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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兴新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276证券简称:恒兴新材公告编号:2025-018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日通过书面文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云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结合财务审计的相关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次会议进行了审议。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需要,对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经营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制定,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75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进行大额现金管理投资的情形。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审议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1)。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公司向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公司本次向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保障子公司山东衡兴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有利于公司加快实现战略发展规划,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

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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