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七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5-38)。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