1月 |
鲍旭锋 | 宜兴恒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5年1月 | |
鲍旭锋 | 宜兴市东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1月 | |
鲍旭锋 | 江苏合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6月 | |
鲍旭锋 | 无锡市家木整体住宅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9月 | |
鲍旭锋 | 江苏麦客创和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6月 | |
鲍旭锋 | 宜兴鸿锐达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月 | |
鲍旭锋 | 江苏合一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 | |
鲍旭锋 | 无锡盛泽优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4年6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由董事会下属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监事以其实际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 是 |
事项时是否回避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董事会下属的薪酬委员会每年对公司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薪酬建议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考行业以及地区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管的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已全额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合计581.36万元。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1/12 | 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3/4 |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4/27 | 1、《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6、《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7、《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2、《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6、《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19、《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8/26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10/28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5、《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6、《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8、《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11/19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张剑彬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张千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王恒秀 | 否 | 6 | 6 | 0 | 0 | 0 | 否 | 2 |
夏志强 | 否 | 6 | 6 | 6 | 0 | 0 | 否 | 2 |
陈秉辉 | 是 | 6 | 5 | 5 | 1 | 0 | 否 | 2 |
陆宝莲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鲍旭锋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陆宝莲(主任委员)、陈秉辉、夏志强 |
提名委员会 | 陈秉辉(主任委员)、鲍旭锋、张剑彬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鲍旭锋(主任委员)、陆宝莲、张千 |
战略委员会 | 王恒秀(主任委员)、张千、陈秉辉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五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12 | 1、《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2024/4/27 |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内审部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2024/8/26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内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2024/10/28 |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内审部2024年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2024/11/19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三)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4/27 | 1、《关于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四)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二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10/28 | 1、《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2024/11/19 |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 全部审议通过 | 无 |
(五)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42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63 |
销售人员 | 14 |
技术人员 | 55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80 |
合计 | 42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7 |
本科 | 58 |
大专 | 128 |
中专及以下 | 229 |
合计 | 422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薪酬管理办法,结合企业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调整员工薪酬水平,不断完善薪酬政策。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各部门的业务经营需要,针对不同的岗位制定了相对应的培训计划,持续提升员工个人专业素质水平。公司注重员工对于培训计划的反馈意见,根据归集的反馈意见不断调整,提高公司的培训计划的培训效率,有效增强了公司管理岗位与业务技术等岗位人员的能力素质和管理水平,持续推动和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这一基本原则,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盈利以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2、现金分红基本政策: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如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或者受宏观环境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时,经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可以适度调减现金分红金额至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其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为: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168,341股,本次实际参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数
为158,831,659股,公司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为31,766,331.80元(含税),合计以资本公积转增47,649,497股。
公司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207,649,49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205,477,4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5,684,679.50元(含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25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25,684,679.50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853,361.18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6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24,691,580.89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0,376,260.39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44.54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25,684,679.5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0.0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 | 25,684,679.50 |
(3)=(1)+(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4,853,361.18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73.69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853,361.18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19,923,700.47 |
注:公司于2023年9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行上市,故本年度(2024年度)为公司上市后的首个起算年度。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根据全年业绩完成情况、履职及管理能力情况,综合考虑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予以制定。公司持续完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机制,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树立进取精神和责任意识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持续强化董事会及关键岗位的内控意识和责任,充分认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改善企业管理、增强风险防控、帮助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性,强化合规经营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共有3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按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对子公司进行管理控制。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委派或推荐,其重要人事变动、重大经济活动均需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和备案。公司通过财务报表、经营会议等方式掌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十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公司自我评价意见不存在不一致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无
十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08.56 |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恒兴新材恒兴新材于2021年4月9日取得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202827961054132001R),有效期至2026年4月8日。公司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低浓度颗粒物)。
公司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办公楼北侧围墙处,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2024年排放废水2,735.00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平均浓度分别为9.76mg/L、0.12mg/L、1.35mg/L、
0.03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2024年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0261吨、0.0002吨、0.0036吨、0.0001吨,排污许可证核定年排放总量分别为3.06吨、0.06吨、0.07吨、0.01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公司有废气排放口二处,工艺废气排气筒位于厂区东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9.41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燃烧废气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未检出、41.66mg/m
、8.43mg/m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要求。排污许可证未核定废气排放总量。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共产生危险废物42.75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2)山东衡兴山东衡兴于2024年11月14日取得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70828MA3M65JMXL001P),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3日。山东衡兴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低浓度颗粒物)。
山东衡兴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方向污水处理站处,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2024年排放废水14,535.00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6.70mg/L、0.33mg/L,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2024年上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1263吨、0.0051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分别为36.43吨、2.55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山东衡兴有废气排放口四处,RTO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17.4mg/m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要求;酮类制备加热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7.23mg/m
、未检出、
23.83mg/m
、2.97mg/m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及《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要求;导热油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未检出、35.20mg/m
、
3.60mg/m
,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要求;残液焚烧炉废气排气筒位于山东衡兴厂区东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4.27mg/m
、45.10mg/m
、3.54mg/m
,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要求。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3.02吨、氮氧化物排放量4.8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02吨、颗粒物排放量0.81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9.81吨、氮氧化物42.02吨、二氧化硫10.00吨、颗粒物2.89吨,山东衡兴2024年废气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山东衡兴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共产生危险废物922.31吨,共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40.47吨(含2023年末未处置数量2.65吨),自行处置883.10吨,截至2024年末暂未处置数量1.39吨。
(3)连云港中港
连云港中港于2022年1月27日取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20723559256103F001P),2024年11月12日变更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11月11日。连云港中港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低浓度颗粒物)。
连云港中港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东部,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2024年排放废水8867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80mg/L、1.68mg/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报告期内上述水污染排放总量分别为0.1984吨、0.0122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分别为11.78吨、0.173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连云港中港有废气排放口四处,RTO炉废气排气筒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西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1.938mg/m
、4mg/m
、
15.39mg/m
、1.72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车间一废气排气筒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西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7.58mg/m
、8.15mg/m
、
12.26mg/m
、3.95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车间三废气排放口位于连云港中港厂区东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2.85mg/m
、10.33mg/m
、
6.40mg/m
、4.53mg/m
满足《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要求;燃气锅炉排气筒报告期内未使用。连云港中港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6070吨、二氧化硫0.1385吨、氮氧化物0.5917吨、颗粒物0.2234吨,排污许可证核定排放总量为:全厂挥发性有机物9.4293吨、二氧化硫2.8476吨、氮氧化物4.0573吨、颗粒物0.4005吨,连云港中港2024年度废气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连云港中港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报告期共产生危险废物88.80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
(4)宁夏港兴
宁夏港兴于2024年9月9日重新申请取得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640300MA76HANF4E001P),有效期至2029年9月8日。宁夏港兴主要水污染物是化学需氧量、氨氮;大气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宁夏港兴有污水排放口一个,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2024年排放废水2556.1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68.77mg/L、0.25mg/L,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要求;2024年上述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0.2065吨、0.0005吨,排污许可证核定年排放总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13.76吨、氨氮1.24吨,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宁夏港兴有废气排放口四处,RTO蓄热燃烧装置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2024年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3.074mg/m
,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废液焚烧炉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间歇性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6.08mg/m3、127.21mg/m
、6.59mg/m
,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控
制标准》(GB18484-2020)要求;水吸收塔排气筒位于厂区南侧,因未连续生产,排放方式在报告期内为间歇性排放,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12.12mg/m
、12.20mg/m
,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生物除臭装置排气筒位于厂区西南侧,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氨(氨气)、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平均浓度3.86mg/m
、11.41mg/m
、1.39mg/m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143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4228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0052吨、颗粒物排放量0.0266吨,排污许可证核定年排放总量分别为挥发性有机物1.1774吨(其中无组织排放许可限值0.06吨)、二氧化硫0.04吨、氮氧化物8.08吨、颗粒物0.21吨,宁夏港兴本报告期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宁夏港兴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024年共产生危险废物53.976吨,其中45.251吨危险废物利用废液焚烧炉自行处置,其余自行贮存。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恒兴新材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氧化炉、水膜除尘装置;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报告期内,恒兴新材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山东衡兴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氧化炉、脂肪酮装置加热炉、丙酮-苯乙酮装置加热炉、芳香酮装置加热炉、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③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残液焚烧炉。报告期内,山东衡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连云港中港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氧化炉、水膜除尘装置、直燃式焚烧炉;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报告期内,连云港中港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宁夏港兴环保设施主要有:①废气处理设施:RTO蓄热燃烧装置、生物除臭装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吸收装置;②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站;③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残液焚烧炉。报告期内,宁夏港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建设项目均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报告表,并通过了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审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
恒兴新材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12月在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20282-2023-516-M。报告期内,恒兴新材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山东衡兴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10月在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70828-2024-47-M。报告期内,山东衡兴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连云港中港修订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4年4月在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3202723-2024-015-M。报告期内,连云港中港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宁夏港兴编制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8月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6403022023021。报告期内,宁夏港兴按要求有序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恒兴新材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恒兴新材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江苏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地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
山东衡兴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山东衡兴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地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
连云港中港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连云港中港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江苏省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地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
宁夏港兴按环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不定期接受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测。宁夏港兴的各项自行检测数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和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按时如实地公开企业的排污情况。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始终坚持业务绿色化的经营发展战略。除在产品开发方面关注饲料、兽药替抗领域的酸化剂和有机酯产品、绿色环保溶剂以及生物基化学品的研发和生产外,持续通过生产工艺升级改造及原材料采购优化,使业务持续向绿色化、可再生化的方向发展。在生产上,公司坚持减污、降碳、扩绿、增效的理念,持续推进节能环保,山东衡兴已评为济宁市2024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工厂,纳入2024年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山东衡兴为例,在生产工艺上,公司选用行业先进水平的工艺技术和节能型设备,缩短反应时间,减少动力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消耗;对部分泵、风机、电机等采用变频调速技术,确保在性能稳定的同时降低设备运行的耗电量。在配套设施方面,提高资源及能源的梯级利用,实现废物资源化:
(1)充分利用蒸汽冷凝水的余热,与生产过程中的冷物料实现换热、用于储罐区部分物料的保温,通过溴化锂吸收式制冷机组吸收高温蒸汽冷凝水的热量制备低温水,节约制冷机用电量的同时补充了厂区内的循环水使用;(2)充分利用精馏塔的蒸汽余水对部分设备、管道伴热,节约蒸汽及用电量;(3)残液焚烧炉配套余热锅炉,将生产过程中的废液等收集后通过废液焚烧炉处理,副产蒸汽用于生产项目的同时,也降低了废水处理所需的能源消耗,实现了外购蒸汽量和综合能源消耗的节约;
(4)将生产产生的有机废气回收至热风炉,通过充分回收热空气的热能副产蒸汽;(5)导热油炉配套蒸汽发生器,通过回收导热油的热量副产蒸汽。此外,公司建设微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平台,通过耗电监控点进行智能化监控,达到供电可靠、降低电耗、动态监控的目的。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00 | 陶缘微爱专项基金、同德县慈善捐赠、江苏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 |
其中:资金(万元) | 2.00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法人股东港兴管理、千叶管理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4、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5、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7、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王恒秀、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张翼 |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承诺人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承诺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4、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5、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6、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承诺人承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7、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 |
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8、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卢荣群、陈维斌 | 1、自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相关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3、上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
股份限售 | 仅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金浦国调基金、苏商投资、陈坚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3、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 | 同时直接并 |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股东三川投资、单孟川 |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3、本承诺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果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承诺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减持,且不违背本承诺人已作出的承诺。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本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本承诺人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就股份的限售与减持作出的规定;如本承诺人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本承诺人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市之日起12个月 | |||||
其他 | 公司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分配等除息、除权事项的,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分配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作相应除息、除权调整)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每股净资产值的计算为: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二、本承诺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还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一)本承诺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被迫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不会被迫违反禁止性交易等法律义务。(二)本承诺人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承诺人在遵守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以集中竞价或证券监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三)本承诺人合计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取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的10%,年度用于增持的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取得的公司现金分红的30%。(四)本承诺人应当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五)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如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以暂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如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以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三、同时,本承诺人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二)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暂不发放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现金分红、薪酬(如有),且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依照相关稳定股价预案和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低于公司最近 | 2023/2/26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级管理人员 |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权益分配等除息、除权事项的,将作相应除息、除权调整)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司应当在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每股净资产值的计算为: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若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二、本承诺人增持公司股票的实施还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条件:(一)本承诺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被迫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不会被迫违反禁止性交易等法律义务。(二)本承诺人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三)本承诺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低于其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10%,且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其本人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和的30%。(四)本承诺人在公司上市后三年内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公司上市后3年内拟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应依照本预案及相关承诺,履行公司首 | 36个月 |
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稳定股价相关义务。(五)本承诺人应当在增持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具体实施计划方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六)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如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以暂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如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以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三、同时,本承诺人承诺如下:(一)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二)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公司有权责令本承诺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义务,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暂不发放或调减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薪酬或津贴(如有),且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承诺人依照相关稳定股价预案和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公司 |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完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加强投资者回报,采取合法、合理措施进行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本承诺人将积极支持发行人完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机制、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加强投资者回报。本承诺人不得滥用权利,利用发行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承诺人将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发行人股份,推动发行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并提供支持。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如下:(1)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至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的时间段内发生上述情况,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的股票申购款加计该期间内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2)若在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发生上述情况,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确定,且不低于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①买回公告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②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加计银行同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公司应及时提出相关回购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程序实施回购。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推动公司启动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程序,全力支持公司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对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担连带责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一、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一)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争取尽快实现预期效益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进入回收期后,公司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二、如违反前述承诺的应对措施公司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所违反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一、本承诺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二、本承诺人不会侵占公司合法权益和利益。三、本承诺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其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承诺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四、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一、本承诺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承诺人承诺对本承诺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必要的职务消费行为应低于平均水平。三、本承诺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开展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承诺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承诺人将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六、本承诺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本承诺人薪酬或津贴;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股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七、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承诺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承诺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 ||||||||
分红 | 公司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5月9日)、《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生效的《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为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承诺上市后将严格按照《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和《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损失。若上述承诺未得到及时履行,公司将及时进行公告,并且公司将依法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承诺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承诺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本承诺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将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承诺人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否则,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直至本承诺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承诺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 | 1、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经理等)以及本承诺人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1、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投资、参与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承诺人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总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经理等)以及在该等企业中的控制地位,保证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函中与本承诺人相同的义务,保证该等企业不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本承诺人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本承诺人承诺,如本承诺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从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存在竞争或潜在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 ||||||||
其他 | 公司 | 公司对现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制定降压计划,即将通过持续优化采购、生产计划,对公司所生产的丙酸用于下一道产品的生产,不对外销售丙酸;逐年降低丙酸的生产比例以及生产数量,生产数量在2022年的基数上逐年下降10%,最终实现目标为将产量控制在公司全部产量的5%以内;对公司所生产的丙酮用于下一道产品的生产,不对外销售丙酮;逐年降低丙酮的生产比例以及生产数量,生产数量在2022年的基数上逐年下降10%,最终实现目标为将产量控制在公司全部产量的1%以内。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的过程中,不生产募投项目原计划中的丙酮、丁醇。 | 2023/4/28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1、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公司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自愿接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公司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公开承诺,则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若因公司未履行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
其他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自愿接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公开承诺,则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本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本承诺人不得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3、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1、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人在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自愿接受证券市场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公开承诺,则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相关承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若本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若本承诺人未履行其本次发行中做出的各项公开承诺,在该等情形发生之日起,本承诺人不得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3、若因本承诺人未履行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虽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形,但在提交申请前已依法解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3、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4、除以下情形外:(1)本公司股东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穿透后的间接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2)本公司董事夏志强系由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本公司监事吕冠勋系由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公司、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直接股东、间接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或其他利益输送关系。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不存在被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的情况,上述关系不会影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履行正常的保荐职责。5、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6、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股东中港投资、实际控制人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 | 1、本承诺人按照证券监管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对关联方以及关联交易进行了完整、详尽披露。除已经向公司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将尽量减少、规范与公司之间产生新增关联 | 2023/2/26 | 是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3、本承诺人将严格遵守恒兴科技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4、本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不会利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权利,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5、本承诺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
其他承诺 | 限售股份 | 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承诺将直接持有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延长后的股份限售截止日为2025年3月24日。自愿延长限售期的首发限售股份数量为5,191,238股,占恒兴新材股份总数的2.50%,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恒兴新材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上海金浦所持恒兴新材的上述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 2024/9/25 | 是 | 2024/9/25-2025/3/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股份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承诺将直接持有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延长后的股份限售截止日为2025年3月2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恒兴新材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本公司所持恒兴 | 2024/9/20 | 是 | 2024/9/25-2025/3/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新材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 ||||||||
限售股份 | 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全体投资者承诺将其通过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恒兴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延长后的股份限售截止日为2025年3月2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导致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 | 2024/9/25 | 是 | 2024/9/25-2025/3/24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2023年11月3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相关股东锁定期延长至2027年3月24日,具体详见《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2、关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实施压降计划承诺,截至2024年末公司的丙酸和丙酮产量已分别控制在公司全部产量的5%、1%以内。募投项目“宁夏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未生产丙酮、丁醇产品;
3、2024年9月,公司股东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全体投资者(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王恒秀、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吴叶、副总经理张翼、副总经理陈维斌、副总经理邵业伟、财务总监周红云、核心员工顾海平、蒋正、丁兆明、陈泽敏等10名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详见《关于公司部分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宛云龙、钱玮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宛云龙(5年)、钱玮(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00 |
保荐人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9月20日 | 102,920.00 | 90,538.59 | 90,000.00 | 538.59 | 37,804.71 | 161.00 | 41.76 | 29.89 | 5,933.76 | 6.55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票
募集资金来源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30,000.00 | 2,711.57 | 4,085.61 | 13.62 | 注1 | 否 | 否 | 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详见下方注4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40,000.00 | 3,222.19 | 13,556.22 | 33.89 | 注2 | 否 | 否 | 注3 | -2,189.06 | -2,189.06 | 是,详见下方注4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20,000.00 | 0.00 | 20,001.88 | 100.01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90,000.00 | 5,933.76 | 37,643.71 | 41.83 | -2,189.06 | -2,189.06 |
注1: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山东衡兴27万吨/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的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产线的建设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公司该项目的其余装置产线决定暂缓实施并进行重新论证,后续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并及时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当安排。注
:年产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分一期及二期工程,一期工程的产线已分别于2024年
月、2024年
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产能释放需要过程,一期工程的生产效益尚未充分发挥。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期工程的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产线的建设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7年
月,公司对二期工程的其余装置产线决定暂缓实施并进行重新论证,后续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并及时对该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当安排。注3:“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实施过程中,受行业发展及市场竞争情况、下游市场需求波动、项目建设前置条件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线投资建设进度整体放缓。主要原因包括:一方面系公司根据行业需求变化、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对募投项目的建设产线进行分析论证,拟对募投项目投资节奏进行适当调整,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产线,在资金安排上采取了更为稳健的策略,以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另一方面系公司部分产线为国内创新性生产装置,根据安全生产相关规定,需要增加中试研究后再实施工业级生产装置的建设及生产,故变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有所延后,故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山东衡兴二期工程(
8.45
万吨)”中的2-庚酮/甲基异丁基酮装置产线、“年产
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中的环丁二酮装置及环丁二醇装置产线的建设期截止时间分别延长至2025年
月和2027年
月。注4:“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的部分产品面临市场供给饱和及市场竞争激烈、下游需求变化、其他产品布局的战略重要性提升等情况。例如,“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中的苯甲酸装置主要生产产品为苯甲酸、苯甲酸钠等。随着苯甲酸产业龙头武汉有机(02881.HK)2024年6月在港交所上市,苯甲酸产品的市场竞争格局趋于激烈。如公司继续投产苯甲酸装置,预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其风险收益与初始预期存在偏离,故公司认为该产线建设的可行性已发生较大变化,存在终止实施的风险。公司目前正重新论证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装置产线,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当安排。注5: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1.88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备注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161.00 | 161.00 | 100.00 | |
尚未明确用途 | 尚未使用 | 377.59 | 不适用 | ||
合计 | 538.59 | 161.00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情况。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9月25日 | 51,500.00 | 2023年9月25日 | 2024年9月24日 | 43,800.00 | 否 |
2024年1月12日 | 56,500.00 | 2024年1月12日 | 2024年9月24日 | 43,800.00 | 否 |
2024年8月26日 | 52,000.00 | 2024年8月26日 | 2025年8月25日 | 43,80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最高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51,500.00万元(含51,500.00万元)提升至不超过人民币56,500.00万元(含56,500.00万元)。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9月24日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2,000.00万元(含5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部分延期实施、
部分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并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山东衡兴二期工程(8.45万吨)”、“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公司经营发展布局,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部分产线建设完成期限分别延长至2025年12月和2027年12月,部分产线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部分项目新增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公司新增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胡集镇济宁市新材料产业园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1,986,377 | 76.24 | 36,326,466 | -17,707,842 | 18,618,624 | 140,605,001 | 67.7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1,986,377 | 76.24 | 36,326,466 | -17,707,842 | 18,618,624 | 140,605,001 | 67.7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07,353,445 | 67.10 | 31,941,851 | -11,690,295 | 20,251,556 | 127,605,001 | 61.4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4,632,932 | 9.14 | 4,384,615 | -6,017,547 | -1,632,932 | 13,000,000 | 6.26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38,013,623 | 23.76 | 11,323,031 | 17,707,842 | 29,030,873 | 67,044,496 | 32.2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8,013,623 | 23.76 | 11,323,031 | 17,707,842 | 29,030,873 | 67,044,496 | 32.2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100.00 | 47,649,497 | 47,649,497 | 207,649,497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24年3月2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总股数为898,154股。
(2)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6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68,341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5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7,649,497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49,497股。
(3)2024年10月15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的限售期届满(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于2024年10月15日起上市流通16,809,688股。公司股东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分别作出承诺,分别将其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部分限售股5,190,310股、首次公开发行前的限售股4,000,001股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1,414,690股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延长后的股份限售截止日为2025年3月24日。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7,649,497股。2024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截至2024年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317,861股,对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产生影响。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网下限售股份 | 898,154 | 898,154 | 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解禁 | 2024/3/25 |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088,223 | 326,467 | 1,414,690 | 战略配售股份 | 2025/3/25 |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75,000,000 | 22,500,000 | 97,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 | 3,000,000 | 13,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30,768 | 6,809,688 | 2,769,230 | 5,190,31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5/3/25 |
张千 | 5,100,000 | 1,530,000 | 6,63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0 | 1,500,000 | 6,5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陈坚 | 3,076,924 | 4,000,001 | 923,077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76,924 | 923,077 | 4,000,00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5/3/25 |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商联 | 3,076,924 | 923,077 | 4,000,001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王恒秀 | 3,000,000 | 900,000 | 3,9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张翼 | 1,900,000 | 570,000 | 2,470,000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7/3/25 | |
单孟川 | 1,538,460 | 1,999,998 | 461,538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2024/9/25 | |
合计 | 121,986,377 | 17,707,842 | 36,326,466 | 140,605,001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6,46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22,500,000 | 97,500,000 | 46.95 | 97,5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 | 13,000,000 | 6.26 | 13,0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69,230 | 11,999,998 | 5.78 | 5,190,310 | 无 | 其他 | |
张千 | 1,530,000 | 6,630,000 | 3.19 | 6,63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00,000 | 6,500,000 | 3.13 | 6,500,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23,077 | 4,000,001 | 1.93 | 4,000,001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王恒秀 | 900,000 | 3,900,000 | 1.88 | 3,9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6,933 | 2,809,991 | 1.35 | 无 | 其他 | ||
潘剑青 | 2,506,269 | 2,507,269 | 1.21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张翼 | 570,000 | 2,470,000 | 1.19 | 2,47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809,99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9,991 | ||||
潘剑青 | 2,507,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7,269 | ||||
单孟川 | 1,999,89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9,898 | ||||
陈坚 | 1,923,6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23,631 |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1,317,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17,861 | ||||
涂剑波 | 6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000 | ||||
傅萍 | 404,24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4,240 | ||||
丁宝越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 | ||||
张红秀 | 35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700 | ||||
邱仁华 | 332,043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04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止报告期末持有公司股份1,317,861股。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千先生持有中港投资31%的股权,是中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之一。2、张千先生任港兴管理监事,持有其15%的股权,是港兴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之一。3、张千先生任千叶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其100%的股权。4、张千先生与张翼女士为姐弟关系。5、张翼女士持有港兴管理5%的股权。 |
6、王恒秀先生担任中港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30%的股权。7、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苏州苏商联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受金浦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及控制,为一致行动人。8、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97,5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2 | 宜兴港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3,0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3 | 张千 | 6,63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4 | 宜兴市千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5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5 | 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190,310 | 2025/3/25 | 自愿延长部分限售股份锁定期6个月 | |
6 | 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4,000,001 | 2025/3/25 | 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 | |
7 | 王恒秀 | 3,90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8 | 张翼 | 2,470,000 | 2027/3/25 | 首发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
9 |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国泰君安君享恒兴科技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14,690 | 2025/3/25 | 自愿延长锁定期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张千先生持有中港投资31%的股权,是中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之一。2、张千先生任港兴管理监事,持有其15%的股权,是港兴管理的实际控制人之一。3、张千先生任千叶管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持有其100%的股权。4、张千先生与张翼女士为姐弟关系。5、张翼女士持有港兴管理5%的股权。 |
(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6、王恒秀先生担任中港投资的执行董事,持有其30%的股权。
7、除上述情况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名称
名称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恒秀 |
成立日期 | 1994年5月2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张千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姓名 | 吴叶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姓名 | 张剑彬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董事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姓名 | 石红娟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七、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3月5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7.64至86.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6%至0.54%(拟回购数量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拟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3/4~2024/6/3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168,341 |
注: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
用途的议案》,同意对2024年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至1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4%至0.48%(拟回购数量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
拟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2024/10/28~2025/4/25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已回购数量(股) | 149,520 |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1976号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兴新材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恒兴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恒兴新材主要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有机酮、有机酯、有机酸三大系列产品。2024年度恒兴新材营业收入为730,277,696.65元。
由于收入是恒兴新材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恒兴新材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获取销售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检查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销售合同、订单等资料,识别与商品所有权相关风险报酬转移或控制权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获取销售明细表并检查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确认收入确认是否按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一贯执行;
(4)执行截止测试,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签收单、报关单、提单等资料,确认收入被记录于适当的会计期间;
(5)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的波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6)对主要客户的销售额和往来余额进行函证,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恒兴新材收入确认存在异常。
(二)存货跌价准备
1、事项描述恒兴新材2024年末存货原值为177,926,136.98元,存货跌价准备为10,727,964.77元,存货账面价值为167,198,172.21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15%。恒兴新材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需要运用重大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存货跌价准备我们执行了以下程序:
(1)了解、评价和测试管理层与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评估关键假设及数据的合理性;
(2)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检查存货的数量、状况,并关注相关残次、呆滞物料是否被识别;
(3)获取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管理层计算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所涉及的重要假设进行抽样复核,如估计售价和至完工时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等,并对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进行重新计算;
(4)取得存货的期末库龄明细表,对库龄较长的存货进行分析性复核,分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合理,并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
(5)检查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通过实施以上程序,我们没有发现恒兴新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在异常。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恒兴新材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恒兴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恒兴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恒兴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恒兴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恒兴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恒兴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94,176,202.59 | 310,800,959.0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538,974,364.54 | 556,522,124.4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54,248,472.30 | 44,301,676.66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78,196,266.92 | 76,592,916.44 |
预付款项 | 七、8 | 25,229,767.94 | 17,875,740.6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733,185.06 | 9,424,875.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67,198,172.21 | 148,225,628.6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7,487,864.97 | 21,202,260.11 |
流动资产合计 | 1,067,244,296.53 | 1,184,946,181.0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5,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563,133,156.58 | 464,610,311.04 |
在建工程 | 七、22 | 75,993,004.96 | 147,809,260.4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59,822.40 | 93,600.00 |
无形资产 | 七、26 | 73,705,755.99 | 72,330,585.8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22,851.08 | 368,972.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5,666,202.20 | 5,704,072.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25,185,419.59 | 4,953,459.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9,566,212.80 | 695,870,262.74 | |
资产总计 | 1,826,810,509.33 | 1,880,816,443.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8,517,712.5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306,936.84 | 39,912,232.3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7,804,612.52 | 29,318,142.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4,803,670.69 | 5,080,999.8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455,550.87 | 5,183,475.80 |
应交税费 | 七、40 | 3,114,759.89 | 13,563,972.74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7,140.76 | 56,329.1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462,784.31 | 597,550.60 |
流动负债合计 | 61,523,168.38 | 93,712,702.7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7,009,345.27 | 28,104,205.4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7,009,345.27 | 28,104,205.45 | |
负债合计 | 88,532,513.65 | 121,816,908.1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07,649,497.00 | 16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112,841,456.84 | 1,160,490,953.84 |
减:库存股 | 七、56 | 24,694,429.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11,880,165.01 | 11,534,797.71 |
盈余公积 | 七、59 | 30,238,837.73 | 27,547,056.3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400,362,468.39 | 399,426,727.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38,277,995.68 | 1,758,999,535.5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38,277,995.68 | 1,758,999,535.5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826,810,509.33 | 1,880,816,443.76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7,662,172.09 | 286,499,301.5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8,974,364.54 | 556,522,124.43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0,134,673.88 | 22,011,098.89 |
应收款项融资 | 5,435,235.26 | 13,969,715.17 | |
预付款项 | 5,394,336.84 | 5,653,128.49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95,196,909.38 | 181,523,892.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33,227,211.11 | 36,602,384.5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19,548.40 | 6,858,57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981,944,451.50 | 1,109,640,216.9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5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282,137.01 | 23,965,871.48 | |
在建工程 | 37,895,744.4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9,167,353.15 | 6,369,023.3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25,046.75 | 1,869,371.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 | 1,36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42,370,281.33 | 582,205,626.34 | |
资产总计 | 1,624,314,732.83 | 1,691,845,843.3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517,712.5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 | 17,002,641.69 | |
应付账款 | 40,838,101.21 | 81,895,846.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01,566.69 | 1,832,423.22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18,483.00 | 2,245,955.01 | |
应交税费 | 2,146,585.52 | 3,865,811.70 | |
其他应付款 | 57,140.76 | 56,329.1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0,024.62 | 175,235.6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8,709,614.30 | 107,074,242.9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68,709,614.30 | 107,074,242.9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07,649,497.00 | 16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112,841,456.84 | 1,160,490,953.84 | |
减:库存股 | 24,694,429.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9,646,055.78 | 9,810,083.27 | |
盈余公积 | 30,238,837.73 | 27,547,056.33 | |
未分配利润 | 219,923,700.47 | 226,923,506.9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555,605,118.53 | 1,584,771,600.3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624,314,732.83 | 1,691,845,843.30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730,277,696.65 | 644,127,398.6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30,277,696.65 | 644,127,398.6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03,668,845.28 | 552,116,141.6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30,101,456.65 | 489,005,908.90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650,589.10 | 4,090,698.00 |
销售费用 | 七、63 | 5,244,851.97 | 4,860,468.69 |
管理费用 | 七、64 | 40,215,238.00 | 35,177,061.05 |
研发费用 | 七、65 | 28,666,368.69 | 19,011,149.75 |
财务费用 | 七、66 | -4,209,659.13 | -29,144.75 |
其中:利息费用 | 17,711.96 | 2,585,652.08 | |
利息收入 | 3,606,162.12 | 2,893,271.7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244,215.59 | 2,046,997.65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3,698,803.61 | 2,524,757.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66,373.35 | 1,522,124.4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15,650.98 | -1,824,629.5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798,489.96 | -619,144.02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3.20 | 77,168.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1,402,841.44 | 95,738,530.88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5,755.05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27,918.19 | 511,301.2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1,310,678.30 | 95,227,229.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457,317.12 | 17,148,139.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
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4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32,802,948.84 | 234,609,441.4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91,394,666.37 | 171,652,461.00 |
税金及附加 | 424,493.28 | 1,174,818.88 | |
销售费用 | 4,482,434.50 | 3,833,736.32 | |
管理费用 | 15,117,335.47 | 15,215,497.98 | |
研发费用 | 7,457,927.64 | 7,259,108.89 | |
财务费用 | -4,942,394.42 | -250,615.9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711.96 | 2,243,269.43 | |
利息收入 | 4,324,633.20 | 2,745,325.60 | |
加:其他收益 | 2,379,701.59 | 501,535.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2,838,402.08 | 2,524,757.3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6,373.35 | 1,522,124.43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 -3,065,524.65 | -3,341,393.02 |
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0,932.80 | -367,828.9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3.20 | 77,168.0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523,942.07 | 36,640,797.37 | |
加:营业外收入 | 44,674.9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9,962.26 | 334,064.41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538,654.71 | 36,306,732.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20,840.69 | 4,888,862.69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17,814.02 | 31,417,870.2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917,814.02 | 31,417,870.2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6,917,814.02 | 31,417,870.27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1,273,839.85 | 598,631,171.1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705,629.43 | 3,041,976.6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59,021.76 | 6,918,395.0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47,138,491.04 | 608,591,542.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03,190,980.35 | 467,960,675.7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862,505.54 | 49,609,728.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250,595.03 | 43,059,415.2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535,673.37 | 15,129,535.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0,839,754.29 | 575,759,355.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36,298,736.75 | 32,832,187.6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63,609,404.51 | 4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698,803.61 | 2,524,757.3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58.41 | 19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 七、78 | 1,805,865.39 |
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77,312,066.53 | 409,525,622.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 | 118,356,297.28 | 72,822,074.64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七、78 | 1,761,828,017.97 | 960,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80,184,315.25 | 1,032,822,074.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2,872,248.72 | -623,296,451.8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1,579,999.97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500,000.00 | 63,639,607.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00,000.00 | 1,005,219,606.9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4,691,019.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225,838.56 | 3,110,115.9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726,128.49 | 35,086,410.6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51,967.05 | 192,887,545.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51,967.05 | 812,332,061.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62,660.23 | 1,149,476.7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02,662,818.79 | 223,017,273.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94,976,427.58 | 71,959,153.6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192,313,608.79 | 294,976,427.58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60,289,575.66 | 210,353,052.6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579,057.07 | 2,988,537.1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 6,704,335.90 | 3,246,860.70 |
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572,968.63 | 216,588,450.5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56,160,233.95 | 138,672,747.0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1,236,168.10 | 19,444,335.4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65,323.77 | 7,644,850.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984,088.45 | 9,728,499.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745,814.27 | 175,490,431.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72,845.64 | 41,098,018.6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754,000,000.00 | 4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2,838,402.08 | 2,524,757.3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858.41 | 19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6,842,260.49 | 407,719,757.3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7,930,843.96 | 2,188,760.8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52,218,613.46 | 96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161,186.4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00,149,457.42 | 1,020,349,947.3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307,196.93 | -612,630,189.9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41,579,999.97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500,000.00 | 63,639,607.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00,000.00 | 1,005,219,606.97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54,691,019.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1,225,838.56 | 2,767,733.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694,429.29 | 35,086,410.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20,267.85 | 192,545,162.9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420,267.85 | 812,674,444.0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02,221.53 | 1,136,262.1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8,598,088.89 | 242,278,534.8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759,162.64 | 43,480,627.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7,161,073.75 | 285,759,162.64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11,534,797.71 | 27,547,056.33 | 399,426,727.71 | 1,758,999,535.59 | 1,758,999,535.5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11,534,797.71 | 27,547,056.33 | 399,426,727.71 | 1,758,999,535.59 | 1,758,999,535.5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24,694,429.29 | 345,367.30 | 2,691,781.40 | 935,740.68 | -20,721,539.91 | -20,721,539.9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853,361.18 | 34,853,361.18 | 34,853,361.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
2.其他权益 |
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91,781.40 | -33,917,620.50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91,781.40 | -2,691,781.4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345,367.30 | 345,367.30 | 345,367.30 | ||||||||||
1.本期提取 | 8,337,410.64 | 8,337,410.64 | 8,337,410.64 | ||||||||||
2.本期使用 | 7,992,043.34 | 7,992,043.34 | 7,992,043.3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7,649,497.00 | 1,112,841,456.84 | 24,694,429.29 | 11,880,165.01 | 30,238,837.73 | 400,362,468.39 | 1,738,277,995.68 | 1,738,277,995.68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9,552,667.26 | 24,405,269.30 | 324,489,424.15 | 773,552,453.50 | 773,552,453.5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9,552,667.26 | 24,405,269.30 | 324,489,424.15 | 773,552,453.50 | 773,552,453.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 40,000,000.00 | 865,385,861.05 | 1,982,130.45 | 3,141,787.03 | 74,937,303.56 | 985,447,082.09 | 985,447,082.09 |
额(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8,079,090.59 | 78,079,090.59 | 78,079,090.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00 | 865,385,861.05 | 905,385,861.05 | 905,385,861.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41,787.03 | -3,141,787.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141,787.03 | -3,141,787.0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1,982,130.45 | 1,982,130.45 | 1,982,130.45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0,523,821.94 | 10,523,821.94 | 10,523,821.94 | |||||||||
2.本期使用 | 8,541,691.49 | 8,541,691.49 | 8,541,691.4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11,534,797.71 | 27,547,056.33 | 399,426,727.71 | 1,758,999,535.59 | 1,758,999,535.59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12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9,810,083.27 | 27,547,056.33 | 226,923,506.95 | 1,584,771,600.3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9,810,083.27 | 27,547,056.33 | 226,923,506.95 | 1,584,771,600.3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24,694,429.29 | -164,027.49 | 2,691,781.40 | -6,999,806.48 | -29,166,481.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917,814.02 | 26,917,814.02 | |||||||||
(二)所有者投入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91,781.40 | -33,917,620.50 | -31,225,839.1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91,781.40 | -2,691,781.4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1,225,839.10 | -31,225,839.1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47,649,497.00 | -47,649,497.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4,027.49 | -164,027.49 | |||||||
1.本期提取 | 1,759,191.36 | 1,759,191.36 | |||||||
2.本期使用 | 1,923,218.85 | 1,923,218.8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07,649,497.00 | 1,112,841,456.84 | 24,694,429.29 | 9,646,055.78 | 30,238,837.73 | 219,923,700.47 | 1,555,605,118.53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8,169,052.54 | 24,405,269.30 | 198,647,423.71 | 646,326,838.3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0,000,000.00 | 295,105,092.79 | 8,169,052.54 | 24,405,269.30 | 198,647,423.71 | 646,326,838.3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0,000,000.00 | 865,385,861.05 | 1,641,030.73 | 3,141,787.03 | 28,276,083.24 | 938,444,762.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417,870.27 | 31,417,870.2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0,000,000.00 | 865,385,861.05 | 905,385,861.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00 | 865,385,861.05 | 905,385,861.0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41,787.03 | -3,141,787.0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141,787.03 | -3,141,787.0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641,030.73 | 1,641,030.73 | ||||||
1.本期提取 | 3,864,747.02 | 3,864,747.02 | ||||||
2.本期使用 | 2,223,716.29 | 2,223,716.2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0,000,000.00 | 1,160,490,953.84 | 9,810,083.27 | 27,547,056.33 | 226,923,506.95 | 1,584,771,600.39 |
公司负责人:王恒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红云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红云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原宜兴市恒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在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取得注册号为913202827961054132的营业执照,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00.00万元,股份总数为12,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
2023年7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8号)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股票后的股本变更为16,000.00万股,2023年9月,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恒兴新材”,证券代码“603276”。
2024年6月,公司披露《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转增后股本变更为20,764.95万股。
本公司总部的经营地址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宁支路。法定代表人王恒秀。
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围绕有机酮、有机酯和有机酸产业链布局,有效综合利用、研发、生产和销售附加值高、下游市场空间大的特色精细化学产品。公司产品主要有3-戊酮、甲基异丙基酮、丙酸丙酯、丙酸乙酯、丁酸乙酯、异丁酸、正戊酸等,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锂电池电解液、香精香料、绿色饲料添加剂及环保涂料等领域。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资产总额的0.5% |
账龄超过1年重要的预付款项、合同负债和应付款项 | 资产总额的0.5%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资产总额的3%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②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③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
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1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2.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3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A3.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3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的计算方法: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至2年 | 10% | 10% |
2至3年 | 30% | 30% |
3至4年 | 50% | 50% |
4至5年 | 8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半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1)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20、投资性房地产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
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本公司各类别在建工程具体转固标准和时点:
类别 | 转固时点 |
厂房及附属工程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工、达到预定工程设计和使用要求,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2)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国土、规划等外部部门验收。 |
设备安装工程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2)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满足生产设备的设计及稳定使用要求;(3)设备经过资产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验收。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法定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5-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权 | 10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 |
水权交易费 | 使用期间 |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30、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本公司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32、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1)一般原则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境内销售:公司在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或在客户自提货物后,取得客户签收凭证时确认收入。
②境外销售:采用CIF或FOB模式,公司产品发出后,货物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取得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财会[2009]8号)的规定,按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无 | 0.00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无 | 0.00 |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5%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连云港中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5% |
宁夏港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所得税优惠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2日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批准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2002966,有效期三年,有效期限自2022年至2024年,公司减按15.0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山东衡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衡兴)于2023年11月29日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批准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37003537,有效期三年,有效期限自2023年至2025年,山东衡兴减按15.0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本公司作为生产型出口企业享受出口产品“免、抵、退”政策,主要出口产品酸、酮、酯类出口退税率为13%。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358.23 | 82,823.71 |
银行存款 | 192,229,404.05 | 294,853,070.27 |
其他货币资金 | 1,904,440.31 | 15,865,065.11 |
合计 | 194,176,202.59 | 310,800,959.09 |
其他说明:
(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票据保证金1,361,634.58元,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及利息500,934.93元,久悬户金额24.29元,支付宝资金41,846.51元。除上述情况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下降37.52%,主要系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8,974,364.54 | 556,522,124.43 |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7,000,000.00 | - | |
理财产品 | 531,974,364.54 | 556,522,124.43 | |
合计 | 538,974,364.54 | 556,522,124.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7,101,753.21 | 46,609,293.18 |
1年以内小计 | 57,101,753.21 | 46,609,293.18 |
1至2年 | 2,007.50 | 25,386.82 |
小计 | 57,103,760.71 | 46,634,680.00 |
减:坏账准备 | 2,855,288.41 | 2,333,003.34 |
合计 | 54,248,472.30 | 44,301,676.6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货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7,101,753.21 | 2,855,087.66 | 5.00 |
1至2年 | 2,007.50 | 200.75 | 10.00 |
合计 | 57,103,760.71 | 2,855,288.4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7,103,760.71 | 100.00 | 2,855,288.41 | 5.00 | 54,248,472.30 | 46,634,680.00 | 100.00 | 2,333,003.34 | 5.00 | 44,301,676.66 |
其中: | ||||||||||
应收客户货款 | 57,103,760.71 | 100.00 | 2,855,288.41 | 5.00 | 54,248,472.30 | 46,634,680.00 | 100.00 | 2,333,003.34 | 5.00 | 44,301,676.66 |
合计 | 57,103,760.71 | 100.00 | 2,855,288.41 | 5.00 | 54,248,472.30 | 46,634,680.00 | 100.00 | 2,333,003.34 | 5.00 | 44,301,676.6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2,333,003.34 | 522,285.07 | 2,855,288.41 | |||
合计 | 2,333,003.34 | 522,285.07 | 2,855,288.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新宙邦*1 | 14,643,933.00 | 14,643,933.00 | 25.64 | 732,196.65 | |
芬美意*2 | 8,319,090.71 | 8,319,090.71 | 14.57 | 415,954.54 | |
国泰集团*3 | 7,329,628.00 | 7,329,628.00 | 12.84 | 366,481.40 | |
RALLISINDIALTD | 3,777,072.90 | 3,777,072.90 | 6.61 | 188,853.65 | |
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 2,536,740.00 | 2,536,740.00 | 4.44 | 126,837.00 | |
合计 | 36,606,464.61 | 36,606,464.61 | 64.10 | 1,830,323.24 |
注*1:新宙邦包括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宙邦化工有限公司、南通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诺莱特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荆门新宙邦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天津新宙邦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上述7家公司为母子公司关系,应收账款合并披露。
注*2:芬美意包括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FIRMENICHDEMEXICOS.ADEC.V、FIRMENICH&CIA.Ltda、FIRMENICHINCORPORATED、FIRMENICHSA-Meyrin-SatignyPE、FIRMENICHSA-Meyrin-SatignyFL、FIRMENICHS.A、FIRMENICHASIA
PRIVATELTD、FIRMENICHINDONESIA、FIRMENICHAROMATICSPROD.(I)Pvt.Ltd.、FIRMENICHBELGIUMS.A,上述12家公司同属芬美意集团,应收账款合并披露。
注*3:国泰集团包括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二者同受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应收账款合并披露。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196,266.92 | 76,592,916.44 |
合计 | 78,196,266.92 | 76,592,916.44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0,143,209.55 |
合计 | 10,143,209.55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5,277,709.01 | |
合计 | 35,277,709.01 |
用于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8,196,266.92 | 78,196,266.92 | 76,592,916.44 | 76,592,916.4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78,196,266.92 | 78,196,266.92 | 76,592,916.44 | 76,592,916.44 | ||
合计 | 78,196,266.92 | 78,196,266.92 | 76,592,916.44 | 76,592,916.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78,196,266.92 | ||
合计 | 78,196,266.9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末,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期初数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76,592,916.44 | 1,603,350.48 | 78,196,266.92 |
合计 | 76,592,916.44 | 1,603,350.48 | 78,196,266.92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4,852,643.41 | 98.51 | 17,808,581.58 | 99.63 |
1至2年 | 371,155.50 | 1.47 | ||
2至3年 | 61,190.00 | 0.34 | ||
3年以上 | 5,969.03 | 0.02 | 5,969.03 | 0.03 |
合计 | 25,229,767.94 | 100.00 | 17,875,740.6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鲁西化工* | 5,850,479.99 | 23.19 |
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 | 4,479,018.17 | 17.75 |
陕西天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4,114,703.47 | 16.31 |
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 | 2,026,697.13 | 8.03 |
浙江浙为新材料有限公司 | 870,666.76 | 3.45 |
合计 | 17,341,565.52 | 68.73 |
注*:鲁西化工包括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化工二分公司和聊城鲁西多元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同受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预付款项余额合并披露。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41.14%,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9、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33,185.06 | 9,424,875.05 |
合计 | 1,733,185.06 | 9,424,875.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627,352.69 | 2,531,639.73 |
1年以内小计 | 1,627,352.69 | 2,531,639.73 |
1至2年 | 5,000,000.00 | |
2至3年 | 3,599,739.00 | |
3至4年 | 374,400.00 | |
5年以上 | 220,000.00 | 220,000.00 |
小计 | 2,221,752.69 | 11,351,378.73 |
减:坏账准备 | 488,567.63 | 1,926,503.68 |
合计 | 1,733,185.06 | 9,424,875.0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995,345.22 | 8,819,739.00 |
出口退税款 | 2,383,481.44 | |
其他 | 226,407.47 | 148,158.29 |
小计 | 2,221,752.69 | 11,351,378.73 |
减:坏账准备 | 488,567.63 | 1,926,503.68 |
合计 | 1,733,185.06 | 9,424,875.0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926,503.68 | 1,926,503.68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37,936.05 | -1,437,936.05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88,567.63 | 488,567.6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第三阶段其他应收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1,926,503.68 | -1,437,936.05 | 488,567.63 | |||
合计 | 1,926,503.68 | -1,437,936.05 | 488,567.6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金乡县金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1,400,945.22 | 63.06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70,047.26 |
吴忠市太阳山正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74,400.00 | 16.85 | 保证金 | 3至4年 | 187,200.00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225,157.47 | 10.13 | 代扣代缴款 | 1年以内 | 11,257.87 |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 220,000.00 | 9.90 | 保证金 | 5年以上 | 220,000.00 |
盐池县大诚电器经销部 | 1,250.00 | 0.06 | 押金 | 1年以内 | 62.50 |
合计 | 2,221,752.69 | 100.00 | 488,567.6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下降81.61%,主要系应收保证金减少所致。
10、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42,641,811.30 | 403,735.00 | 42,238,076.30 | 39,341,558.23 | 404,415.21 | 38,937,143.02 |
在产品 | 20,868,206.85 | 369,778.87 | 20,498,427.98 | 12,904,242.26 | 141,719.13 | 12,762,523.13 |
库存商品 | 108,107,091.04 | 8,359,854.20 | 99,747,236.84 | 97,163,861.33 | 4,126,688.93 | 93,037,172.40 |
半成品 | 4,417,711.67 | 1,594,596.70 | 2,823,114.97 | 4,084,798.95 | 1,156,153.05 | 2,928,645.90 |
发出商品 | 1,891,316.12 | 1,891,316.12 | 560,144.18 | 560,144.18 | ||
合计 | 177,926,136.98 | 10,727,964.77 | 167,198,172.21 | 154,054,604.95 | 5,828,976.32 | 148,225,628.63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04,415.21 | 24,226.83 | 24,907.04 | 403,735.00 | ||
在产品 | 141,719.13 | 255,949.07 | 27,889.33 | 369,778.87 | ||
库存商品 | 4,126,688.93 | 6,287,897.20 | 2,054,731.93 | 8,359,854.20 | ||
半成品 | 1,156,153.05 | 670,833.74 | 232,390.09 | 1,594,596.70 | ||
合计 | 5,828,976.32 | 7,238,906.84 | 2,339,918.39 | 10,727,964.7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系本期生产、研发领用相关存货,且已实现销售或耗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6,872,601.25 | 20,974,578.11 |
预缴所得税 | 615,263.72 | |
预缴土地使用税 | 227,682.00 | |
合计 | 7,487,864.97 | 21,202,260.11 |
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下降64.68%,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减少所致。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宜兴弘盛厚兴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公司持有该等权益工具的目的为非交易性 | ||||||||
合计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63,133,156.58 | 464,610,311.0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563,133,156.58 | 464,610,311.0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9,670,958.52 | 459,677,519.91 | 9,204,614.85 | 9,563,653.17 | 678,116,746.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166,783.80 | 90,834,692.50 | 1,574,043.76 | 1,322,990.61 | 158,898,510.67 |
(1)购置 | 4,351,714.28 | 2,364,820.50 | 1,019,651.55 | 1,322,990.61 | 9,059,176.94 |
(2)在建工程转入 | 60,815,069.52 | 88,469,872.00 | 554,392.21 | 149,839,333.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3,504.27 | 73,504.27 | |||
(1)处置或报废 | 73,504.27 | 73,504.27 | |||
4.期末余额 | 264,837,742.32 | 550,438,708.14 | 10,778,658.61 | 10,886,643.78 | 836,941,752.8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1,169,001.48 | 155,931,339.74 | 6,272,367.57 | 6,050,148.73 | 209,422,857.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680,771.01 | 46,656,482.94 | 917,023.16 | 1,117,712.81 | 60,371,989.92 |
(1)计提 | 11,680,771.01 | 46,656,482.94 | 917,023.16 | 1,117,712.81 | 60,371,989.9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829.06 | 69,829.06 | |||
(1)处置或报废 | 69,829.06 | 69,829.06 | |||
4.期末余额 | 52,849,772.49 | 202,517,993.62 | 7,189,390.73 | 7,167,861.54 | 269,725,018.3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499,197.51 | 1,519,628.92 | 64,751.46 | 4,083,577.8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499,197.51 | 1,519,628.92 | 64,751.46 | 4,083,577.8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09,488,772.32 | 346,401,085.60 | 3,589,267.88 | 3,654,030.78 | 563,133,156.58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6,002,759.53 | 302,226,551.25 | 2,932,247.28 | 3,448,752.98 | 464,610,311.04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3,443.18 | 报告期末,上述建筑物的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期后主要建筑物的产权证书已办妥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5,707,461.71 | 143,201,296.03 |
工程物资 | 20,285,543.25 | 4,607,964.41 |
合计 | 75,993,004.96 | 147,809,260.4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账面价值较期初下降48.59%,主要系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一期完工转固所致。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商务中心 | 37,339,449.55 | 37,339,449.55 |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9,323,473.22 | 9,323,473.22 | 129,090,734.97 | 129,090,734.97 | ||
年产27万吨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 | 2,174,528.29 | 2,174,528.29 | 12,414,242.03 | 12,414,242.03 | ||
其他零星工程 | 6,870,010.65 | 6,870,010.65 | 1,696,319.03 | 1,696,319.03 | ||
合计 | 55,707,461.71 | 55,707,461.71 | 143,201,296.03 | 143,201,296.0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商务中心 | 3,733.94 | 3,733.94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 | ||||||||
年产10万吨有机酸及衍生产品项目 | 42,035.00 | 12,909.07 | 1,260.66 | 13,237.39 | 932.34 | 33.71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年产27万吨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环保型溶剂项目二期 | 30,344.00 | 1,241.42 | 269.12 | 1,293.09 | 217.45 | 4.98 | 未完工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14,150.49 | 5,263.72 | 14,530.48 | 4,883.73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末,本公司在建工程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及配件 | 20,285,543.25 | 20,285,543.25 | 4,607,964.41 | 4,607,964.41 | ||
合计 | 20,285,543.25 | 20,285,543.25 | 4,607,964.41 | 4,607,964.41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866.61 | 213,86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699.20 | 31,699.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245,565.81 | 245,565.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0,266.61 | 120,266.61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476.80 | 65,476.80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5,743.41 | 185,743.4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822.40 | 59,822.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600.00 | 93,600.00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末,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未进行减值测试。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7,628,393.87 | 295,631.06 | 483,765.23 | 78,407,790.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60,952.38 | 3,060,952.38 | |||
(1)购置 | 3,060,952.38 | 3,060,952.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80,689,346.25 | 295,631.06 | 483,765.23 | 81,468,742.5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43,098.08 | 48,240.40 | 285,865.81 | 6,077,204.2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4,126.22 | 29,563.20 | 52,092.84 | 1,685,782.26 | |
(1)计提 | 1,604,126.22 | 29,563.20 | 52,092.84 | 1,685,782.2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7,347,224.30 | 77,803.60 | 337,958.65 | 7,762,986.5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3,342,121.95 | 217,827.46 | 145,806.58 | 73,705,755.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885,295.79 | 247,390.66 | 197,899.42 | 72,330,585.8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4年末,本公司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故未进行减值测试。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水权交易费 | 368,972.72 | 46,121.64 | 322,851.08 | ||
合计 | 368,972.72 | 46,121.64 | 322,851.08 |
其他说明:
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 | 递延所得税 |
差异 | 资产 | 差异 | 资产 | |
递延收益 | 26,582,957.77 | 4,007,006.60 | 28,104,205.45 | 4,235,669.75 |
资产减值准备 | 6,228,058.24 | 1,138,525.05 | 5,609,202.19 | 1,055,503.33 |
信用减值准备 | 3,111,356.50 | 617,512.32 | 4,145,269.03 | 713,942.8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600,954.22 | 107,214.57 | 1,329,238.70 | 220,195.8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66,373.35 | 39,956.00 | ||
合计 | 36,789,700.08 | 5,910,214.54 | 39,187,915.37 | 6,225,311.77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1,626,748.99 | 244,012.34 | 1,952,802.84 | 292,920.4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522,124.43 | 228,318.66 | ||
合计 | 1,626,748.99 | 244,012.34 | 3,474,927.27 | 521,239.08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4,012.34 | 5,666,202.20 | -521,239.08 | 5,704,072.6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44,012.34 | -521,239.0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23,137,266.19 | 3,999,403.06 |
资产减值准备 | 4,280,132.40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4,083,577.89 | 4,083,577.89 |
递延收益 | 426,387.50 | |
信用减值损失 | 232,499.54 | 114,237.99 |
合计 | 32,159,863.52 | 8,197,218.94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年度 | 111,552.26 | 111,552.26 | |
2026年度 | 206,742.87 | 206,742.87 | |
2027年度 | 1,723,885.86 | 1,723,885.86 |
2028年度 | 1,957,222.07 | 1,957,222.07 |
2029年度 | 19,137,863.13 | |
合计 | 23,137,266.19 | 3,999,403.0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款 | 25,185,419.59 | 25,185,419.59 | 4,953,459.98 | 4,953,459.98 | ||
合计 | 25,185,419.59 | 25,185,419.59 | 4,953,459.98 | 4,953,459.98 |
其他说明: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款等长期资产款增加所致。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862,593.80 | 1,862,593.80 | 其他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久悬户冻结 | 15,824,531.51 | 15,824,531.51 | 其他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43,209.55 | 10,143,209.55 | 质押 | 开立银承质押担保 | 21,595,616.68 | 21,595,616.68 | 质押 | 开立银承质押担保 |
合计 | 12,005,803.35 | 12,005,803.35 | 37,420,148.19 | 37,420,148.19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8,517,712.50 | |
合计 | 18,517,712.5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1,306,936.84 | 39,912,232.36 |
合计 | 11,306,936.84 | 39,912,232.3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下降71.67%,主要系以票据结算的货款减少所致。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费用款 | 7,638,985.42 | 8,045,131.82 |
应付材料款 | 5,466,905.53 | 3,819,309.43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4,698,721.57 | 17,453,700.98 |
合计 | 17,804,612.52 | 29,318,142.23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39.27%,主要系应付工程设备款减少所致。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803,670.69 | 5,080,999.87 |
合计 | 4,803,670.69 | 5,080,999.87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183,475.80 | 52,952,580.22 | 52,680,505.15 | 5,455,550.8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230,117.03 | 4,230,117.03 | ||
合计 | 5,183,475.80 | 57,182,697.25 | 56,910,622.18 | 5,455,550.8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83,933.50 | 45,091,342.20 | 44,907,169.92 | 4,968,105.78 |
二、职工福利费 | 3,830,622.11 | 3,823,547.11 | 7,075.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2,372,009.25 | 2,372,009.2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32,034.95 | 1,932,034.95 | ||
工伤保险费 | 315,388.56 | 315,388.56 | ||
生育保险费 | 124,585.74 | 124,585.74 | ||
四、住房公积金 | 816,879.00 | 816,879.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99,542.30 | 841,727.66 | 760,899.87 | 480,370.09 |
合计 | 5,183,475.80 | 52,952,580.22 | 52,680,505.15 | 5,455,550.87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089,302.86 | 4,089,302.86 | ||
2、失业保险费 | 140,814.17 | 140,814.17 | ||
合计 | 4,230,117.03 | 4,230,117.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593,054.23 | |
企业所得税 | 2,292,564.17 | 10,032,986.81 |
土地使用税 | 285,041.01 | 167,528.12 |
印花税 | 105,040.78 | 286,910.17 |
教育费附加 | 18,293.73 | 61,099.7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293.73 | 61,099.70 |
房产税 | 333,827.61 | 254,448.65 |
其他税金 | 61,698.86 | 106,845.36 |
合计 | 3,114,759.89 | 13,563,972.74 |
其他说明: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下降77.04%,主要系应交所得税及增值税减少所致。
41、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7,140.76 | 56,329.12 |
合计 | 57,140.76 | 56,329.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 | 57,140.76 | 56,329.12 |
合计 | 57,140.76 | 56,329.12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462,784.31 | 597,550.60 |
合计 | 462,784.31 | 597,550.6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8,104,205.45 | 443,000.00 | 1,537,860.18 | 27,009,345.27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28,104,205.45 | 443,000.00 | 1,537,860.18 | 27,009,345.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期增加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2024年12月31日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支持资金 | 26,886,216.14 | 1,389,287.64 | 25,496,928.50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奖补项目资金 | 1,017,600.00 | 127,200.00 | 890,4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连云港灌云临港产业区投资项目补贴 | 200,389.31 | 4,760.04 | 195,629.27 | 与资产相关 | |
招商引资“一事一议”补助资金 | 443,000.00 | 16,612.50 | 426,387.5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8,104,205.45 | 443,000.00 | 1,537,860.18 | 27,009,345.27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0,000,000 | 47,649,497 | 47,649,497 | 207,649,497 |
其他说明:
2024年4月27日及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5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7,649,497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07,649,497股。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60,490,953.84 | 47,649,497.00 | 1,112,841,456.84 | |
合计 | 1,160,490,953.84 | 47,649,497.00 | 1,112,841,456.8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4月27日及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25日实施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变更为207,649,497股,共计转增47,649,497股。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
合计 | 24,694,429.29 | 24,694,429.2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3月4日及2024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因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24,694,429.29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1,534,797.71 | 8,337,410.64 | 7,992,043.34 | 11,880,165.01 |
合计 | 11,534,797.71 | 8,337,410.64 | 7,992,043.34 | 11,880,165.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547,056.33 | 2,691,781.40 | 30,238,837.73 | |
合计 | 27,547,056.33 | 2,691,781.40 | 30,238,837.7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盈余公积增加数系公司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99,426,727.71 | 324,489,424.1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99,426,727.71 | 324,489,424.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691,781.40 | 3,141,787.03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225,839.10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00,362,468.39 | 399,426,727.7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716,299,178.93 | 619,236,385.42 | 622,804,555.46 | 471,988,912.54 |
其他业务 | 13,978,517.72 | 10,865,071.23 | 21,322,843.17 | 17,016,996.36 |
合计 | 730,277,696.65 | 630,101,456.65 | 644,127,398.63 | 489,005,908.90 |
(2).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有机酮 | 184,615,205.72 | 130,495,480.17 |
有机酯 | 311,513,621.19 | 270,563,126.39 |
有机酸 | 144,806,964.31 | 143,107,227.45 |
其他 | 75,363,387.71 | 75,070,551.41 |
合计 | 716,299,178.93 | 619,236,385.4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637,657,331.85 | 556,613,672.86 |
境外 | 78,641,847.08 | 62,622,712.56 |
合计 | 716,299,178.93 | 619,236,385.42 |
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16,299,178.93 | 619,236,385.42 |
合计 | 716,299,178.93 | 619,236,385.4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263,725.10 | 999,532.20 |
土地使用税 | 1,145,083.93 | 1,090,878.7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2,186.54 | 884,757.17 |
教育费附加 | 241,000.85 | 730,803.87 |
印花税 | 696,110.95 | 360,233.49 |
其他 | 62,481.73 | 24,492.51 |
合计 | 3,650,589.10 | 4,090,698.00 |
其他说明:
无
63、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612,527.18 | 2,359,478.27 |
注册认证费 | 906,551.53 | 992,786.60 |
业务招待费 | 241,796.40 | 93,639.46 |
外销佣金 | 684,031.21 | 779,388.15 |
办公费 | 104,937.07 | 104,131.90 |
其他 | 695,008.58 | 531,044.31 |
合计 | 5,244,851.97 | 4,860,468.69 |
其他说明:
无
64、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177,816.89 | 14,741,926.31 |
折旧及摊销 | 10,728,885.71 | 9,121,164.18 |
业务招待费 | 4,566,907.74 | 5,026,711.68 |
差旅费 | 1,152,797.86 | 764,232.91 |
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 | 1,116,738.47 | 652,196.76 |
办公费 | 719,129.70 | 1,051,275.13 |
保险费 | 706,919.19 | 548,529.44 |
车辆费用 | 636,454.56 | 611,190.12 |
其他 | 3,409,587.88 | 2,659,834.52 |
合计 | 40,215,238.00 | 35,177,061.05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11,038,758.16 | 8,354,291.05 |
人工费 | 8,298,379.38 | 6,677,754.06 |
委外技术开发 | 3,565,920.98 | 1,938,679.00 |
折旧费及摊销 | 1,694,917.42 | 997,498.06 |
其他费用 | 4,068,392.75 | 1,042,927.58 |
合计 | 28,666,368.69 | 19,011,149.75 |
其他说明:
研发费用本期较上期增长50.79%,主要研发项目增加所致。
66、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7,711.96 | 2,585,652.08 |
减:利息收入 | 3,606,162.12 | 2,893,271.74 |
利息净支出 | -3,588,450.16 | -307,619.66 |
汇兑损失 | 435,664.57 | 2,880,614.23 |
减:汇兑收益 | 2,068,748.48 | 4,331,995.02 |
汇兑净损失 | -1,633,083.91 | -1,451,380.79 |
银行手续费 | 1,011,874.94 | 1,729,855.70 |
合计 | -4,209,659.13 | -29,144.75 |
其他说明: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 | 1,537,860.18 | 1,521,247.68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 1,038,569.91 | 400,643.00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4,620,002.07 |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15,162.59 | 13,706.97 |
工会经费返还 | 31,360.00 | 111,400.00 |
其他 | 1,260.84 | |
合计 | 7,244,215.59 | 2,046,997.65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进项税加计抵减金额增加所致。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13,698,803.61 | 2,524,757.39 |
合计 | 13,698,803.61 | 2,524,757.39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收益增加所致。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266,373.35 | 1,522,124.43 |
合计 | -266,373.35 | 1,522,124.43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末持有的理财产品计提利息金额较上期末存在下降。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22,285.07 | -736,210.5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37,936.05 | -1,088,418.97 |
合计 | 915,650.98 | -1,824,629.56 |
其他说明: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款项收回所致。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6,798,489.96 | -619,144.02 |
合计 | -6,798,489.96 | -619,144.02 |
其他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83.20 | 77,168.00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83.20 | 77,168.00 |
合计 | 183.20 | 77,168.00 |
其他说明:
资产处置收益本期较上期下降99.76%,主要系公司本期减少了资产处置规模。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 | 112,248.75 | 112,248.75 | |
其他 | 23,506.30 | 23,506.30 | |
合计 | 135,755.05 | 135,755.0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主要系本期确认的无需支付款项金额增加。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滞纳金 | 186,283.37 | 179,057.43 | 186,283.37 |
对外捐赠 | 24,470.00 | 318,050.00 | 24,470.00 |
其他 | 17,164.82 | 14,193.86 | 17,164.82 |
合计 | 227,918.19 | 511,301.29 | 227,918.19 |
其他说明: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减少55.42%,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金额有所减少。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419,446.63 | 12,993,468.9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7,870.49 | 4,154,670.10 |
合计 | 6,457,317.12 | 17,148,139.0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1,310,678.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6,196,601.7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30,496.3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1,342.7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9,933.3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528,196.68 |
加计扣除 | -5,166,225.21 |
专项储备 | 96,971.45 |
所得税费用 | 6,457,317.1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3,606,162.12 | 2,893,271.74 |
政府补助 | 1,481,569.91 | 400,643.00 |
押金、保证金 | 3,499,373.34 | |
其他 | 71,289.73 | 125,106.97 |
合计 | 5,159,021.76 | 6,918,395.0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务招待费 | 4,808,704.14 | 5,120,351.14 |
差旅费 | 1,152,797.86 | 764,232.91 |
中介机构及咨询服务费 | 1,116,738.47 | 652,196.76 |
手续费 | 1,011,874.94 | 1,729,855.70 |
注册认证费 | 906,551.53 | 992,786.60 |
办公费 | 824,066.77 | 1,155,407.03 |
保险费 | 706,919.19 | 548,529.44 |
押金、保证金 | 720,706.32 | |
车辆费用 | 636,454.56 | 611,190.12 |
其他 | 12,650,859.59 | 3,554,985.95 |
合计 | 24,535,673.37 | 15,129,535.6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赎回 | 1,763,609,404.51 | 405,000,000.00 |
合计 | 1,763,609,404.51 | 405,000,000.00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 | 1,761,828,017.97 | 960,000,000.00 |
合计 | 1,761,828,017.97 | 960,0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805,865.39 | |
合计 | 1,805,865.39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权回购现金支出 | 24,694,429.29 | |
确认使用权资产的租赁项目本期支付的租金 | 31,699.20 | |
发行费用 | 35,086,410.62 |
合计 | 24,726,128.49 | 35,086,410.6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8,500,000.00 | 17,712.50 | 18,517,712.50 | |||
合计 | 18,500,000.00 | 17,712.50 | 18,517,712.5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853,361.18 | 78,079,090.59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6,798,489.96 | 619,144.02 |
信用减值损失 | -915,650.98 | 1,824,629.56 |
固定资产折旧 | 60,371,989.92 | 51,925,232.0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5,476.80 | 37,440.00 |
无形资产摊销 | 1,685,782.26 | 1,621,488.1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6,121.64 | 46,121.6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3.20 | -77,168.00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6,373.35 | -1,522,124.4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44,948.27 | 1,436,175.3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698,803.61 | -2,524,757.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870.49 | 4,154,670.1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771,033.54 | -35,765,807.9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927,752.02 | -51,735,140.3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513,724.53 | -17,268,936.20 |
其他 | 345,367.30 | 1,982,130.4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98,736.75 | 32,832,187.6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2,313,608.79 | 294,976,427.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4,976,427.58 | 71,959,153.6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2,662,818.79 | 223,017,273.9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92,313,608.79 | 294,976,427.58 |
其中:库存现金 | 42,358.23 | 82,823.7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2,229,404.05 | 294,853,070.2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41,846.51 | 40,533.6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2,313,608.79 | 294,976,427.58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61,634.58 | 15,824,531.51 | 使用受限 |
远期外汇合约保证金 | 500,934.93 | 使用受限 |
久悬资金 | 24.29 | 使用受限 | |
合计 | 1,862,593.80 | 15,824,531.51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5,463,193.59 | 7.1884 | 39,271,620.80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582,521.78 | 7.1884 | 18,564,199.56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68,474.70 | 7.1884 | 492,223.53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公司承租宁夏房屋供员工住宿使用,本期新增支付租金31,699.20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1,699.2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11,038,758.16 | 8,354,291.05 |
委外技术开发 | 3,565,920.98 | 1,938,679.00 |
人工费 | 8,298,379.38 | 6,677,754.06 |
折旧费及摊销 | 1,694,917.42 | 997,498.06 |
其他费用 | 4,068,392.75 | 1,042,927.58 |
合计 | 28,666,368.69 | 19,011,149.7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28,666,368.69 | 19,011,149.75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连云港中港 | 江苏 | 6,000 | 连云港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
山东衡兴 | 山东 | 5,000 | 济宁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
宁夏港兴 | 宁夏 | 5,000 | 吴忠 | 化工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8,104,205.45 | 443,000.00 | 1,537,860.18 | 27,009,345.27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28,104,205.45 | 443,000.00 | 1,537,860.18 | 27,009,345.27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1,038,569.91 | 400,643.00 |
合计 | 1,038,569.91 | 400,643.0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以及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取消信用期、或由公司法务部门发送律师函及提起诉讼,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8,517,712.50 | — | — | — |
应付票据 | 11,306,936.84 | — | — | — |
应付账款 | 17,804,612.52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7,140.76 | — | — | — |
合计 | 47,686,402.62 | — | — | —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39,912,232.36 | — | — | — |
应付账款 | 29,318,142.23 | — | — | — |
其他应付款 | 56,329.12 | — | — | — |
合计 | 69,286,703.71 | — | — | — |
3.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相关,本公司的其他主要业务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①本公司各外币资产负债项目的主要外汇风险敞口如下(出于列报考虑,风险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以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美元 | 美元 | |||
外币 | 人民币 | 外币 | 人民币 | |
货币资金 | 5,463,193.59 | 39,271,620.80 | 3,998,093.87 | 28,317,299.45 |
应收账款 | 2,582,521.78 | 18,564,199.56 | 2,945,804.05 | 20,864,246.34 |
应付账款 | 68,474.70 | 492,223.53 | 149,614.19 | 1,059,672.42 |
②敏感性分析在其他风险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如果当日人民币对于美元升值或贬值10%,那么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将增加或减少573.44万元。
(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8,974,364.54 | 538,974,364.54 | ||
理财产品 | 531,974,364.54 | 531,974,364.54 | ||
私募基金 | 7,000,000.00 | 7,00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78,196,266.92 | 78,196,266.92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5,500,000.00 | 15,5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54,474,364.54 | 78,196,266.92 | 632,670,631.46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对于本期持有的理财产品及私募基金,系按照产品类型及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作为公允价值;本期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参考近期入股价或近期股权交易价的价值确认,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本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账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宜兴市中港投资有限公司 | 宜兴市宜城街道解放东路886号3004-1室 | 投资 | 2,000.00 | 46.95 | 46.9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不适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剑彬、石红娟、张千、吴叶。其他说明:
张剑彬、石红娟夫妻系张千的父母;张千和吴叶系夫妻关系。前述四人合计持有公司43.26%的股权,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节“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王恒秀 | 其他 |
宜兴市凝翠揽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张千实际控制公司 |
上海南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吴叶父母控制公司 |
宜兴市港恒商贸有限公司 | 母公司控制的公司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宜兴市凝翠揽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餐饮住宿服务 | 258,444.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00,000.00 |
合计 | 258,444.80 | 10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海南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车辆出售 | 61,946.9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张千、吴叶 | 80,000,000.00 | 2019-7-29 | 2026-7-28 | 否 |
山东衡兴、王恒秀、张千 | 67,500,000.00 | 2023-12-18 | 2026-12-17 | 否 |
合计 | 147,500,0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宜兴市港恒商贸有限公司 | 购入长期资产 | 7,412,666.66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813,633.54 | 5,277,863.82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5,684,679.5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5,684,679.50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1,194,393.56 | 23,145,527.11 |
1年以内小计 | 21,194,393.56 | 23,145,527.11 |
1至2年 | 25,386.82 | |
小计 | 21,194,393.56 | 23,170,913.93 |
减:坏账准备 | 1,059,719.68 | 1,159,815.04 |
合计 | 20,134,673.88 | 22,011,098.8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1,194,393.56 | 100.00 | 1,059,719.68 | 5.00 | 20,134,673.88 | 23,170,913.93 | 100.00 | 1,159,815.04 | 5.01 | 22,011,098.89 |
其中: | ||||||||||
应收客户货款 | 21,194,393.56 | 100.00 | 1,059,719.68 | 5.00 | 20,134,673.88 | 23,170,913.93 | 100.00 | 1,159,815.04 | 5.01 | 22,011,098.89 |
合计 | 21,194,393.56 | 100.00 | 1,059,719.68 | 5.00 | 20,134,673.88 | 23,170,913.93 | 100.00 | 1,159,815.04 | 5.01 | 22,011,098.8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货款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1,194,393.56 | 1,059,719.68 | 5.00 |
1至2年 | |||
合计 | 21,194,393.56 | 1,059,719.6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 | 1,159,815.04 | -100,095.36 | 1,059,719.68 | |||
合计 | 1,159,815.04 | -100,095.36 | 1,059,719.6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芬美意* | 8,319,090.71 | 8,319,090.71 | 39.25 | 415,954.54 | |
RALLISINDIALTD | 3,777,072.90 | 3,777,072.90 | 17.82 | 188,853.65 | |
MeghmaniIndustriesLTD | 1,761,876.84 | 1,761,876.84 | 8.31 | 88,093.84 | |
GSPCROPSCIENCEPVTLTD | 1,707,245.00 | 1,707,245.00 | 8.06 | 85,362.25 | |
嘉兴市信嵘工贸有限公司 | 973,100.00 | 973,100.00 | 4.59 | 48,655.00 | |
合计 | 16,538,385.45 | 16,538,385.45 | 78.03 | 826,919.27 |
注*:芬美意包括昆明芬美意香料有限公司、芬美意香料(中国)有限公司、FIRMENICHDEMEXICOS.ADEC.V、FIRMENICH&CIA.Ltda、FIRMENICHINCORPORATED、FIRMENICHSA-Meyrin-SatignyPE、FIRMENICHSA-Meyrin-SatignyFL、FIRMENICHS.A、FIRMENICHASIAPRIVATELTD、FIRMENICHINDONESIA、FIRMENICHAROMATICSPROD.(I)Pvt.Ltd.、FIRMENICHBELGIUMS.A,上述12家公司同属芬美意集团,应收账款合并披露。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95,196,909.38 | 181,523,892.85 |
合计 | 195,196,909.38 | 181,523,892.8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6,720,150.89 | 186,355,278.22 |
1年以内小计 | 156,720,150.89 | 186,355,278.22 |
1至2年 | 51,458,628.92 | 4,984,865.05 |
小计 | 208,178,779.81 | 191,340,143.27 |
减:坏账准备 | 12,981,870.43 | 9,816,250.42 |
合计 | 195,196,909.38 | 181,523,892.85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208,153,488.81 | 188,934,670.83 |
出口退税款 | 2,383,481.44 | |
其他 | 25,291.00 | 21,991.00 |
小计 | 208,178,779.81 | 191,340,143.27 |
减:坏账准备 | 12,981,870.43 | 9,816,250.42 |
合计 | 195,196,909.38 | 181,523,892.85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816,250.42 | 9,816,250.4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165,620.01 | 3,165,620.01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2,981,870.43 | 12,981,870.4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第三阶段其他应收款。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9,816,250.42 | 3,165,620.01 | 12,981,870.43 | |||
合计 | 9,816,250.42 | 3,165,620.01 | 12,981,870.4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宁夏港兴 | 152,602,105.98 | 73.31 | 往来款 | 2年以内 | 10,203,036.74 |
山东衡兴 | 55,551,382.83 | 26.68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2,777,569.14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 | 25,291.00 | 0.01 | 代扣代缴款 | 1年以内 | 1,264.55 |
合计 | 208,178,779.81 | 100.00 | 12,981,870.43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合计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连云港中港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山东衡兴 | 440,000,000.00 | 440,000,000.00 | ||||||
宁夏港兴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合计 | 550,000,000.00 | 550,000,000.00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7,491,155.19 | 179,271,347.74 | 224,876,368.45 | 164,343,980.16 |
其他业务 | 15,311,793.65 | 12,123,318.63 | 9,733,073.04 | 7,308,480.84 |
合计 | 232,802,948.84 | 191,394,666.37 | 234,609,441.49 | 171,652,461.00 |
(2).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按产品类型分类 | ||
有机酮 | 97,699,073.53 | 71,005,226.03 |
有机酯 | 51,844,868.24 | 46,111,370.19 |
有机酸 | 55,498,926.45 | 50,568,879.89 |
其他 | 12,448,286.97 | 11,585,871.64 |
合计 | 217,491,155.19 | 179,271,347.7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149,490,775.97 | 123,314,499.57 |
境外 | 68,000,379.22 | 55,956,848.17 |
合计 | 217,491,155.19 | 179,271,347.74 |
按收入确认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217,491,155.19 | 179,271,347.74 |
合计 | 217,491,155.19 | 179,271,347.7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 | 12,838,402.08 | 2,524,757.39 |
合计 | 12,838,402.08 | 2,524,757.39 |
其他说明: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大幅增长,主要系理财产品赎回收益增加所致。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83.2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6,353.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432,430.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2,163.1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167,495.8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12,259,307.8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0 | 0.17 | 0.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9 | 0.11 | 0.11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张千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4月29日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