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4月24日届满,根据2024年度审计报告,本次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进度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2021年2月24日至2022年2月23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公司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1,060.8783万股已于2024年1月17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2%。
3、根据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且解锁时点不早
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锁定期内不得进行交易。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已于2025年4月24日出具并披露,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5年4月24日已届满。截止目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为1,060.8783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2%。锁定期结束后,从公司层面的经营业绩、持有人个人层面的绩效两个维度对持有人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期间为2024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二、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情况
1、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2024年度对公司的经营指标进行考核,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以2022年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5%。(注: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4,537,418.47元,同比2022年度增长了163.9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
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达成后的后续安排
1、鉴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届满且相关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员工持股管理委员会后续将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机卖出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0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或其他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