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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2024年度千金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狄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狄文)本人于2024年1月15日,经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选举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重视、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工作作如下述职: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狄文:男,研究生学历,医学博士,博士后。2002年1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教授;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和2015年1月至2021年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妇产科主任;2011年8月至2021年2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副院长;2023年2月至今,任中国医师协会妇产科医师分会会长。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具备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3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出席股东会2次;公司召开董事会11次,其中现场会议1次,通讯会议10次,本人均按时参会。

报告期内,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并与经营层保持充分沟通,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股东会各项决议及其他事项均无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本人均按要求组织及参会。

2024年,本人就公司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时,充分发挥了专业职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中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三)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管

理层描述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汇报,并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参加审计沟通会议,跟踪审计进展,沟通审计问题,确保审计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规定,确保年度财务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经营管理成果。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职,通过现场、通讯等方式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会议,利用参会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汇报,与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各项工作,从会议组织、文件报送、公司情况汇报,到组织实地考察,均按期、按时、合规、合理的安排与组织,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五)培训及学习情况任职期间,本人始终高度重视自身专业素养的提升,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完成独立董事相关培训课程,完成年度履职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履职能力,为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1月15日,本人出席了公司十一届董事会一次会议,本次会上,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的议案。在上述聘任过程中,本人认真审核了候选人的简历,全面评估了其专业素养与过往经历,认为本次候选人均具备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完全能够胜任工作岗位。同时,他们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基于此,本人明确发表了同意聘任的意见。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重点围绕公司收购千金湘江药业及千金协力药业少数股东权益项目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性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及战略工作的推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符合市场准则,遵循公允、公正、合理原则,公司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按规定回避表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审批程序合法、规范、有效。

(三)披露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要求,本人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

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内容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严格、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四)选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其事务所的资质、能力、专业等多维度进行了审核,并对其发表了专业意见及建议。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考评办法,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参考同行业市场平均水平,以岗位价值、个人贡献及业绩评估为支付薪酬的主要依据。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薪酬考核激励规定执行,符合实际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战略规划,解答中小股东的提问,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发挥个人专业与经验,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秉持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指导,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本人也会持续关注行业动态和发展趋势,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辜负广大股东的信任。

独立董事签名:狄文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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